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时代的第二个女朋友——其实,这只不过是我自己一厢情愿的称呼罢了。即使我可以将一段还没有成形就胎死腹中而且扑朔迷离的爱情故事中的女主角称之为“girlfriend”,但是我绝对不敢真正直面琳的时候告诉她,她是我的女朋友。——当然,开玩笑的话那是另外一回事。至始至终我和琳之间似乎都没有真正恋爱过。从头到尾,最多也不过是我自己自作多情的单向电流。要是琳听到我这样张冠李戴“尊称”她的话,一定不会放过我,甚至还有可能会气得恼羞成怒,随便操起什么目光所及信手拈来的东西砸碎了我的脑袋。“你是不是秀逗了?”从来,琳都很容易就这样体罚我。按她的说法是,“不打,你就不会清醒。”“不骂,你就不会聪明。”当然,这些话的原创本不是琳,而是我那那已经日见年迈的母亲。小的时候,我经常都会被母亲这样子骂我。长大以后,离家的日子增多,而归家的日子减少,就再也听不到母亲这样子的叫骂了。而琳,不知道是受到母亲的唆使,还是耳濡目染中被母亲给教坏了,经常会指着我的额头,或者拧着我的胳膊,也或者是拍着我的背擂着我的胸,如此这般引用或者盗版母亲的只言片语取代母亲的位子来修理我。
我和琳其实是青梅竹马的好朋友。她家和我家是隔壁邻居。
从记事的时候开始,我和琳就已经在一起了。我们一起玩过家家,一起上幼儿园,一起读小学读初中读高中甚至是读大学。在我的印象中,琳一直都很聪明伶俐,也很是勤奋努力;而我小时侯和现在虽非判若两人却也有天壤之别。当时,呆瓜就是我的别名,懒虫就是我的代言。甚至,有人还大胆奉承我一句,称之为“扶不起的阿斗”。渐渐,别人一见我就“阿斗”不休。叫习惯听习惯了之后,连我自己都记不起自己真名了。当然,那个时候的我并不明白“阿斗”究竟何物,或许要是他们简单点说是“敷不上墙的烂泥”,我可能会比较容易理解,不过那样的话我也许就不会那么欣然接受这一个雅名了。
琳的身上总是闪烁着让别人羡慕甚或是妒忌的光环。父亲母亲教育我的时候也都忘不了提到琳,“你看人家小琳,还是个女孩子都可以那么聪明,你怎么就会那么猪呢?”当然,当时的我是不敢用遗传学的原理或者男女平等的理论来反驳他们的。除了低着头挨骂闭着眼挨打,我连大气都不敢出。
那时侯,我不是因未完成作业而被老师叫到讲台罚站,就是被关在只有寥寥数人的教室里冥思苦想某个百思不得其解的算术题目而直到太阳落山都不能归家。在这种时候,总会有一双关怀的眼睛凝视着我,那就是琳。琳实在对我很好。她会在我被罚的时候关心我,会在我披星戴月回家的时候陪我,有时候,还会为我撒个善意的谎话,让我不至于被母亲或者父亲敲脑袋或者是拍屁股。当然,有时候她还会拿着课本对着我罗嗦几句,传授我几套聪明的绝学以及过关的高招。现在想想,现在我能变的聪明,琳真是功不可没。
渐渐地,在一起相处的过程中,我和琳也就自然成了铁哥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有了快乐和开心,我会跟她共享,有了痛苦和忧伤她也愿意和我一起分担。我们彼此也都发现我们已经成了两贴沾在一起的膏药,形影难离,水乳交融。
从小到大,我和琳也都很有默契。
每次填报志愿的时候,我们都不必有意去参考对方的答案,也勿须刻意去读懂对方的某个原形毕露的暗示。到了下一站,我们肯定又会走到一起。这个,已经成了我和琳之间屡试不爽的定律。
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那天,我去找琳。
我问,“你读哪里呀?”
