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桃·夜空·秋千·萤火虫
二十一世纪的第四个夏天,学校到松花湖畔的唐家崴子的一个山庄野游。不惑之年的自己早已经没有了往日的激情。游泳也只是偷偷在一个小池子里折腾几下子,一是体力上有些力不从心,再一个同仁当中尽些庸俗之辈,没有几个有雅好的。大多忙于打麻将,玩扑克。自己第一个去挑战张世平校长的禁止游泳的禁令,势必会被当作出头椽子成为众矢之的。所以张世平来了以后,自己也就没有再下水。山庄景色不错,在一个三角形小木屋形的茅厕旁发现了几颗樱桃树,久违的樱桃及毛茸茸的树叶,使自己想起儿时庭院里的茂盛的樱桃树,他是自己童年的重要乐趣,因为樱桃熟的早,所以每年最早给自己带来欢乐便是樱桃毛茸茸的叶子和红润欲滴樱桃。其实樱桃的果肉部分非常的少,只是胖胖的形状给人一种成熟美。有二十多年没有看到樱桃树了,今日看到,分外亲切。童年时每日望着樱桃成熟的情景又浮现在眼前。那熟一颗吃一颗的盼望,寄托着儿时多彩的幻想。
城市的发展,使人们很少有机会欣赏神秘的夜空了。夜色刚一降临,灵敏的路灯便照亮了城市的几乎每一个角落。即使华灯初上,夜空也被映照得暗淡失色。本想到郊外欣赏下夜空的神秘,可是晚饭没有吃完便下起来大雨。于是回住处与同事们下棋去了。午夜时分,几个年青的同事叫自己喝酒,出来一看,天晴了,并且已经月上中天。本想找块地方欣赏欣赏夜空,可是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一个没有灯光的地方。只好在暗淡的灯光下仰望一会夜空。由于有灯光,夜失去了往日的神秘。但星星还是要比在城内看着亮些。只是没有小时候自己躺在自家屋后的玉米地里,看到的星空美丽。那没有一点人工光亮污染的夜空真是神秘。北斗七星是自己认识的第一批星辰,接着就是认识了北极星。实际上,如果不看星座图自己认识的也就这么几颗。自己的天文学知识还是很匮乏的。可真正吸引自己的也正是这天空的神秘,并不是什么所谓天文学。再有就是那似有似无的天籁。每到那时,人间的一切功利都失去了其原有的魅力。想起茫茫宇宙,人的生命是何等的渺小。尔虞我诈个什么劲!多么令人可笑。只有无知的人才被功利所困惑。真想独自重享那星空、天籁。
清晨,昨夜狂欢了一宿的人们都还在梦乡,自己就沐浴着晨曦漫步在山庄的林间小路上,昨天一直被人占着的两架秋千空荡荡地悬垂在林间。走过去坐在上面,轻轻地荡起秋千,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又萦绕在脑际。小时候六爷爷给自己和二叔的大女儿王娣,在庭院里的葡萄架下用绳索和木板做了两架秋千。自己和堂妹王娣常常在秋千上边荡秋千边交流着读书的心得。无论谁发现对方读过的书,自己没有读过,便会马上跳下秋千回去到书架上找那本未曾谋面的书。读罢便会匆忙地找到堂妹王娣炫耀。那时的自己要比堂妹学习强多了。可是上中学后,爸爸听从学校领导的意愿,把自己强行留在十三中了,拒绝已经考上一中的自己去报道。还伙同当时的教务主任白孝光把自己和同学们扣留在教室里,直到报道时间过去后,才把自己放出来。说什么学习只在自己。面壁十年,在哪都能成材。而堂妹王娣却在二叔的安排之下去了吉林市第一中学,结果当年高中毕业,在十三中名列前茅的自己哪也没考上,同届的学生只有林竹华一个考上了中专。而娣妹却考上了北京政法大学。现在身为教授的娣妹国内国外飞来飞去,过着上层贵族的生活。而自己却为生计在一个塞北小城里的普通中学里委曲求全。如今的自己再也没有机会与表妹王娣交流学问了。
