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狗日”的轿车薄云残雪

发表于-2005年12月28日 清晨6:24评论-2条

这样的标题显然不够雅洁,可思来想去还真找不出更确切的说法,也就只好姑妄存之,相信读者读完全篇之后也能理解。

看到这个标题,你一定会以为我对轿车不满,借此发泄一点私愤,其实不然。我本人也坐过轿车,那舒适度比自行车强百倍,而且速度快,免了长途跋涉之苦;如果坐着它回到农村老家,还能引来村民们艳羡的目光,让自己感觉身价陡增,心里自然美滋滋的。

既然有这么多好处,为什么还骂将起来了呢?当然,这国骂也有些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俗气在里面。因为也只是偶尔坐之,相比而言,它对自己的危害就远大于其优点,于是也就小人扮作君子状,酸文假醋地乱说一通,读者不要因为俺的愚昧无知笑话俺,全当只是眼里揉进了一粒风尘,过会啥事也没有了。

汽车的历史不过百十年,有资料说当年慈禧太后试坐了一回,那“噗”的驴样的屁声把个老佛爷惊出了一身冷汗,从此寝食难安,将周围的狗官骂了个狗血淋头。自此狗官们再也不敢提轿车二字,连恭王爷守着自己心仪的“老福特”,也得趁慈禧不在眼前的时候才敢出去兜兜风,还特别警告手下的大员,如果哪个走露了风声,定当人头落地,搞得随从噤若寒蝉,有的终生不敢再提“车”字,甚至,立家规不再提这个字,如有触犯,按家诫惩处。

之后轿车大批涌入上海,街上跑的也就是阔佬的象征,倒是黄城根下,还保持着往日的宁静。倒不是因为惧怕慈禧的脸色,实在是因为清廷的遗老远没有花花都市新贵们赶时髦的缘故。不过,这样的景况也并没有维持多久,几百辆轿车也就“噗”“噗”地在北京城放气。不用说,有这资格的,也还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才享此殊荣。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也许还是贪污的银洋多的缘故,那些坐车的政府官员大多是私家购买,我还没有看到动用公款购买轿车的记载。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的智商越来越高,那些掌握着实权的人儿打起了公款购车的歪主意。你还别说,这种方式有几个不得不说的优势:一是购得车来也还是自己使用,其方便程度跟自家购买没什么区别;二是省下日后的各项费用,甚至出了交通事故也光明正大地由政府埋单;三是不至于暴露家庭的收入状况,即使贪污千万仍可藏而不露;另有其它好处多项,不便在此一一列举。总之,此风一行几十年,直到连穷得叮当响的单位领导也坐上豪华轿车了,才惊觉事态严重,于是严禁公车私用的金牌令一道接一道地下,甚至按官职大小采用由多到少的补贴方式。这可更让百姓感觉苦也,因为到了自己这一级,照样车坐不上,补贴一分也没有;而上层统治者呢,却得了个两全其美的香饽饽,不光公车照样私用,还多捞了一份名正言顺的补贴。看来当官就是好啊,也难怪只要神经细胞略微健全的人就要运用各种秘密武器,抓耳挠腮不顾廉耻地往上爬呢。

不服不行,现在有钱的人真是多了,有权势的人可以往嘴里塞着公家这块肥肉,以致个个挺胸腆肚肥头大耳,有个可心单位或中个大奖发个暴财的也不甘示弱,虽然不能开个奔驰宝马奥迪本田的,弄个夏利吉利奥拓qq总还能将就的吧!于是公车还在私奔,私车又跟在公车后面“噗”“噗”暗中憋劲。好在只是让那铁家伙受点难为,自己也不过心里急一些就是了。不过急虽急,透过车窗瞧瞧掠过的一溜溜大破自行车,心里还是甜滋滋的:还是共[chan*]党领导的好啊,怎么就让我也富起来了呢!

我在某些人眼里也算“白领一族”了吧,虽还没有开上高档轿车,毕竟也住进了小城相对高档的社区。刚刚住进的那会,青草绿树、鸟语花香还着实让自己跟慈禧太后一样睡不好觉。不过老佛爷那是让轿车放屁惊的,自己却是自以为安居乐业喜的。不过,这种自在的心景也只过了一两年,感觉却又一点点地发生变化:青草还在,花依旧香,可鸟没了,取而代之的是狗。

你一定觉得说这些有点儿犯晕了吧!其实你一定有过相似的经历。现在,不是有钱的多了嘛,没成想物质越丰富能交心的人却越来越少,自然就觉得无聊,于是很多人家养起了小狗,养那些奇形怪状的玩艺儿逗个乐子,也算对自己精神的慰藉。不管怎么说,那些毛绒绒的玩艺儿“哈巴哈巴”的不会惹自己生气,更不会像其它的朋友那样出卖自己,也就更值得信任,感情也容易建立。我所在的社区就有一女士,其宠物狗在小区内遭一丰田花冠撞击致死,她如丧考妣,失魂落魄了三个月,第四个月再见到她,仍神情恍惚,一副委靡不振的样子。看,这轿车,给人给狗造成多大的灾难啊。

岂止那条死狗和死狗的女主人,我也恨起轿车来了。不过,倒不是可怜死去的狗和死狗的主人,也不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对官员乘坐公车也没甚意见(连他们吃喝玩乐都报销,坐个车算什么啊,没必要再拿这事当回事了。最近不是还挖出某县委副书记贪污受贿三千多万吗?早就见怪不怪了),只是感觉因为轿车比蛆还多,出行不大方便。瞧,原本清幽的小区,散散步,赏赏花,共产主义一样的享受;现在行走在小区的路上,得时时把眼瞪圆一些,不是为了观赏花草,而是花红柳绿的小轿车遮挡了视线,影响了情绪,同时担心冷不丁有车从身边划过,阻碍了人家交通。

行走在大街上更是不得清静,悠闲的心自然是不会有了,即使散步也得小心翼翼,或许只是一愣神的功夫,一位刚拿到驾驶执照的美眉将车开上人行道,正顶到你的屁股,撞出你一身冷汗。这还算幸运,如果一不留神,一辆挂“公安”牌照的违章轿车横冲直撞,直奔正常行走的你,想躲闪都来不及。一旦因此呜呼哀哉,命归黄泉,那就更该从心底里吼出来了:狗日的轿车。

本文已被编辑[redyfeng]于2005-12-28 8:34:55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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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西域诗韵点评:

非车之罪也!实乃人之过也!

文章评论共[2]个
宁萨成英-评论

你的这两篇文章是发泄过瘾了哦!:)欣赏!
  【薄云残雪 回复】:慢慢来,好戏在后头呢!欢迎时不时地来欣赏哟! [2005-12-28 16:50:44]at:2005年12月28日 下午4:40

月下的凤尾竹-评论

哈哈,师父骂得过瘾,这狗日的轿车,害的天不蓝了,草也不绿了,人与人之间交流沟通少了,倒是与小狗更亲近了,前些天还看到一则新闻,说是一户人家因为死了小狗,而在居民楼里大摆起了灵堂,全然不顾楼上下的邻里反对~这轿车的威力还真不小呢~
  【薄云残雪 回复】:是滴是滴~要不自行车厂都关门大吉了哩~ [2006-8-13 6:31:22]at:2006年08月12日 中午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