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文字的出发点是想为本人保留一些情感上的怀念,我是在幸福甜水里泡大的,感受最多的是情义无价,实在忘不了那些回味无尽的真情真景。
----题记
我自小在本地生长,三十五岁了才首次回老家。这趟回老家是祖母去世后的“头七”,全家人的任务是护送祖父和祖母的骨灰盒(是喜丧,享年九十有余)放老家入祖坟。
我们是一个暖意融融的幸福大家庭,姐姐、哥哥也是首趟回老家。应老家人一再盛情之邀,这次回去特别高兴。祖母去世,老家来了很多人,在一起同聚二三天后,感情培养的极其深厚。落叶归根是温暖的,我们更深地体会到了。
这么多年老家人和爸爸走动的一直很亲密,逢年过节都互来互往。我虽已出嫁,但是非常阔绰的大哥在北京做大老板,每次回家都要转道来看看我爸,集聚时间久了,情谊特别难舍。大哥大嫂每来看我们一场,都让我们感动地流泪,大哥总是以亲儿子标准对待我爸,有甚之而无不及的是他对我爸出手太阔了,还把老爸接到北京住了一段时间。
我第一次对表叔二大爷这类词感到亲切,就是和老家人在一起感觉到的。姐姐和哥哥也有同感。我们长大了,懂事后的寻祖心情越来越膨胀,积蓄越来越深。所以,此趟回老家没用爸爸安排,我们形成自发行动了,非常高兴地找到了回家的感觉。
哥哥自己开着私家车在前,由爸爸和二叔二婶及陈叔护送骨灰盒。我和妈妈及嫂嫂、侄儿、侄女等一行十多人乘坐依维柯跟随。
一路上我心情亢奋,看着车窗外密密的意杨林,虽然已经只剩下飘零的树叶,但依可想见它们夏季的盛景,小麦的青绿在大地上无限伸展,生机盎然,有簇簇的桑条夹生在麦田里,我想着它们的青春,如同回到了童年。童年去蚕桑场摘过桑枣,也看见过蚕“爬山”,一路思绪翻飞,回想令我快乐且温馨。
我和姐姐一路畅谈,不仅想到和祖父祖母在一起的生活,更多回味了亲情醇厚的温暖。我最最忘记不了十一岁时的暑假,我和哥哥到祖父下放所在的乡下去度假。那是我唯一一次夏季到农村,这份记忆不仅奢侈且完美。
那时还没有分产到户,祖父在公社看麦场子。我最深刻的感触:那时认为农村绝对比城市快活,是我们这些孩子最美好的乐园。没想到三十五年的岁月里,美好的少年往事只有那一次最完整最满足了。我在作文里不知描写了多少次,却感觉还没有写完。那时,我非常吃惊农村的土地比馒头看起来还可亲,冬瓜就如同吃了催生剂似的,长得和大面口袋一样大。蔬菜园里的菜个头特别大,树上的枣儿特别甜,日子不很富裕却过的比蜜甜。我总感觉那就是共产主义生活。也许我们国家当时的社会主义就这样吧,那时已如共产主义生活一样祥和了。
我没有想到这次回忆写出来与小时候写出来截然不同,小的时候是细细地描,写起来快乐。现在写起来感慨多多,虽然回忆深刻。祖父祖母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很多亲浓血浓的生活画页,而今都只能在记忆里追寻了。
车子一直开到下葬的地头,环境位置相当好,北面可望高速公路。非常宏伟的现代化高速公路从东北横越,形成这儿一道抢眼的风景线。这里阳光充足,西有河沟,有树,但树的密度尤为开阔。我们一行人对墓葬的地势选择极为满意,更为满意的是大祖父、姑祖母的坟墓也在这儿。的确是风水宝地,离县城有十来里路,整个村上都有亲戚,包括县城里。这儿的乡亲有情有义,待人可亲,他们都曾受过我们家的恩惠,来往极其尊重。我大伯是烈士,大祖父和爸爸对整个庄子的人都布施过厚重的恩情,我家本地是酒乡,这趟来又带了很多酒。如今家乡早已富裕,与他们相比,我们是没有优越感的。他们无论从生活还是精神面貌,以及思想观念都跨越在时代的最前沿。
单说远房二哥家有二个孩子,最大的十五岁上了高中,小女儿和我们家男孩一样上初二。我们家孩子念书极早,所以我倒蛮吃惊的,在农村上学这么早观念可真够先锋的,在苏北可称之“不得了”。老家的教育水平走在我现处城市的前面,听说每年被名牌大学录取的人数都遥遥领先于我这儿。我姐说很想把孩子转来老家读书,不管是不是真有意向,却足以说明老家超过了我现处的县城。我们又一次为老家骄傲起来。
老家,多么亲切的字眼呀!我一下车心情那个靓亮是无法言表的,看到三个小牛在地里吃草,我就产生了诗人的目光,眼睛柔和了,情愫缠绵呵!这哪是小牛呀,有棕黄的,有白的,我如处仙境似的。鹅鸭在水里翻着跟头玩,三五只羊在坡上吃草,我高兴起来手舞足蹈。欢乐的我急忙拉起五岁小侄女的手去看山羊胡子,最为兴奋的是羊群里还有一只黄头毛的小羊,好像漂亮的小狗儿。这儿的小狗可真多,鸡散放在坡上,它们却好象特懂规矩,并不乱跑,非常有纪律。
我在车前,身边站着表叔、表婶、远房侄儿,侄儿比我还大一岁呢,他开心地和我聊天,一表人材的个头略比我高些,穿着时尚,西装领带的,他聊他的生意经,聊他的生活,面色红润润的,还没喝酒就象醉了一样。他说他和爱人都是有工作辞职的,我见过他的夫人和孩子,从哪儿看,我都喜欢。我和他们谈的最多是我喜欢农村。他们好喜欢我的个性,一致认为我特像老爸,我爸那个好就别提多好了。我受人之夸有点儿飘然了,就自己吹了起来。
我呀,如果不是结婚后随夫定心了,骨子里头可不是省油的灯,在哪儿我都想出类拔萃,不甘落后,这是骨子里的物质,遗传基因是从爸的血液里流淌出来的。我虽然生活的很幸福,却如同不曾舒放,活的不是前世的我。血涌来潮了,我面对着二十多位亲人抒发了我早年的愿望。我就是想拥抱生活呵!我说:我到了农村就感觉到了个性的释放,在这儿我如同统治者一般,大自然都在我的胸襟之内。在城市,我却是被统治者,是要忍耐的。乡间的每一寸土都是金呀!每一颗草都有灵性啊!它是我们亲密的朋友!所有的生灵都和我们的生命一样值得尊重!
