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的重庆阴沉雾重,才六点钟天色就暗了下来。
吃晚饭了,三岁零四个月的儿子爬上靠墙的沙发用力摁亮了屋内所有的电灯。屋里顿时生满了暖暖亮亮的灯光。满足的笑意也荡在了儿子白白胖胖的小脸上,他觉得自己长大了,在晚饭时间摁亮所有的电灯是件很自豪的事情。
终究是小孩子,也不好好吃饭,在屋里东走西逛的自在地玩着。我们两大人就边吃边聊。实在忍不住了就招呼孩子过来吃饭。就在伸手往孩子嘴里喂饭的当空,无意间撩起了衣角,手背上感觉粘乎乎的东西。赶紧撂开外套一看,哟!一团白米饭粘在了我的毛衣上。“嘿,小家伙,你什么时候把米饭放在了我的 衣服里了?”我想都没想就直接把矛头对准了儿子。在家里能够干出这些事情的人还有谁?三岁的孩子懵懵的,常常犯些各种各样的小错误。比如把水彩笔画在雪白的墙上,把阳台上才长出来的葱一棵一棵地拔掉,把干面条掰成一截一截的放在冷水锅里······触犯 不了法律,就是违反了大人眼中的常规,大人认为不能干的事情他觉得可以去做。他这次不就是又犯了常规了吗?儿子一开始愣了一下,我又问了他第二便“是不是你把米饭放在妈妈的衣服里的?”待确认了我在质问他的时候,他看着我严厉不苟言笑的样子,刚才还嘴里唧唧咕咕发出奇怪声音玩兴正浓的神情一下子变得凝重起来。他小声说“不是我。”其实,当时我一点也不生气,就是想看看孩子的反应。我假装不依不饶地继续问到他“不是你还有谁?难道是妈妈自己?是爸爸干的?”儿子不吭声了,他静静地看着我,小脸儿憋得通红。渐渐的,他眼圈红了,泛着点点亮光地潮湿着,如清泉渗满了整个眼眶。小小的眼眶已经承受不了委屈的汪汪泪水,终于,两行晶莹的泪水夺眶而出,一泻千里,也流进了我的心里,给我心灵的震撼。我是无意伤害他的,却有意伤害了他。孩子的心是稚嫩纯洁的,哪里承受得住强加在他头上莫须有的罪名。他在我面前是那么的无助,只有以这种消极的方式与我对抗。此时的我真想变成一张温柔的手帕抹平他心灵受到的伤害。
我了解我的孩子,我知道我真的冤枉了他。孩子的尊严是和我们平等的,哪怕我是他的妈妈也不容去侵犯。相反,我更有责任和义务让他懂得生活的原则,更应该潜移默化地进行示范。于是,我怀着愧疚的心赶紧拉过儿子对他说“元元,妈妈冤枉你了,是妈妈不对。妈妈跟你说对不起。”儿子哽咽着非常认真地回答“没关系!”看来,孩子还是能心胸开阔地接受我的道歉的,并且配合着赶紧吃了晚饭。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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