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哭泣的候鸟3思贤

发表于-2005年12月19日 上午10:47评论-4条

黎黎篇

我的公司在五楼,可我并不喜欢乘大楼正面的观光电梯,我总是乘坐大楼侧面的货梯,没什么人,宽阔。草绿色的漆面已经被货品刮伤了几道长长的口,裸着的金属寒凉。灯时常都只是个摆设,不亮的时候多,别人看见如此阴森的电梯都会退出去,而我不会。我喜欢站在黑暗里下坠,超重,轻薄的灵魂就会沉重些,思维也活跃些。黎黎喜欢在黑暗里亲我的脸颊。黑暗中的她在记忆里反而清晰。

不记得她离开我有多久,反正很久很久,久得我周围很难找到关于她的蛛丝马迹。连床单也被我的朋友硬换下来泡到了水里,那她的气味也应该被水溶解了。好在我的枕边还有一只斑点狗的公仔,手感细柔,是唯一曾经属于她的东西。我曾经想过,它要是有生命就好了,可以和我交流,可很快我就否决了这个天真可怜的臆想。

黎黎从我家搬走的那天,天下着雨。她不让我帮忙,是洪帮得她。洪是我们共同认识的朋友。洪说好累,可我希望累的那个人是我。我站在窗台前往外望,雨下的细密,泪水滚落下来留一道水痕在颊上,和雨水打在玻璃上一样。

晚上,她突然出现在我家门口,我很意外,以为她想通了。她并不理会我,跑到卧室到处翻找。

找什么?

戒指!

我送你的?

……

最终没找到,她悻悻地离开,我提出送她,被拒绝了。

别找了,戒指戴久了也有灵气的。

她看了我一眼,欲说什么,还是什么也没说。不过,这回首的样子却映入我心。她生得不如一般女子秀气,鼻子高挺,轮廓分明,体态丰腴,多了西方女人的端庄硬朗。她毕业于军校。行事果决。

从此,我将手机彩铃换成了《童话》,因为她喜爱,曾经让我学会了唱给她听,而我并没有学,如今,想学,却不知道学会了唱给谁听。

雪娇走入我公司是为一笔业务,她希望我们公司的网站设计由她的公司完成。她身材高挑,举止自信,她和我竟是同乡。我并没有太多的考虑,就应了下来,只是没确定设计的时间。她还承接广告,我就与她先签了户外广告的协议。来公司以各种名目推销的人很多,多得你根本不记得他们到底要卖什么东西。雪娇不同,只来过一回,我就记住了。她算不上漂亮,却很有风情,悦目的那类。她来得频繁,自然熟络些。她主动提出为我介绍女友。

以前的惨痛让我多了不少顾虑,起码要找个稳定些的。她介绍的人就是黎黎。她说黎黎是万人迷,要是为我公司拓展市场,还不所向披靡。我决定用用看,何况她也是我的同乡。同乡的好处是有共同的语言。至于会不会成为我的恋人,我倒没什么期望。

黎黎第一天来面试,是我接得她。她不识路,直接拨了我的手机,我匆忙跑出去,耳朵上还别着一枝绘图的铅笔,这是后来她说的,我自己并不知觉。她戴一顶太阳帽,黄色条纹t恤,牛仔裤,如同刚从外面旅游回来的游客。我就这样把她迎进了公司。

在一辆普通的小巴上,我和她并排坐着,她坐在靠窗的位置,似乎犯困了,靠在玻璃窗上打盹。风从玻璃夹缝里刮进来,吹得她额前的刘海肆意飘飞。

靠在我肩膀上睡吧!

我其实对她会不会拒绝也没什么把握。

她侧过头来盯我一眼,妩媚一笑,就势将头靠过来。我不禁心头一喜,怕她的头滑下去,伸出手扶住。 就在这一靠一扶中,我们之间的距离得以消弭。下班后,我送她回去,踌躇许久,试探着去牵她的手。她竟没抽离,也不正眼看我,若无其事。

她搬入我住处那个晚上,暑期开始。这个着了火的城市拼命压榨着行人体内的水份。从她念了四年的大学搬出来,竟积存了一车的行礼。累得我坐在开满冷气的屋子依然汗流浃背。她就这样伴随着那车行礼浩浩荡荡搬入了我的家。

然后,她又到超市将我那空了近半年的冰箱塞满。她对着满满的冰箱满足地微笑。我冷静地看她忙碌,不确定这股热情的持久性。

本有早起的习惯,可与这位美丽的士兵相比,我显然只能算懒惰。往往等我洗漱完毕,桌子上已摆好了吐司,牛奶和煎好的鸡蛋。她喜欢坐在我身旁神情专注,双手托腮,看着我吃,她自己并不吃,她似乎只热衷于制作精致的早餐。

