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获得失物欲酬谢的失主
拾到于你们价值数万元的东西,只是巧遇而已;谢绝你们的酬谢,是因为这仅仅是举手之劳。
那个周日的早晨,看到住房后墙上爬山虎的枯叶,随着初冬的临近,已纷纷飘落在墙脚,虽然临近河边人迹稀少,但它们在雨水浸泡中腐烂后,还是很不雅观。于是我提着铁铲,拿着扫把,欲将这些叶片扫拢烧掉。
扫至与邻居的夹墙前,发现有一只女式手提皮包丢弃在夹墙间。我想这也许是谁用坏后随便丢弃的,准备将它捡来放在树叶中烧掉。走近一看,皮包胀鼓鼓的,意识到可能是小偷提来这里,掏空钱币后丢弃。我从已打开的皮包内,取出湿漉漉的笔记本、营业执照,还有烟草专卖许可证,才知这是一家经营饮食的户主丢失的。继续翻下去,发现了一叠税务发票,还有厚厚一摞客人吃饭后签下的欠帐单……与事先估计一样,没有一分钱。尽管如此,我想丢失的人肯定会着急的。于是拿起电话与饮食行业有关的朋友联系,知道了失物是你们的,而且失窃已有20多天了。
午饭后我给你们送去时,你们夫妻俩很高兴。一个急忙取出皮包内的东西查看,高兴地说,除了钱什么都还在,包内的现金最多不过150元。另一个激动地说:“你真是帮了大忙。我这叠税务发票丢了,国税局的人说要罚我一万八;没有这万多元的欠单,去问人家收钱,有的否认欠帐,有的不承认吃了那么多……”
看到你们高兴的样子,我也由衷为你们高兴。但我再三谢绝了你们送给我那条价值200多元的香烟。后来你们找到我的熟人,希望将你们带到我的住处,不表示谢意总觉得过意不去。我一再嘱咐他们不能带你们去我家。
我不收你们表达谢意的礼物,不仅仅是我不抽烟的原因,也不是我嫌少了的缘故,你们的失物除了于我“不值一钱”外,也就仅仅是举手之劳。
有朋友也这样问过:“如果包内有价值不菲的现金,你会还吗?或者会拒绝高额的酬谢吗?”
我是这样回答的:我还失物或现金,与其价值大小无关;如果我家庭生计有困难,我会收下人家诚心诚意的酬谢,但目前我家庭的环境还不至如此。
我不是嫌钱多的人。钱多,可以吃得更好;钱多,可以穿得更高档;钱多,可以将住房修得更豪华;钱多,还可游玩名山胜水;钱多,还能为子孙解决“后顾之忧”……但在物欲膨胀的时代,我们如果没有节制,不正确把握自己,特别是对这种“不当得利”没有正确的价值观,甚至以此“敲诈”,那就走向了事物的另一面,即或不滑到犯罪的道路上去,恐怕也“穷得只剩下钱了”。
我不反对失主进行酬谢,那样做反而是一种知恩必报之人;我也不反对领取失主诚心诚意的酬谢,这种“善行”应该得到“善报”,如此,也才能激发更多人们的“善念”,施行更多的“善行”。但我认为,“拾金不昧”更应该提倡和鼓励。
你们也许怀疑我是在“论经布道”,在此我想用自己过去所做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来说明我的想法——在车上,我时常给年老体弱之人让座,毕业实习返校那年,为让座,在车上站了100多公里。对在我面前出现不能自食其力的乞丐,我会递给他们一两元钱。村人杀广寄回家中的钱在乡邮政所难以取出,我主动喊他们将钱寄到我处转回他们家中。为受灾有困的人捐款,我也积极响应,曾为失学儿童捐过款,也给父死房烧母改嫁的两名孤儿捐赠过价值300来元的冬季物品,并资助千元修建临时住房。家乡修路、筑堤,我尽力找了有关部门和领导,解决了所需物资,自己也捐了数百元。家乡小学需修建临时教室,我资助了1200元;无课桌,我为其联系了56套。每年我都要无偿献血1次,已坚持了6年……
我这样做,不是为了得到一声谢谢——有时连一声谢谢也没有。也不是为了得到回报,听说家乡的父老为感谢我,要买一点东西送给我“表示心意”,我谢绝了。我说:“只要把找来的钱物一点不剩地用在路上,把路修得好一些就行了。”又如“无偿献血”,不是为了“无偿用血”,——如果是这样,只献400亳升就够终身享用了——也从未享受单位规定的休假或补助。更不是为了出名——这纯属醉后添杯,我的名字15年前在全国某一系统中的档案里就能找到,一些报刊中的标题下也能不时发现。我也知道,有些行为是无法逆向的付出,如送给乞丐的钱物,为远方受灾群众捐款。我更知道,送给乞丐一两元钱不能解决什么问题,但如果一天有10人这样做,一个乞丐当天的生活应该是不成问题了;如果每人向受灾的1户捐出10元,有100人这样做,这1受灾户就可能渡过难关;如果每天省1元烟钱,1人1年可资助2名失学儿童上学1年……
我之所以要这样做,寻根溯源的话,应该是少年时的小事至今感动着我。
小时与寨上的伙伴上山砍柴割草,尽管我是父母的独儿,扛柴挑草回家时父母极少到途中接我(这也造就了我一生的韧性),邻居却常去接自己的小孩。有几位邻居,去途中为小孩挑扛时,往往将我的柴草放在他们的肩上,我则接过他们比我年小的小孩的柴草。他们挑扛我的也许不觉得重,但我挑扛他们小孩的却是轻松了许多……
我给你们说这些,不是为了自我表扬和炫耀。这些事比起那些捐赠上万上亿的人,真是不及九牛一毛;比起那些见义勇为的人,更没有鲜血和生命的付出。
我也知道,不能表达诚心诚意的“心意”,会使你们不安;我也告诉你们吧,如果我接受了你们的“心意”,也就失去了那份助人的“快乐”。有人说过:“渴时一滴如甘露,醉后添杯不如无。”如果你们仍然“过意不去”,那么,我建议——不是要求——你们在今后的生活中多一些爱心传递。我想,通过这件事,你们会加入爱心传递的行业——朋友就说了,不管你们以前如何,今后你们拾到此类东西肯定会还给别人的。
传递爱心,不一定必须出物出钱。不管是为孕妇拾起一根织衣针、牵着非亲非故的小孩或盲人过人行道,还是在公共汽车上给老人让座、为陌生的问路人指引去处、把技术无偿传授给别人,都能给他人带来愉快和增添热爱生活的信心,创造充满爱心的环境,而自己也没有损失什么,“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的快乐和温馨也会充溢在自己的心田。
当然,有一定经济实力时,少抽两包高档烟,少喝两杯高档酒,少去高级餐馆吃餐饭,捐助边远山区贫困家庭的失学儿童,或者捐资赠物修建一个水窖,修通一段公路,架起一座便桥,帮助孤老残幼度过生活难关。在受助者体会人间的温暖的同时,帮助别人的快乐也会油然而生。
我是这样认为的,如果我们还能尽自己所能,去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表明我们还是善良的;需要帮助的人得到温暖的同时,我们也会从中得到快乐。我也时常提醒自己,帮助和受助,是平等的,没有权利和义务,也不要有施恩和希求报恩的想法。否则,我们的快乐将丧失殆尽。
有一首歌在这样传唱:“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我们共勉吧!
(注:用真名发此自吹自擂之文,只因想以此与一位网友共勉:我们无力改变这世界,但要尽量少给这世界泼污。)
本文已被编辑[古草]于2006-1-2 21:19:23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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