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对于土地管理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俗称“上挂”),笔者肚子里是很有想法,但却并不想“吐”出来。一则是因为“上挂”的本质反映了“权大于法”,让生活在“建立法治社会”、“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之声充盈于耳中的我辈茫然;另一方面是因为省以下土地管理体制“垂直”得让人心酸——只上挂领导,且挂的是领导的“帽子”(任免),领导的“饭碗子”(财政供养)仍在地方;无一官半职的干事根本没提。
所以,对于国土资源报里出现“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等类似字眼的文章,我一概不看。直到今天无意中看了国土资源报9月26日4版《读者之声》中丁大平的《改革要进一步到位》,使得我有一种不吐不快的感觉,我想我应该发出另一种声音了。于是我又将该文提到的9月6日国土报头版的《把体制改革进行到底》、9月24日石言的《这里的改革让人忧》拜读了一遍。
诚然,王博、石言、丁大平文章里反映的改革不到位、国土部门随意进人而可用的人不多、地方政府领导常拍板无条件用地、地方政府是违法用地的“龙头老大”等问题是普遍的客观存在,的确到了非治不可的时候,致使每个有忧患意识的人都被迫发出最后的吼声——上挂,上挂!
可那些多经人大、国务院通过的法律法规,地方“老大”都不依,“上挂”又能怎样?难道你们没有听说过,有地方领导针对土地部门的上挂发出的“声音”——不听话,让你们挂到空里去!是啊,你的帽子或饭碗是上挂了,但你总还是要在“我的地盘”上工作、生活,不可能一上挂,你们人也挂成市里人、省城人了!“我的地盘我作主”,你们敢不听话、逆“圣意”,地方“老大”就让你们无法做人——成神仙挂到空里去。
将部门“上挂”,的确对地方政府干扰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起一定的抑制作用,若不为此,也就不会有这么多的部门上挂,更不会有这么多的人在土地管理法尚未颁布就呼喊土地管理的上挂或垂直了。对权力干涉法律或不依法行使,人们似乎找到了救命稻草。
可这正是另一种悲哀。
上挂无非是“增大”了行政部门的行政权力,以“增大”的权力管地方政府的权力——借助上挂这一“尚方宝剑”来执行并没有变动的法律(譬如土地管理法)。此时,平庸如我的人迷糊了——是法克制了地方的权,还是上挂的权克制了地方的权,或是法依靠上挂的权克制了地方的权?!
作为国土职工,我希望“上挂”,因为那样就可以和其他已上挂部门职工一样享受高工资、高福利待遇(工作近十年的我工资现在650元,而单位的家属楼至少要10万,这需要我12·8年不要身为农民的父母、不要妻子女儿、不与人交往、不吃不喝。如果上挂的话,工资可以拿到省城水平,我想最低要翻一番吧,那我就只须6·4年就可以告别租房);但作为一名国土执法者,受法治教育,我视法为无上的圣经。法不是年迈的老者,不须要“上挂”这一拐杖来行走。
是以,我拒绝上挂。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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