她非常迷恋一种冒险岛的游戏。从我公司辞职后几乎天天泡在网吧玩这种游戏,她有意拉我加入,可我实在对这种幼稚的游戏提不起兴致,只看她玩过一回,就拒绝再掺和。那天下班,因为公司的事心里不舒坦,很想看她生动的脸,让自己略有开解。打开门,遍寻不见她的身影。没有她的笑声,屋子一下子空荡荡的,毫无生趣。只听到时钟一针一针沉闷地敲打。我打开电视和音乐,试图弄出些动静,反而愈显空洞。我没来由地愤怒了,在网吧找到她时,她正在游戏世界里沉醉,只一个微笑就让我克制了怒火,在一旁候了半个时辰。临上楼,她竟爬上我的背,让我背她上去,可她太重,背到五楼,腿都软了。

你太沉了!

好嘛!我为你减肥!

只简单的一句话,让我这一天受的委屈全然化了云烟。倏忽间,闪过许多美丽的画面,例如穿着婚纱的她俏皮的笑脸。

她的生日是隆重的,请来了所有的室友及家属,开了秦妈火锅的一个包间。蒸汽弥漫的包间里热火朝天,大家敞开了吃,杯子相撞时清脆地笑,彼此热烈地招呼。我跑了几条街买的那枚戒指戴在她的中指上时,的确有神圣在心间暗涌,抬眼盯着她清澈的眸子,就这样彻底地在她双目里沦陷。她生日那晚,在我家那张枣红色的木床上,把我熔化。顷刻溶解,连一丝挣扎都没有。爱的终极是融合,彼此无间。

她逼我穿那件满是孔洞的衬衣上班,我本来极不情愿,可终是依了她。上身倒凉快,却不怎么体面。同事都起哄说别致,我就穿得理直气壮了。原来,爱一个人,真的会有改变,即使是细小的更改。

她提出回荆州时,我极力反对。苦口相劝,也无济于事。一个想法一旦在她脑子里生根,就一定茁壮。即使回故乡的前晚,在旱冰场摔伤了腿。我送一瘸一拐的她到月台,她站在呼啸而过的火车车厢带起的风里目光迷离,一字一顿地对我说:

我爱你!

什么?大声点!

我爱你!

连78节车厢前的乘务员都微笑了。我很想对她说,我知道,我也是。可我没说,我并不知道我会没有机会再说。

一定要回来!

我一定回来!

回是回来了,可一切都变了。爱其实脆弱,脆弱得让你以为它根本没发生过。

黎黎回来那日,阳光弥漫。我抽不开身,不曾接她。

打开房门,她正坐在沙发上摁遥控板,见我进来,头也不抬。我微笑着走到她的身旁坐下来,伸手欲揽她的肩。她向远离我的一边挪了挪。我向她移近,她再朝沙发角挪了挪。我再次靠近,她索性盯着荧屏,若再移就得席地而坐。

你知道我很忙!。。。。。。我其实挂念你,一日不见隔了三秋,我们近两月不见,就是180个秋,怎会不急切想见你?

她沉默,中间瞅我一眼,似笑又非笑,高深莫测。

我道歉,这等重要的人物来渝,怎能怠慢!

她沉默依然,似想又非想。

这么久不在一起,实在不应不欢而散!

我俩还是散了吧!我信守承诺回来,也总算对你有个交代。过几天,朋友安顿好,我就搬走!

说完,她扫视一遍客厅,惟独不正眼瞧我。

为什么?

不妨告诉你实情。是雪娇让我勾引你,想让你签那份设计合同。如今,合同签了,我也该走了。我答应过要与她们住一起的。

合同?至于吗?

我也想考验自己对你这种有点地位的男人的魅力!

我沉默,想微笑着保持风度,却笑不出来。僵硬的表情好似涂过胶水,每一次类似笑的牵动,都扯得皮肤紧绷。

落实了住处,我就搬!只是,别再碰我!