我寥寥几句话,他们个个听得神采飞扬,我又找回了自己骨子里的感情渲染力。家乡的人不落伍,他们不是大道理能吹愣眼的人。他们都是我的朋友,他们都听到了我的真实心声。不过,说真心话,他们那些大男人还在河堤那边没过来,我也只能在老的、少的跟前抒发抒发了。呵呵!释放心情真是快乐。不过,我说的是真心话,他们也发自内心地对我说他们热爱这片黄土地。
我的老家是沙土地,这儿的萝卜出了名的水脆。说到这儿,我妈一直还惦念着那里的萝卜,他们盛情地款待我们,却忘了最好的却是本土的最不稀罕的东西。其实我妈惦记那里的东西太多了,包括咸菜和烙饼,我妈就知道过日子吃的东西。而姐姐无疑最有口福了,她去的是老二家,我们去的是老大家,一到那儿,姐姐说她看见大堂屋洗净的一盆萝卜就毫不客气地消灭起来。不过,她还是没替我们着想。姐姐后来一直安慰妈妈说,我们这儿也有这样的水萝卜。我们不知道为什么会提起那里的萝卜就嘴馋,虽然随身携带了很多种水果。随车去县城吃饭的乡亲出动了四辆依维柯。饭后,很多人邀请我们串门,妈妈都拒绝说,丧事除了本家是不能走动的,留待改日再来吧。
是啊,我并不后悔生在现在这个地方,我一直为现在这个家乡而自豪,因为这儿渔米之乡,是全国最大的生态保护地区,只是我很少下乡,并未全面领略。我老公去的地方太多了,这些美景是想不起来说的,但还是多次提到了,让我一直念念记在心里。如果不是前阵子在饭桌上提及要带北京的大哥明春去看湿地的鸟儿和万亩荷塘,我一直疑虑政府宣传的是不是有吹牛的成份呢。我心中越来越期盼孩子上大学以后,我想要一一实现这些美梦。老公也一再允诺我。
这一个星期,我都在浓浓的亲情中沉醉,醒不过来呵!难得的一聚,难得的畅谈!这难道是距离的美吗?是什么把我的老家和现在的家乡,把两地的亲人,把我们整个儿地紧密团结在一起?究竟是什么让我感到如此无比地幸福?我对他们承诺过:我一定要回报他们的热忱!表叔特别表明,再来就到我家。其实,我邀请很多次了,他一直以我上班忙为借口推托了。我想他还是和老爸在一起亲密开心,他可是我爸从小的把子兄弟,他一直就乐呵呵的,我们家的事数他操心最多。
当车子把我们载回的时候,我路上就睡着了,香甜的美梦呵一直延续到现在未完。这就是我首次回老家的概述,我可不是轻意愿意写文字的人,我是学诗的,虽然不敢言诗,那是谦词,因为在我多年的活命生涯中,也许早已远离诗了,真的很难很难使我的诗歌崛起,但我相信大自然中一定能崛起诗歌,这是我首次回老家最珍贵的体悟。我之所以欣赏侧身鱼先生的作品,也和喜欢大自然,亲和的人物有关系。那诗里花香草木,行云流水般的自然,而唯有他的作品我必想在清晨读起来,那已成了我的快乐,他的诗和阳光一同在我心中慢慢升起来。看来,我的心中已埋下了诗的种子。
我相信:真情真景创造奇迹!无论是诗歌作品还是散文作品,以至小说,感情都是推动作品的灵魂!这次回老家他们半开玩笑地从鳖鱼盖上抽取一根脊髓让我吃掉,说这是上等的中华鳖精,吃了会写出好诗。说心里话,挺开心的!
后记:这篇文写在日记本里好久了,姐姐读到这篇文章后非常喜欢,就把它打印出来送给了母亲,全家人一同分享我带给他们的回顾。我在妈妈和姐姐的一再鼓励下把这篇文稍作修改拿出来发表。因为我感觉它至少真实暖人,在冬季对我也有着一份特别的意义!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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