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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陷井钟雨洛

发表于-2006年02月03日 中午1:57评论-3条

有次上网,一个朋友问我:到公司工作要先交建档费吗?因为我是学法律的,所以就

问了我。于是我就叫她把大概的关于什么事给我讲了一下。

因为家里经济比较困难,自己还在大学读书,想利用周末到外面找点事做。她就到了一家职业介绍所,交了100元中介费给该中介所,该所发了一张该所的咨询卡并介绍了一家化妆品公司给她,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了。于是她就找到这个公司,该公司就叫她先交60元做为建档案的费用。但是她不知道这公司的做法是不是合法,所以说要问问我。

于是我说她太单纯了,处世还不深,明显是骗人的啊。笑谈间她说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我说经历风雨也要先看看天啊,明明看到天那么黑了,想一下就知道要下雨,为什么还不带伞啊?这样可以避免的阻隔为什么还要去呢?

也难怪现在的中介机构有利可趁啊。许多大学生都是因为在学校,经历的事比较少,心比较单纯,很想到社会上磨练磨练,长长见识,或因家里经济困难想找份事做。许多公司就和职业介绍所串通起来骗骗这些单纯的心。

在我的身边就发生过很多这样的事,所以一听到找事,很多人就说千万不要去职业介绍所,可见职业介绍所的诚信度是怎么样的。然而每年都有人受骗,大概是每天也有吧!令很多人担心,痛惜钱,痛心。

也许我们的法律意识太差了点啊。想想自己一个大学生被骗,是何等的苦啊。在此,我想说说我对去职业介绍所找事做的做法:

首先,你去一个职业介绍所,要看看它是不是具有中介机构的功能和合法性。一个职业中介机构必须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经批准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和经批准开展职业介绍活动的其他机构,应按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求职和招聘登记、职业信息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活动。如果你冒失的到一个没有营业执照的地方去找事,那这钱也交的太冤了点吧。

其次,你确定它是合法营业的职业介绍所了,那它的中介收费也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能想要多少就要求别人交多少。中介机构实施收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证书;

(二)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中规定,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实施执业资格认证,取得相关市场准入资格的,按规定办理;

(三)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书;

(四)未进行企业注册登记的非企业法人需向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

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并实施收费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作为找事做的我们,交中介费就必须有这么个意识:不能中介所叫我们给多少,我们就给多少,对于费用该交多少,对方必须出示合法的条例足以让我们相信。中介机构向委托人收取中介服务费,可在确定委托关系后预收全部或部分费用,也可与委托人协商约定在提供服务期间分期收取或在完成委托事项后一次性收取。中介机构也应在收费场所显著的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规程、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委托人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不得对委托人进行价格欺诈和价格歧视。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那就是必须和对方签定委托协议书。1999年12月22日实施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应委托人的要求,中介机构实施收费应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书。委托协议书应包括委托的事项、签约双方的义务和责任、收费的方式、收费金额和付款时间等内容。我们是委托人,我们委托职业介绍所为我们找工作,那我们就应该签定委托协议书,以此确立双方的法律关系,协议书上必须写明双方的权责,违约责任如何分配等等问题。否则,你不和他签定协议书,中介机构变卦了,说“他没有收你的钱”,或着说“没有做好工作是你和公司的事,与他无关”之类的话,那就算是你起诉到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但你又有什么证据证明他真的收了你的介绍费呢?当然,在这你应该看到的是:第十四条的规定用的一句话是“应”委托人的要求,如果你不要求,你也不能归责于别人,所以自己的这个意识要很注意的。例外,这为朋友问了我之后,我咨询了一下律师,律师说到公司工作根本就不要什么建档费,这样的要求纯属是欺骗行为,但到底该公司内部有什么规定,我也不可尚加揣测,但愿大家在找工作的时候多留个神啊。

在这里,我们也许更关注的是同情受骗者,关注的是这样的中介机构的诚信问题,然而,我们是否应该想想,为什么受骗的人会接踵而来呢?也许我们该意识到:法,在我们身边到底有多重?

本文已被编辑[梦天使]于2006-2-3 23:43:38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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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文清点评:

雨洛新春快乐!
现在到处是陷进,不小心就会掉下去。

文章评论共[3]个
梦天使-评论

想想,,帮雨洛转杂文版。。。问好:)at:2006年02月03日 晚上11:44

钟雨洛-评论

谢谢文清姐,也祝您新年快乐。同时也感谢天使。大家新年一起好!!!at:2006年02月04日 中午12:04

雪飘飘-评论

现实中有太多的“文明”陷井,每个人都应该保持一颗防备的心!
  【钟雨洛 回复】:就是.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2006-2-21 16:05:56]at:2006年02月17日 晚上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