我是烟雨人 ▷

远处的风景痴语红尘

发表于-2006年02月19日 晚上8:46评论-1条

天空又放晴,和暖的阳光,春天就在我身边。换上轻便的衣服到处走走看看,累了无事便呆在窗台边看风景,静看远处山顶的风景。

说是风景,不过是越过近处的一幢幢房屋,隔着一株株高耸的老树枯枝,固定在远处的一座座土山坡。因为天气晴朗,看得格外分明。红褐色的土渣,墨绿色的植被,稀疏的松木,山顶零星有几棵干枯的松树,摇摇欲坠的感觉。

自小,我就喜欢隔着近处的物象去看远山的风景。记得读初中时我常常发呆地从教室窗户向外眺望远方,远处山坡上有一株树,应该说是一丛荆棘更确切些。但长时间的眺望,我的想象中那就是一株白杨树。虽然眼睛触及处周围空无一物,我也想象树后应有一些青砖房,四季长青的万年青围着房屋,里面生活的人在做什么?日积月累,那不明的树影成了我向往的风景。

年少的我幻想着它傲立的风姿,很多次把它写入梦境。其实那山坡离我并不远,就在学校的对面,走路就是半小时左右,但我实在胆怯,不忍破坏美妙的感觉,只把那种美好幻想深埋在心底。直到多年以后,工作之因,偶然一次路过那山坡,陡然发现那棵丛荆棘仍在,普普通通的山坡景致,孤零零地站在荆棘从边,周围什么也没有。失落感顿然涌上心头,感叹之余,仍改不掉这望远的习惯。

许是久围在城内的心始终盼望着外面的世界,一棵树一株草,只是为心找一个可依托的对象。

今天所看到的土山坡,并不是坡,确切地应该称作山,不是丛山峻林中的高山,只是丘林地带的矮山。海拔也不高,离我现在所处的位置抬高约几百米。这山我爬过,山顶也遥遥望过,因为老公的家以前就在半山坡处。

十八年前,矜持的我,张狂的我,做了一件此生唯一一件自作主张的事,毅然不顾家庭的反对,凭着当时的感情下了一个违背父母意识的决定,嫁给了他——我的老公。选择老公时我没有问及家庭住址如何,没有想过职业兴趣爱好的重要性。偶尔与老公聊起老家住在半山坡,笑谈路难行。我不以为然地嘻笑着说,那一定象春游。山顶的蓝天白云青草老松在想象中完美,山坡顶的风景在幻想中轻描淡写着浪漫。

第一次回家时,从山底看半山顶,直线看仅有几百米,斜看最多一千米。兴冲冲的我不知当地流传的一句熟语,“看到屋,走到哭”。平生第一次走了那么远的路,爬了那么高的山坡。碎石烂土乱河沟,新鲜劲一过便累得气喘吁吁,几次欲说无言,未爬上半山坡便开始后悔。天仍然高云依然白草依然青松依然老,却怎么也不如想象的美好。唯一让我抱有幻想的是山顶的几棵树,象画家笔下的神话引诱着我,安慰着我疲惫的身心。

及至到家,向下倾视,半山坡所处应该住户人家的最高处,半山以下是开垦出来的耕地和修建好的农舍。再向上仰望,半山之上还保持着未开垦的原貌。未等歇息充分,我再次兴致勃勃地要求老公带我爬到山顶,我一定要真实地看看山顶的树。一路艰难地爬行,所到之处触目惊心,好好的松林和竹林已被砍得七零八落,草不深木不密,破坏大自然的恶果初显,山坡遂渐露出地土本色红褐色,石头被山顶冲下的雨水雪水洗成漂白布一般颜色。顺着这些土坎夹杂碎石的小道往上爬,呼吸越来越急促,腿脚酸软,到后来已顾不及看风景,手脚兼用,在老公的帮助下终于爬到山坡顶。

空荡荡的山坡顶什么好景致也没有。夕阳下几棵枯老的松树象垂暮的老人失去依靠在风中不停地抖动。刹那间,一股孤寂隔世的泉源涌上心头。从此,我不再对远方的风景抱有任何幻想。

如今,因为退耕还林,老家早已搬到集镇,除去爬坡上坎的苦恼,心似乎没有了屏蔽,但那远方的风景依然历历在目。

本文已被编辑[千叶红]于2006-2-19 21:47:08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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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千叶红
☆ 编辑点评 ☆
千叶红点评:

有时候,远方的风景只能存在美好的向往中:)

文章评论共[1]个
痴语红尘-评论

谢谢千叶红的点评!
人生,原本就是想象比现实更美好!at:2006年02月20日 晚上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