琳说,“你读哪我就读哪。”
我故意想逗逗她,于是装着一本正经的样子,说,“这次你一定会失望了。我特地选报了一所你意想不到的学校。这次,我相信我一定可以成功地甩掉你。”
琳笑,“切,你小子秀逗了你。你有几斤几两难道我还没有把你称清楚吗?少在我面前搞什么班门弄斧自以为是的名堂。何况,不怕告诉你,这辈子,我是贴定你了,想甩掉我,逃,休想,门都没有。”
当然,有时候,我不得不承认,琳甚至比我还更了解我自己,在琳面前我总是感觉自己通体透明,什么都瞒不过她锐利的双眼。
因此,大学报到那天,琳一如既往来叫我一起出发的时候,我一点都不感到意外。
坐在去大学的车上,我突发奇想,打趣说,“琳,你说我们这样子象不象出游渡蜜月的新婚小两口?”说着,我伸手将坐在身旁的琳挽入怀中。
琳也没有反抗的意思,笑,“象呀,太象了。”说着,还故意往我贴近,头也靠在了我的肩头,“不过,别人见了一定会惋惜。”
我问,“有什么好惋惜的?”
琳又笑,“有什么好惋惜?你白痴呀,这都不知道。当然是惋惜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浪费了呗。”说着,挣脱了我的怀抱,大有一副不敢见光的意思。
我当然也针锋相对反驳,“才怪,要惋惜也会惋惜我这么帅的帅小伙,被你这只暴暴龙霸占,那才真是糟蹋了。”
琳又笑,我也笑。
曾几何时,我也真的有这样想过。要是我和琳真的成为情侣的话,那该是怎样一种情形?我想,肯定是天生一对,亦是吾之所愿。
有人说,“进水楼台先得月。”如诚然如斯,我与琳经常在一起,应该很容易走在一起才对。其实,我也曾这样认为。
但是,事情远不是理论和想象那么简单。
从友情进化到爱情,很显然比拥一个陌生女孩进入怀抱要困难许多。如果说与一个陌生女孩恋爱是一个轻而易举的小kiss,那和林恋爱就应该是一个难比蜀道的大kiss了。当然,这也许仅仅是一种懦弱的表示,但是却确实真正成了我和琳之间不可化解的问题。
琳可以轻轻松松靠在我的肩头哭泣或者沉沉睡去,不用问可以不可以。我也可以毫不客气倾诉苦水,或者干脆告诉琳,“让我抱一抱你”,借以慰藉我被生活戳伤的心,……许许多多情侣之间屡见不鲜而朋友之间鲜有耳闻的事,我和琳都可以毫不犹豫为对方去做。但是,要得寸进尺,真心诚意说出并接受“我爱你”,将朋友变成恋人,却又并不是想象的那么容易。
尤其是在后来,我和琳之间发生了那件扑朔迷离的事情之后,琳也随之边得更加捉摸不透,让我抓不到实处。
那是2002年的夏天的某一个夜晚。象小波先生笔下所描述的那样,黑色的风浩浩荡荡在我的窗外奔涌。而当时的我,心情却如一滩死水,比黑压压的夜空更加沉闷。上大学以来,不知为何,我就一下子变的多愁善感起来,心情也象这座城市的天气一样变幻无常,一不小心就一落千丈。也许是因为水土不符吧。
其实那天我本不该如此伤感的。那天本是我的乔迁喜日,理应喜气洋洋,至少也应该喜上眉梢。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却不管风从哪个方向吹,都鼓不起我的心情。
大学宿舍的生活我早已经厌倦,盼着脱离苦海已经很久了。谋划许久,才在学校背后找到这风水宝地,并将其租了下来,虽然仅仅只有几十见方,但是猛忆起“山不在高,水不在深”之语,我想这也应该足以安身立命了。再说,寝室已经无法屈就了,能早点引退,就早点。也就凑合着租了。
刚进大学的时候,其实寝室生活也满丰富多彩的。可以站在阳台摆个最酷的pose,然后高唱“对面的女孩看过来”,也可以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力于五楼的窗前举着望远镜偷窥某位不拘小节的美女春光外泻,然后高声狂呼其内裤的颜色。甚至,还可以呼朋引伴聚在一起拉家常侃大志,或者搞扑扑克出来斗地主,输家跑下五楼悄悄蒙上途经的某个靓女的眼睛说“爱你”。这些都可谓是最美的回忆。但是,毕竟好景不长,过不了多久大家就都厌倦了这样无聊的生活。我当然更是憎恶有加,尤其是同寝室的几位丑态必露之后。我越来越反感这寝室生活。不是隔离的耳塞也挡不住厕所里的老哥凯歌嘹亮,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就是某个“瘾兄弟”的烟味谋个“气兄弟”的气味熏的我投不过气来。于是,我想到了离群索居,不过亦先谋定而后动。因此,我开始象野人一样四处寻找居所,那天,终于被我发现新大陆了。
本来想找琳帮我一起搬家的,但是很不幸地被宿舍门口“女士止步”的标语强横地阻止了。于是,我只好自己一个人蚂蚁搬家。来回奔走几趟之后,终于搞定,而停下来之后才发觉自己的心情是如此糟糕。当然,此时也就是我上面说到的黑色的风浩浩荡荡在我的窗外奔涌的时候。
后来,我打电话给琳,要她来陪我。琳没有拒绝。
没有过多久,琳就来了。
听到我叫她陪我喝酒。琳一脸茫然,问我,“你是怎么了,一脸垂头丧气,失恋了不成?”