我双手插在衣兜里,欲抽出来响亮地触碰她的脸颊。却仿佛握着千钧,无力举起。

她搬走的前一天,一改这几日的淡漠,主动提出让我陪她看最后一场电影。电影的名字叫《千杯不醉》,我俩都不贪杯,却都有动容。回去乘坐的出租车开得异常迅猛,在黑夜里飞驰,如同奔跑在寂寞的荒野。耳边呼啸的夜风好似离弦的响箭,穿透夜,也穿透离愁。昏暗的灯火里看得见黎黎汹涌的泪水。认识以来,第一次见她哭,哭得那般绝望,无声,压抑。我伸手握住她的手,冰冷。她忽然抓起我的手臂,狠心在前臂一口咬下去,留下深刻的血痕。并不怎么疼痛,肌肤再痛痛不过心。以前,她不开心,总爱捧起我的手臂,一口下去,疼得我龇牙咧嘴,她说这样可以减弱内心的苦楚。

她搬离的第七天的夜晚,在楼梯的转角,扶手的间隙里卡着的那枚戒指闪了我的眼睛。

我和洪一道,寻到黎的新住处。

在门外站了好一阵,她才开门。迅捷地扫我一眼,彼此都有些窘迫。她意识到就这样站在门内,我和洪势必要一直站在门外,慌忙侧身留出空隙让我们入室。抬脚间,可以看出她的腿伤没有好透。

她的朋友都在。房间空阔,墙面裂开的口子如同伸展的蛛网。我未经同意,走入她的卧室,将那枚戒指放在她的枕侧。将就着吃了些东西。她并不好客,淡淡地,冷漠多过殷情。起身辞别,目光与她相遇,牵扯一瞬,留了印在记忆。

后来还去过一回。思念太过殷切,挂着她的腿伤,独自去了一趟。依旧漠然,我坐了约莫一刻钟,趁她不在客厅的间隙,在电视柜上摆放的木偶的帽子里留了一张字条:曾经爱过你!还落了名。那个木偶是生日那天她朋友送她的礼物。经年以后,她或许可以看见。

以为这段经历就此结尾。原来表象的荒诞掩盖不住事实的沉重。

雪娇来公司收尾款,我晒一张冷脸,吩咐财务付款,就不再理会。她却走进我的办公室,在班台前坐定,抹平弄皱的外套。

我想,你对她有误会!

我端正了身体。

起初,我们只是开玩笑,可谁又能真正与爱寻开心!如果她与你结识只是为好玩,那后来确实爱上了你。学校追求她的男生挺多,可她从来不理会,直到遇见你!之所以离开,也有苦衷!

我平静地看着她,不像说谎的样子,就鼓励她说下去。

黎与我月台一别,怅然若失。踏上故土,掌上明珠的尊贵让她依稀又回到童年。童年的旧梦还没醒,就稀里糊涂地被领去与一个全然陌生的男人相亲。

事后才知道这个陌生的男人可以拯救她父亲濒临破产的工厂。

明白自己不过扮演了一场交易的砝码,是件残酷的事。面对父亲过早斑白的头发,和母亲哀婉的目光,她知道自己无从选择自己的命运。自小就被规划的未来在脚底延展,让她本该绚烂的人生变得无辜。我在她心中苦心经营的位置一瞬间塌陷。丧失的城池让牺牲与成全有了依傍。只是并不甘心。于是,留在另一个城市两年成了她唯一的坚持。因此,她对我兑现了那个悲壮的诺言。

送雪娇一直到电梯口,眼看着观光电梯的门叮咚一声结实地闭合。我竟怔在那里,回味着她如铁钉般敲在心中的字字句句。直到电梯从底楼又爬上来,红灯一闪,门开,我转身往回走。大厅陡然飘来那首在大街小巷广为传唱的《童话》。

我愿变成童话故事里你爱的那个天使

张开双手

变成翅膀守护你

你要相信

相信我们会像童话故事里

幸福和快乐是结局

……

她们都从一个位置迁徙到另一个位置,以为可以找到充满阳光的温暖世界,却发现原来此地与彼地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一样会寒冷。所不同的是,在迁徙的过程,自己御寒的能力有所提升。可我想,等新一轮寒潮袭来,她们又会向一个新的位置迁徙。

后记:

这是根据三个真实的人的经历编写得三个真实的故事,因为真实,所以疼痛。

本文已被编辑[一声叹息]于2005-12-19 13:25:16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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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一声叹息点评:

明明相爱却不能相守,心之悲哀!

文章评论共[4]个
藤上漫语-评论

和我有些相似,我那位也喜欢童话这首歌。。支持,,,顶!!!!!!at:2005年12月19日 下午3:20

上官然然-评论

文笔很厉害!支持!at:2005年12月19日 晚上8:15

紫風信子-评论

因为真实,所以疼痛。at:2005年12月20日 下午5:45

菩提鱼-评论

什么也不说了……好文章!!!at:2006年01月06日 下午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