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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岂能成“鱼肉”风中黄叶树

发表于-2006年02月16日 早上9:32评论-0条

日前,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几位资深干警向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揭开内幕:他们那里的交警有一条外人难明真相、内部人人皆知的“食物链”――交警明目张胆“吃”司机、公安局原领导肆无忌惮“吃”交警、交警内部逐层“吃”,形成一条可怕的交警敛财“食物链”(2月15日新华社)。

灵璧交警“吃”百姓“吃”得痛快吃得狠。举一例可“窥全豹”:2004年,因要搞钱粉刷公安局大楼、装修刑警大队办公楼,局里两次把全县所有警察包括110巡警、基层派出所分成十个组,每组每天要完成扣罚100辆车的任务。这10个组为了完成任务,大家都在各个路口抢。扣到一台车按50元、100元、200元不等处罚,再到停车场交20元停车费就放行,哪怕只呆一分钟也得乖乖交钱。一开始他们在城区搞,后来开着面包车到农村扣。起初扣没有驾驶证、行车证的,后来是没有头盔的、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的、两轮车乘坐人不带头盔的、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后来没办法,车牌照挂歪的、牌照脏的、灯光不全的也不放过。鸡蛋也要一定找出骨头来,完成任务才能下班。有的车被扣刚从停车场所出来,又被另一个组扣了,第二次不罚款,但停车费得给。而在“吃”百姓第一线“冲锋陷阵”的,又往往是穿警服的非警员或从社会上招的什么手续也没有的临时工。他们的“劳动果实”自己提成部分,余下的上缴让更高的组织和领导“吃”,一直“吃”到原公安局长王建华,“吃”到他被捕入狱,这条触目惊心的“吃”百姓“食物链”也才有可能暴露在我们面前。

交警手中的处罚权是老百姓赋予他们用于处罚交通违规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的,说到底是为老百姓服务的。将其演变成随意牟利的工具,成为肆意“吃”百姓的“刀叉”,就是一种严重的侵犯百姓利益的行为,是权力认知的倒错和权力运用的误区,必须予以整治。更值得警惕的是,像这样把手中的公权力变成谋取小团体、部门、个人利益“利器”,把百姓当成盘中“鱼肉”肆意盘剥的现象,绝不只是灵璧交警,更不只在交警部门,从某种程度上说,尚是个普遍的现象。深刻反思为什么老百姓很容易成为“鱼肉”并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不但很重要,而且很紧迫。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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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匆匆小语点评: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职责范围,不良的现象大家都有权发表一下看法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