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在河之洲瘗花秀士

发表于-2006年01月20日 凌晨3:57评论-0条

那些平淡的日子里,我常做的一件事就是四处游荡。非但不招朋引伴,还专拣那荒山野地里走。城郊各处景点中,我比较偏爱落霞洲,这名字使人想起意气风发的王勃和他那篇千古佳构。落霞洲是个三面环水,背后靠山的沙洲。从城区一直延伸到离城两公里以外的狭长地带,是附近农民的自留地。每到夏季,一垄垄的青菜绿得逼人,白菜亮得晃眼,细毛竹架子上挂满了红的西红柿、紫的茄子和小灯笼似的辣椒。菜地尽头最宽阔处,是一大片空旷的草甸与河滩,这才是真正的落霞洲。

落霞洲景色本无异常,但地势平旷,草柔风暖,望之疑是内蒙景象。洗完澡后在草滩上随意躺下,听着永不止歇的河水声,看着头上云舒云卷,再想些水灵山精的传闻,不觉有白云苍狗、今夕何夕之思。若果凉风袭来,遍体毛孔通畅,更有羽化之感了。

一日沿沙洲后的缓丘散步,正日头当顶,不久即感口干舌焦。在田间地头乱转了半晌,方在山弯里找到一个小村。随意敲开一户人家,开门的是一豆蔻少女,不禁口拙起来。少女轻笑:“口渴了,想找碗水喝吧。”不待我回答,便进屋舀了一大木瓢凉水出来,我正要接过,她却从屋角风车下的箩筐里抓了一小把谷壳撒进瓢里。我愕然抬头,见她一脸狡黠,却不似恶意,我不好生气,只能徐徐把谷壳吹开,慢慢地泯。喝完水后,她问我:“你明白了吗?”我点了点头:“你是怕我喝得太猛,对身体不好。”她高兴得大叫:“行,你这人不笨。交个朋友吧。”

后来她告诉我,她早就注意上我了。她说一个人有事没事到处瞎逛,滩上晒晒太阳,山头看看风景,不是诗人就是闲汉。我陪她干笑了一阵,心道:“我算是个什么呢?说是诗人,恐先贤们脸上都没了光彩,说是闲汉又似心有不甘。”自那以后,我便常去帮她复习功课,以待来年参加中考。没想到的是,她还很爱读书,在她那包谷杆夹的闺房里,藏了不少的中外名著。这让我大喜过望。从此,除了解析几何方程和化学分子式外,我们还常在一起讨论勃朗特三姐妹和罗曼·罗兰。

去了她家几次后,我与她的家人也渐渐熟稔了。记得第一次去找她时,我还闹了个笑话。当时我见到一位头发花白、满脸皱纹的老年妇女正弓着背在堂屋里砍猪菜,便叫了一声“婆婆好!”她马上纠正我,那是她妈。但她父亲却显得年轻,一件正流行的校官服衬得人精神抖擞,跟他妻子俨然两代人似的。我听她说,她父亲曾念过私塾,摆起演义评书来头头是道,因而在当地很有些知名度。后来我也曾在村口的老槐树下给乡人大摆三英战吕布,逻辑虽不很清楚,表情却极夸张,又爱弄出些似通非通的文言来,唬得众人鸦雀无声。

她还有两个弟弟,都在念小学二年级。我除了跟她玩,也常和两个小孩去山上放牛。两小子都很淘气,弄得我也老大不正经起来,上树掏鸟蛋,捉蟋蟀打架,甚至还爬在地上跟他们一块弹弹珠,谁赖帐了也一样地争得脸红脖子粗,乐得她咯咯直笑:“瞧这三个长不大的。”

有一次我为了上树去捉两只幼鸟,不慎踢破了鞋。回来后她母亲看见了,直说要帮我补,我尽力推脱。结果第二天,她就为我做了一双新布鞋,穿上还挺舒服的。但看见她布满血丝的双眼,我心里十分过意不去。

由于我常去找她,村里开始流传一些闲话。他父亲如梦初醒,逼她交代我们的关系,生怕我们做出一些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事来,丢了家族的脸。她当然是护卫着我的,说我只是出于一个朋友的热忱,来帮她复习功课,并指责她父亲是“好心当作驴肝肺”。话虽如此,但我感到已不能再去找她了,也就自动停止了与她的交往。后来我去了外地工作,这一别就是六年。

今年的“五一黄金周”,我回家看望父母,也顺便去了一趟落霞洲。令我意想不到的是,政府已将这一带规划为新城区,忙碌的机车把我的旧梦碾得粉碎。

如今我再也找不到那个小小的村落,它已从任何一张地图上消失了;我也再找不到她了,她家的房基和土地都被政府征用了,却只得到了可怜的两千元钱,失去了家又失去了生活来源,她便决定出去打工,她父亲却擅自作主,把她许给了城里一个在银行工作的人。我感慨了一番,转念又想,各人自有各人的命,只是以后恐还价不会再有人对我说起:“口渴了,想找碗水喝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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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夜无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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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无眠点评:

关关睢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