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会听的问题·····在所有这些问题的背后,我们几乎只听到莫不关心的低语:是谁在说话,这有什么关系?”
--米歇尔·福柯
一个精神病人的离婚,是我在辞工之前旁听的最后一个案件。也是我不愿意提及的一个案件,因为触及到很多东东,我不能承受。原准备用生涩的法律语言来对精神病人的婚姻问题作出一番“感叹”,没有完成,没法提出标新立异的观点,只好用这种文字的方法作一叙述。鲁迅先生尝言: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也让我直面社会的不能不面对,也许只会有一件这样的事情发生。
精神病人约四十多岁,供职于银行,患病十多年了,现任妻子是再婚。第一次诉讼开庭时发生是精神病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我也没有弄清是那些法律,可能是出于道德方面吧,精神病人离婚了,就没有人管了),精神病人的离婚诉讼从严掌握,一般不予支持解除,代理律师提出撤诉了,这个虽有八十岁的老母亲,还是律师作主;第二次诉讼是宣告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所谓无民事行为能力,就是精神病人没有像正常人那样,可以自己做主,需要有人监护,就像未成年的小孩子一样。不过,耐人寻味的是指定他的妻子为监护人;第三场诉讼就是宣告婚姻关系无效,男方主张无效,女方主张有效,争的不可开交,目前结果还没有出来,代理律师说还有第四场是争财产。看样子,最终的赢家是那个代理律师了,“四”个案件的代理费用不下四五千元入腰包吧!一个八十岁的老太太和一个精神病人只有受律师摆布的份!那可怜的妻子,真的有那么可怜么?我可不敢相信,也许她是当初看上那个精神病人家的财产,而闪电结婚的?
我想轻轻地问,精神病人能结婚么?也许会说治愈当然可以结婚,若是又复发怎么办呢?对于那些间歇性精神病人,即时好时坏的。能准予结婚么?也许那位年迈的母亲只是想给精神病的儿子找个保姆,保姆发现有财可图,遂“以身相许”缔结成婚姻关系。当然保姆只不过是一种合同关系,婚姻关系可以形成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老母也是心照不宣地“瞒着”精神病史,只要双方不说,民政婚姻登记机关是不能查出的。一个小小的婚姻事件里竟然是个个都有个人的小算盘!
著名的思想大师米歇尔·福柯的著作名为《不正常的人》,论及精神病鉴定问题:当然鉴定用人们可以称为医学和司法的双重性的游戏取代了医学话语和司法话语的相互排斥。有人甚至声称:只要去鉴定结论都是有精神病。我想知道的是能不能假装成精神病而逃避法律制裁。电视剧《暗算》里的阿炳眼瞎,可是耳朵可以听出别人没法听出的声音。还有那个天才指挥舟舟,他们是正常人么?可是他们做的事情,正常人都没法去做。正常与不正常又何干?一个精神病人要承受那么多,不知他们能不能感觉到,可也为我们的生活增添了不知这是喜,还是忧的乐章!
昨天在街上闲逛,一个说着外地口音的阿姨,问我这里有没有大的饭店。当时我还以为不是问我,回过头一看没有人,才知道是问我。我说顺着路,转着弯就有了。她还问我有住宿么?我说也有。现在想起来,我就是不正常的人了,她们的车是粤号,我不是要去羊城么?带个路,说不准有奇迹发生了。虽然我有点投机心理,不是机会偏爱有准备的人么?看样子,我是做不了拿破仑了,先把“我”抓进监狱,撤掉军职,赶出军队,然后将身无分文的我抛到塞纳河边。就在上帝让约瑟芬驾着马车勿勿赶到河边时,远远听到“扑通”一声,可能是俺失足跳河了。当然我不会是拿破仑,我是墨林,去寻找宁薇了!
昨天夜里,2006年的第二场雪又悄悄下下来了。这会儿真有点“山舞银蛇”,“千树万树梨花开”的壮观。苏醒了的春天不会远了吧!洁白的雪总给我清晰的认识。哦,是出门远行的时候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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