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报道了这样的一则新闻:四川一个叫李宗发的律师,慎重地向省人大提交了一份《四川省父母子女家庭关系规定》即《孝法》的立法草案建议稿。据他调查,对于如何尽“孝”,我国仅有婚姻法略有涉及。他希望,四川能为“孝”立法,让子女尽“社会主义亲情孝敬、奉养”义务,要求国家、社会继续弘扬爱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维护父母不受子女不敬、暴力行为的侵犯。
对于国家公务员的录用,其建议提到:招收、聘用、晋升公务员、领导干部,必须审查其孝敬、赡养父母情况,并以此作为衡量审查其品行是否端正的第一前提。根据这部《孝法》建议稿,对于谩骂、冻饿、凌辱、殴打、遗弃父母的,将终身不得录用和晋升。已改正并表现优秀的,经父母推荐,才可以考虑被录用、晋升,但不得优先录用、晋升。他还建议,国家、社会要保护父母的合法财产。
“人孰能不老,百事当以孝为先!”,试想一个没有孝心的人怎么能有颗忠孝的心去为国家效力呢?孝是我们国家的一向宣扬的传统美德,我们在社会主义不断发展的年代也必须继承我们该有的一些东西·子女对父母的“尊重孝敬”,已成为衡量个人道德品质高低的重要标准之一。李律师这次提出的建议如果被采纳将是我们国家立法界的一次创新,不过我们再为之欣喜的同时,又不得不思考一些问题,毕竟一个新事物的产生是需要经过几番风雨的·
我们在办事的时候,通常都是在讲究质量的同时,需要讲究效率·公务员的录用,特别是一个用人比较紧急的岗位,我们是没有太多的时间去耗的·如何在短时间内去评价一个人是孝,其实是很难把握的,特别是在父母的容忍之下·中国人有这么个习惯:不管自己的孩子怎么样,总觉得该为孩子着想·每个做父母的都希望别人对自己的孩子印象是好的,希望自己的孩子有出息,特别是在国家对自己的孩子做选择的时候,父母只要是在孩子做的不是太太过分的情况下,一般都是不会说自己的孩子不孝的,你说有哪个父母为了国家利益着想,说自己的孩子不孝,不能胜任公务员的岗位,这样的概率有多大?我想大概是微乎其微吧·
再着,学过哲学的人都知道,事物是在不断变化发展之中的·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不得不承认,对利益的追求正不断地冲击着人们原有的道德观,包括“孝道”在内的传统美德也渐渐地遭到一部分人的“淡忘”,更可悲的是有道德的人不一定得到褒扬,而卑劣无德者也不一定受到应有的批评和否定。也许在被录用公务员之前,你是一个大大孝敬的孩子,但当随着环境的改变,或许你的心也就会潜移默化的跟着变质·当你的关系网被建立起来,官官相互的情况在中国是很常见的,再加上有的人做的很隐蔽,做事很有心计,在表面看来他没有对父母不孝,在内幕当中的父母又在忍耐和包容之下,掩盖着孩子的不孝之心,你说国家怎么去判断一个公务员的道德,如何确定他是否符合公务员的神圣职位?
但不管怎么样,尽管事物的发展不是一帆风顺,我们依然希望这样的建议能够在一整套的法制体系下变的完善起来,现在,成都的李律师振臂而起,建议为“孝道”立法,试图让这一传统美德得到法律的保障。我们希望这样的美德不仅是道德问题,而且是在法律的规范之下,让社会大众都去遵循·不管社会怎么发展,我希望大家的孝心不要变质才好啊!!!只有这样,社会才能多点爱,公务员保留这样的美德,在为人民办事的时候才会带着一颗良心去鞠躬尽瘁,国家才会有希望·
-全文完-
▷ 进入钟雨洛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