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袖是个漂亮的女人,见过她的人常常会赞叹地说:“原来世界里竟有这样美丽的女人。”她温婉随和,美丽大方,到哪里都是风景,也总是有许多目光追随着她,她已经学会了面对这些,脸上也总是浮着笑,让人温暖,让人快乐。
长袖的名字缘于她穿的衣服。那些衣服色彩缤纷,穿在她的身上更是美妙,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有长长的袖子。没有几个人见过她袖子里的手,所以常常有人说她一定有一双美丽异常的手,因为她喜欢自己的手,所以用袖子遮掩住它,不让凡夫俗子看到。
是的,长袖的手很漂亮,像玉一样温润,但这只是她的左手,她的右手在幼年时因为自己的顽皮和大人的疏忽,变得残缺了。她没有嫌弃它,她常常会花很多的时间来保养它。
她常常想,也许这是上天对自己的一种恩赐,因为它让自己明白了,在这个世界里没有什么是完美的。
长袖也许过早的有了这样的思想,所以她一直很优秀,她一直是把自己放在让人学习和仰慕的位置上。
学生时代,她的优秀是多方面的,除了学习,她的歌声大有绕梁三日的味道,最让人羡慕的还是她的写作水平,小小年纪已经是本地很有名气的作者了。
长袖在没有遇到他以前,一直骄傲的以为,自己不会喜欢什么人了,她想只有优秀的人才可以和自己相提并论,可到现在她一直也没有遇到。
长袖常常觉得孤单,她不知道和自己相惜相投的人在哪里,什么时候会出现,所以她只有等,她知道自己在这样的年纪不该有这样的想法,可谁知道一个15岁少女的心呢?虽然她被很多人认同和尊重,可还是有很多的东西让自己无所适从,她期待一个人的拥抱,她想那样也许会很温暖,那样自己就不会再孤单。
他的出现让她真的感到了温暖,她看到他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因为他不仅仅英俊洒脱,她觉得他脸上的笑仿佛是为她准备的。
那天,他从外面走进来,全班的人都静了下来,长袖记忆里好象没有出现过这样的静,静的让每个人都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他真是迷人,用磁性的声音对大家说:“同学们,你们好!我是新来的英语老师,我的名字叫郑域。请大家记住我。”他潇洒的转身,在黑板上写下龙飞凤舞的两个字——郑域。不知道是谁鼓掌,于是掌声响成一片。
长袖看着他,听着他说每一句话,她感到了莫名的快乐。她想到了老天,老天真让这样的人出现了,他那样年轻、迷人,真像一枚耀眼的钻石,在多个切面放射出眩目的光芒。她转过头望向窗外,外面是艳阳一片,风吹动着树叶在那里快乐的招摇着,像极了她此刻的心情。
长袖不太好的英语一下子好了起来,原本只在中游水平,现在常常被他点名表扬,虽然她表面上波澜不惊,心里却异常快乐。
原本不和人多说话的她,有时候也和三两个好友说话,她们大多的话题都是英语老师,她没有想到的是,班里所有女孩子都喜欢他,有的甚至还写了情书。她没有把那群小丫头放在眼里,长袖相信自己的实力,也相信他不会这么没有眼光。
转眼毕业了,长袖还没有来得及听到他对自己说过什么,她想也许自己该向他表白一下。她想了很多种办法,最终还是决定对他说出来,她想对他说得只有一句话,就是“你等我回来”。
那天,也是一个艳阳天,长袖把自己打扮的很漂亮,向着他的住处走去,在到他宿舍门口的时候,长袖看见一个女人从他房间里走出来,手里端着一个盆,盆里是他的衣服。她心里紧张起来,女人发现了她,就喊他的名字。他那张脸伸出来的时候,她差点落泪。他发现了长袖,就走过来问她。
她说:“老师,我考上了上海同济大学,今天来和你道别。”他很高兴的对她说:“我知道你会考上的,那时候我们打算保送你去南京大学的。”她笑了笑说:“我走了,你要保重。”说完转身离去,他好象说什么,长袖已经听不到了,因为她心里已经什么都放不下了,现在只想哭一场。
长袖在大学的时候认识了和他一样优秀的男孩,也可以说一口流利的英语,也像一朵玫瑰花一样迷人,他们最相似的地方就是笑起来很温暖。