我说,“你就别问了,我也不知道,反正心里烦,你就陪我喝几杯不就行了?”
琳有一些抱怨,“你小子受什么刺激?脑子脱线了!”
“……”
我没有回答,也无从回答。
有时候,人生就是这样莫名其妙。有莫名其妙的伤悲,莫名其妙的痛苦,也许还有莫名其妙的欢乐。我们都无从说起。
很显然,琳也并没有真的怪我支支唔唔。将我事先准备好的酒开了之后,就陪我喝起酒来。琳也喝的很多。也许,可以说和我一样的多。那样子,简直是在和我比拼酒力。
我们一直喝,谁也没有再说一句话语。具体喝到什么时候,我已经无法知道了。心情不爽的人总是醉的最快。
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下午的事了。琳已经离去,纷乱的战场也被琳打扫的干净。
起来的时候,我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妥。和所有以前喝醉后醒来一样,除了头微微有点晕乎,身体有点飘然,而四肢有点乏力之外,并无任何异常。而且,我还惊喜地发现,我的心情已经好了许多。“借酒浇愁愁更愁”,我怀疑只不过是古人以篇概全的片面之辞。
不过,在收拾床铺的时候,被子上和床单上的血迹足足把我吓了一大跳。我上上下下下下上上地寻找,却未曾找到任何伤痕,很显然,受伤的人,不是我。
我于是去找琳。
我问她,“昨晚,我弄伤你了吗?”
琳说,“是呀!”
我又接着问,“伤到哪里了?让我看看!”
琳说,“伤到我的心了,笨蛋!”
看情形,琳好象也没有受伤。可是谁的血呢?不可能是天外来客吧!
我又问琳,“可是,那血……”
没有等我说完,琳就不耐烦地打断了我,“血,什么血,肯定是你吐的呗。谁会知道?谁让你昨晚喝那么多的!”
我敢肯定琳一定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的。只是不知道是基于什么原因,使她闪烁其辞,不想告诉我真相。这本不是琳一向的作风。
我当时实在太笨,而且也太过单纯,所以怎么想也想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一直努力去想。当我想通是怎么一回事的时候,那一晚已经成了我和琳之间最敏感最微妙最薄弱的环节,我和琳,特别是琳,总是尽量绕而远之,不愿触及。
有时候,我也想,在这事上,我是不是该负点责任?或者该做点事去弥补?当然,这句话和这个时代极不相称。听起来都觉得别扭非常。
有一天,牵着琳的手,一起爬到山顶的时候,我说,“琳,干脆我们俩谈恋爱,好不好?”
琳漠然问,“你说什么?”她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没有听清楚我的话。
我又提高嗓门,大声说,“我做你的男朋友,好不好?”
琳马上甩开了我的手,“少跟我来这套,做,做什么做,做你的梦去吧。”
“……”
我不敢继续下去。
我承认,在琳面,我永远都是一个懦弱的笨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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