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书店看了李敖先生的“李敖有话说”,其中有一篇讲他从不让他的太太和母亲在一起,如果他母亲去看李敖演讲,那他太太就在一定在暗处,说这样就不会有婆媳问题。美国人的观点是婆婆不和媳妇住,女婿不和丈母娘住。
一眼看过,似乎觉得这样做很没有人情味,而且有违我们的孝道的优良传统。其实仔细想想,是很有道理的。
先生的一位朋友这几天在和妻子闹矛盾,妻子回娘家已经有近半个月了。那位朋友对先生说:“我决不去接她,她愿回来就回来,不回来就离婚算了!”先生的那位朋友我也认识,是个不错的人,我还夸他是个典型的好男人呢?,因为平常他对妻子很不错的。
为什么会这样呢?原来朋友的母亲从湖南老家来深圳给朋友带儿子,朋友的妻子不喜欢和婆婆住在一起,对婆婆言语很不好。朋友在公司加班到凌晨三点钟,回家给妻子吵了一架,出手打了妻子。第二天朋友的母亲又回老家去了,就造成这样的局面。
我很不相信这位朋友会打人,而且还打老婆。我这里不想多说这个问题。我想说得是我们中国人古今都没有办法解决的婆媳问题。
朋友的母亲和妻子是怎样的人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朋友和先生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父母至上”的人。所以做这样的人的妻子,千万别跟婆婆争宠。
几年前,我还带着女儿在老家,先生那时候的经济能力也很不好,业务时好时坏,我和女儿基本上就是靠我一个五六百元生活,女儿还小,身体不好,经常看病,我的父母在农村,年老不能赚钱了,我还得孝敬些,日子可想而知有多艰难了。公公和婆婆的经济就比我们好多了,退休金加店租少说也有两千多,是我的好几倍。平时我一般就不会再给钱给婆婆了,但是逢年过节、他们生日我都记着,都会表表意思。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跟着先生来深圳打工的小叔子,还是没有办法自立,已经是父亲的小叔子每个月都得从先生那里领取几百块零花钱。弟媳妇母子就由公公婆婆养着。我很不赞成这样做,并不完全是因为妒忌,如果永远这样的话,他们和何时才能自立?我对先生说:“我在家很艰难,就那么一点点钱一个月!”先生的回答是:“我也很艰难,每个月还得给***(小叔子的名字)几百元。”听了这样的话我很伤心,我觉得你如果认为你有责任养你已经做父亲的弟弟的话,那你就更有责任养你幼小的女儿。但是我还是忍住不生气,两地分居,见面很难,不能因为这样的事搞得那么不开心。
更让生气的事情还在后头。为了解决先生弟弟的就业问题,先生决定送他弟弟去学做厨师,要好几千块钱。先生决定自己拿出这笔钱,虽然公公婆婆他们自己的经济能力要比我们好,两位老人也笑纳了。令我生气的不是这几千元钱的问题,而是全家所有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情,就惟独瞒着我。先生怕我生气,叫公公和婆婆及其他的所有人别告诉我。
我不知道公公婆婆是不是因为有这么孝顺的儿子而自豪。但是,如果我是公公婆婆和先生的话就不会这么做。作为父母,关心儿子是应该的,但是他们有没有想过这样做会不会引起另外一个儿子的家庭矛盾?作为老公有没有把老婆当着自己的家人?天下有秘密吗?当然没有,真相只是迟早的问题。当我知道这件事情后已经是很久以后了。我很生气,很想找先生吵一架。但是最终我还是没有找先生理论。原因是我不想和先生分道扬镳,毕竟组成一个家庭很不容易,而且还有孩子。原本先生就没有把我当成他的亲人,如果我再吵的话,我们就更不能成为一家人。再说了有孝心的男人总比没有孝心的男人在品质上要好一些。虽然心里很难受,但是我还是忍了。
事情过去很久了,小叔子虽然把钱花光了,但是也没有能成为他的父亲和哥哥希望的那样。再度苦闷的先生不可能去找他的父母分担,还是对我说了他浪费了一笔对我们来说不小的钱。我说,我早就知道了,只是希望你以后别把我当傻瓜了。
其实,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像李敖先生那样,不要让老婆和妈妈经常有碰面的机会,这跟孝不孝顺没有关系·矛盾重重,谁都不高兴,不愉快,就是孝顺吗?我还是挺赞成美国人的做法的,他们的不孝子不会比中国多,可怜的老人也不会比中国多。
当然,按照中国的传统和福利制度,现在要达到这样的状况似乎是没有可能的。
所以,对于朋友的事情,我想对朋友说:“任何时候都不要出手打人,以理服人,做到父母老婆都是自己的亲人。”对于朋友的妻子我想说:“千万别跟老公的父母争宠,在大多数男人的眼里关键时刻还是父母亲,毕竟老婆可以换,父母不可以换,一翻脸老婆哪根葱都不是。”对于朋友的母亲我则想说;“把儿媳妇当成自己的女儿,情况一定会好些。”
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如果做到真心诚心,我想还是可以解决问题的。比如我的婆婆原都说她的儿媳妇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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