几个早起去洗漱的人从身边走过,打断自己的回忆。看看眼前,爸爸老了,可是自己却重复着当年爸爸的行为。所以在招生过程中,自己总是要把利害关系向家长和孩子说明白。让来十三中求学的人多些选择。如果当年自己的秋千也荡到一中去,定会改写自己的命运。是爸爸庸俗的观念误了自己,他要是不阻止自己去一中,而象二叔那样想办法把孩子弄到一中去,凭自己的努力与智慧,岂不改变自己的命运。可是他与当年十三中的教务主任白孝光沆瀣一气,硬把自己留在十三中了。结果那些学习并不比自己强多少甚至不如自己的同学,去了一中都考上了比较不错的大学。爸爸是永远不会承认他这个历史性的错误的。这就是他用他当年的老观念判断事物的典型事例。自己今后对孩子绝不能把孩子看成是自己理想的附属品。做个平民,还是当个伟人都是她自己的事。
午夜与同伴们夜饮时,在居住的小木屋的外面草丛中自己发现一只“久别的萤火虫儿”,这个飞动时尾部闪动着绿光的小虫只在几秒钟最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可是它勾起我对往事的回忆。这种昆虫自己最早还是在书中看到的。可是当时想象不出它有多么神秘。因为城市里是根本看不到它的踪影的。据说当年在自己就学的偏僻的十三中附近的东红社的旷野上,晚上能够看到,可是同学们当年都把它与鬼的故事联系在一起,小时候懦弱的自己也没敢去寻找它的踪迹。直到自己十三四岁时,爸爸任教的十三中学校,在学工学农的浪潮中,于双河镇黑石嘴大队的深山沟里开了一个学农的农场。当时在校的中学生要轮流去农场劳动。自己当时行将小学毕业,爸爸把自己带到了农场。住在当地驻军的营房里(此地是野战军的一个战备军火库)。此时自己才第一次真正地见识了萤火虫儿。一个在黑暗中忽隐忽现地闪动的绿点,亮度似天上的一颗暗星,只是它是飞动的,且飞的很快,转瞬即逝。后来自己同爸爸还有一个姓吕的叔叔到山上鸡舍去住,看到萤火虫儿的机会就更多了。因为当地的山上有狼和野猪,所以没有人敢在山上住,会两下身手的爸爸就自告奋勇领着自己和吕叔上了山。其实山里有山里的生活规矩。过去山里的野兽比现在还要多,山里人不是照样生活。一座小红砖房孤零零地矗立在深山沟里,一到冬季大雪封山,里面的人出不去,外面的人进不来。赶上丰雪年,这个时间会是很长的。这对城里长大的人是一种新的恐惧。可是爸爸不怕。当时爸爸在自己心目中真是伟大。几乎就是自己生存的勇气。然而更具神秘色彩的还是掩映在无际绿色中的深山里的夏季,因为那时萤火虫儿为大自然频添了一份神秘。一到了晚上,狼的嚎叫声时隐时现。自己曾经仗着胆子在屋前后不远的地方寻觅萤火虫儿的踪迹。虽然几次看到,却始终没有看清楚。后来在爸爸和吕叔的帮助下抓了几只萤火虫儿放到一个用过的玻璃药瓶里,在没有电的山中,把照明用的气灯关掉后,这瓶中的萤火虫儿的亮光就格外清晰了。山里的鸡舍很低,在炕上要是站起来就得碰头。生活在高宅大院里的自己,曾不习惯地多次把头撞得疼痛难忍。幸好有那个装着萤火虫儿的小瓶陪伴我度过了许多个漫长的黑夜。在茫茫黑暗中,这几只小虫儿就成了全部畅想的引路者。那时自己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只是三十来年过去了,那虫儿的长相已经非常模糊了。今日邂逅,格外亲切。只是年青人同仁中已经绝少有知道萤火虫儿的了。
三十年在历史长河中是一瞬间,可在人的一生中却是半生的光景。如今已经物是人非,从前的感觉再也不会有了。从前的欢乐也成为永久的回忆。人生此一时彼一时,此一时之情代替不了彼一时之感。故此人生许多事情是等不得的。及时享乐也好,只争朝夕也好,总之人生须要一种积极态度。否则晚年留下的只有遗憾。
王正平
2004年6月26日于江湾路寒舍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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