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远去的春天two

发表于-2006年01月22日 晚上10:22评论-1条

给生活取很多不同的名字

让我记住那些快乐的日子

我能更好的生活下去

——题记

第一季、

初三的时候有女孩子给我写情书,我虽然犹豫不决,但还是忍不住写了几首情诗备用,并按照以往的习惯从笔记本上撕下来放在贴身的口袋里。后来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有小偷溜进我们的寝室,我在那天晚上不幸睡得太死,情诗被小偷当作大额人民币带走了。我觉得小偷发现自己偷到的大额人民币是些傻不拉叽的情诗后一定会很生气,而我的情诗的命运必定会很悲惨,于是穿得严严实实的去各垃圾箱为我的情诗收尸。结局是收尸未遂。

很久以后有一次在厕所大便,正觉得屎欲强烈而肠道不大通畅之际,看到身旁的墙壁上有几行大字,粗看之下发现是一首情诗,写得肉麻无比。但我看了心存感激,因为之后大便顺畅了不少。忽然又觉得不大对劲,此诗看来很眼熟,似乎跟我有着不同寻常的关系。细想了一下,大吃一惊——此诗正是我被偷的情诗中的一首……想来一定是小偷上厕所时忘了带手纸(或是流年不利,已经买不起手纸或偷不到手纸了),而我的情诗拯救了他的屁股。此时小偷偶然发现其中有一首情诗(我希望最好是这样)有很好的催屎功能,小偷不愿此诗就此淹没于屎尿之间,于是在墙壁上留下了一个绝版——原来我的情诗的命运是如此的悲惨啊!

于是,此后很久我都不敢提“写诗”这两个字了。

第二季、

和绅这家伙是个“天生”的臭脚,至少我这样认为。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王子(注意,这不是童话故事),他长得帅帅气气,有一双健康漂亮的脚。后来王子的脚变得臭烘烘的,都是因为和绅的缘故。开始我准备恨和绅一辈子,后来想到我和和绅关系很好而且当初是我自己一定要穿他的鞋,又不好意思恨他了。

所以尽管我心里一直觉得憋气,但既然不能恨他,就只能用爱来感化了。

于是我就爱上了和绅。这件事只要想一想都觉得肉麻。

夏天的时候和绅总是半夜跑下楼去提水。临走的时候总是不忘“叮嘱”我们千万要为他保密,别说那个穿着短裤溜下楼去为人民服务的人是他,他要默默无闻。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有一次和绅在接水时遇到一个女孩(据和绅说是个女鬼),那女孩镇定的对和绅说:同学,请让一让.而我们一致认为,那女孩的原话应是:短裤同学,请让一让(其间一定淫笑不绝)。

此后,和绅再也不为人民服务了,因为半夜的时候有女鬼出没。而我们在经过一番调查后发现,自从爆出有女鬼的“11点事故”后,楼梯间总是埋伏着一些小女生,其目的乃是为了一睹“短裤男”的风采……

哈哈哈哈……

第三季、

眯眯是个天才,平时玩得比谁都凶,成绩又好得没话说。初中毕业时眯眯以全省第四的成绩考上长沙一中,我一直觉得这是我们寝室的骄傲。

但老天是公平的,所以眯眯也就理所当然的长得夸张了点。眯眯上下眼皮相当接近,笑时更甚,我一直认为眯眯一定随时随地都可以看到一线天的奇观。而眯眯的脸就像夏夜的星空一样——麻子和星星一样多得数也数不清!当然,其视觉效果是正好相反的。

众所周知,天才往往是些古古怪怪的人。眯眯常常能一个月不洗澡而屹立不倒,至于洗脸、刷牙、之类的小事,则是像物体做自由落体运动时的空气阻力一样可以忽略不计。偶尔眯眯的一只袜子英勇的从被子下突出重围,立刻就会震惊整个寝室,弄得大家连气都不敢出——正在憋气了!介于其臭脚的威力大于天生脚臭的和绅,实力罕见,眯眯又被我们尊称为“国宝”。那时侯不知内幕的人听到我们谈及“国宝”,都以为我们在谈论国宝熊猫,孰不知,熊猫要是长得跟我们的国宝一样就毁啦!

最近听说眯眯已长到一米八以上,日现其竹竿的本质,又想到,其实说眯眯是“熊猫”也是有道理的——竹子跟熊猫是铁杆兄弟嘛。

不知道眯眯现在笑的时候还流不流鼻涕。

未完待续……

本文已被编辑[文清]于2006-1-24 18:47:48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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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文清
☆ 编辑点评 ☆
文清点评:

帮你转到小说了,散文最好不要连载形式。

文章评论共[1]个
罗军琳-评论

给生活取很多不同的名字    让我记住那些快乐的日子    我能更好的生活下去
我非常喜欢这个题记,让我想起海子的诗了。此时是我,好想让每一位亲朋收到我寄发问候佳音的书信,愿四季不败的鲜花在冬天里饱经冰雪的洗练,让冷香独具情理,独具炽烈。
  【显摆 回复】:我的QQ挂在网上,但图标找不到我上不了线.
不要往QQ上留言. [2006-1-24 22:38:53]
  【显摆 回复】:我已经收到了啊。
嘿嘿…… [2006-1-24 22:40:19]at:2006年01月24日 晚上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