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这个题目,不由不想起一条基本的审美心理规律——喜新厌旧。“喜新厌旧”现象在某些事物上是为人不齿的;但在服饰打扮上却表现得特别突出。几乎是每年、每季乃至每月、每天都在变化着。它体现了人们在对美的追求中,“美的生命在常新”的哲理。
比如裤子(古代叫做裳),我们民族,六十年代初风行小管库,七十年代后期盛行大裤腿,八十年代又变化为紧腿包臀的牛仔裤、健美裤,九十年代伊始又萝卜裤、灯笼裤走俏于世。新世纪开始,服饰更是千变万化、千姿百态。
比如男士衬衫(古代叫衣的,五十年代初曾风靡大花,继之为细格花,尔后浅色素色,接着是大方格、大红大紫。
号称服饰晴雨表的上海和服装城大连,更是每时每刻都在花样翻新着。其色彩、款式之浩繁令你眼花缭乱得啧啧咋舌。有位省城的朋友对我说:“你们那里也是服装变化的敏感区。”此话还真不假。就享有“女装之玫瑰”的连衣裙变化即可窥豹一斑:时而低胸时而露背,时而长袖时而短袖时而无袖,时而窄摆时而大摆时而百褶,时而超短时而中长时而超长,时而深色时而浅色,时而细花时而大花,时而真丝时而丝麻时而纯棉……变化之迅疾令人无所适从。
服饰艺术属于实用艺术的范畴。如同其他实用艺术一样,“依傍和模仿决不会产生真艺术”(鲁迅语),喜新厌旧是服饰审美的必然规律。我们希望服装设计师们要有西方人的哥伦布和我们民族的郑和精神,勇于发现勇于开拓服饰艺术的新领地。但是,必须懂得,服饰是一些典型的情感符号。它包裹着生命,必须具备生命的形式,才能与肢体统一成有机体,有力地表达人的感情,升华人的心境。
服饰艺术的审美功能主要是利用各种色彩、式样、图案、花纹和比例关系对人体做一定的造型处理,相应地表现一定的时代趣味、爱好、性格和一定的思想感情,以增强烘托人体美,从而唤起带普遍性的美感。
“创新”只能在此原则上,在借鉴历代和他民族服饰优秀成果的基础上进行。西装之所以上百年盛行不衰,就是它具备了“带普遍性美感”的审美价值。中山服也有半个多世纪得到人们的青睐,就因它是在借鉴西装夸张制式并结合本民族的审美习惯而创新的,具有普遍性的审美功能,所以有较强的生命力。旗袍的创新过程也是如此。
借鉴是创新的基础。创新是借鉴的延展。
在借鉴中,我们力主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虽然,“喜新厌旧”是一条社会审美规律;但是,“喜新厌旧”又大都带有人们的好奇心理,尤其对于服饰。这之中,由于文化层次、气质修养的差异而有可能是健康的,也有可能是落后的甚至是萎靡颓废的;所以,“新”有时未必“美”,“旧”也可能“美”。正如一个西方服装大师说的:复古也是创新。这就需要我们的服饰艺术工作者从艺术的高度、从审美的高度、从民族个性的高度去为这条五彩斑斓的服饰长河导流,使人们的审美心理顺应时代的发展,愈来愈健康,愈来愈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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