长袖在他的追逐下,和他谈起了恋爱,男孩常常在傍晚的时候去叫她,然后一起出去吃东西,他很细心,也很呵护她。长袖常常会想起老师来,她想如果是他自己会如何呢?长袖知道这样想没有意义,她已经在多年以前就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这个世界没有完美的东西。
大二那年认识男孩,转眼大四了,有一天男孩说:“长袖,我可以看看你的右手吗?”长袖呆了,她像看陌生人一样看着他。长袖有晕的感觉,那个和自己长吻的男孩,竟然对自己的手在乎起来。是的,她一直把那功能还在却面目不在的手收藏的很好,可今天他问起来,让长袖不知道说什么,她不是一个脆弱的人,但她感到了一种发自内心的冷,不是对爱情的冷,而是对曾经自己在他软软情话里陶醉过的日子,迷失了自己的冷。
长袖看着男孩,他大概急于想知道结果,因为长袖的左手很漂亮,他们牵手的时候就是左手。他伸手来扯她的袖子,长袖站起来说:“我们结束吧!”他问:“为什么?”长袖不做任何解释的走了。她觉得过去的两年像是一场梦,他对自己只是一种好奇不是爱。她可以给他看自己的手,但这时候已经没有了必要,她把他甩在了自己的身后,他站在一片歌声里发呆,于是陈淑桦的《笑红尘》在她耳边越来越远。
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无聊
目空一切也好
此生未了心却已无所扰
只想换得半世逍遥
醒时对人笑梦中全忘掉
叹天黑得太早
来生难料爱恨一笔勾销
对酒当歌我只愿开心到老
……
男孩来找过长袖几次,她都是冷冷的,她知道他不适合自己,虽然他很优秀。
毕业了,长袖又回到了生长她的城市,因为那里已经有一个很适合她的位置在等着她。回到了熟悉的地方,她第一个想到的还是他。
那天她又去找他,是告诉他自己回来了。长袖走在校园里熟悉的路上,感到很多东西都浮现在眼前,很多事像发生在昨天。知道他在上课,就去了他上课的教室。
远远听到他在朗诵课文,还是那么好听的声音,长袖有点黯然,她站在窗外听他朗诵。她想那时候自己就是陶醉在这里的。
他走出来,看见长袖,好象有点意外。长袖走过去,说:“老师你好!我回来了。”他说:“都毕业了吗?真快呀!很多事好像就在昨天似的。现在我都老了哦!”他笑了起来。
他是老一点,眼角里已经有了皱纹,可成熟的男人还是动人的,长袖还是有点窒息的感觉。
工作总是让人忘了很多、改变很多,当一个男人走进她生活里的时候,长袖才发现自己已经没有了灵气,也没有了过去目空一切的气概,什么都是那么的小心,有时候说话都没有了自己的声音。
虽然还和他通电话,也常常去那里走动,看着他一家三口幸福的样子,长袖没有勇气去打破这份和谐与美好。
除了他,长袖发现自己不知道怎么去爱人,她常常坐在办公室里发呆。
有个平凡和气的男人对长袖说:“嫁给我吧!”长袖看着他诚恳的样子,心动了,因为有一天,他发现了她右手的秘密,因为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常常会不自觉的拉她的右手。
男人不会送花给她,但每一个周末和节日,他都会去她那里,帮她做很多事情,男人常常会笑着对长袖说:“没有我你怎么会活到现在的呀!”她也笑。
长袖在做新娘的晚上,新郎把她的右手放在自己的怀里对她说:“长袖,我爱你,爱你的一切。”长袖淡淡地说:“能爱多久呢?”他看着她,眼里好象有泪。他说:“只要你愿意,我爱你生生世世,让我们来约定来生好吗?”他把自己小指和她右手的小指勾在一起,很严肃的说:“我要和长袖生生世世,天地日月为证。”长袖泪流了下来,扑在新郎怀里,紧紧的抱住他。新郎用手轻抚着长袖的背,长袖觉得好幸福。
婚后的长袖更漂亮了,追逐的目光更多了,长袖问他:“老公!你怕我被人家拐跑吗?”他笑起来声音很大,好爽朗。他说:“不会的,因为我们已经约定了今生和来生,就是月老也没有办法了。”他说完眼睛还故意挑了一下,长袖于是会笑很久。
长袖的袖子还是那么长,走到哪里还是风景。长袖常常问自己:什么是爱情呢?她没有答案,也不想找到答案。但她更喜欢家更喜欢生活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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