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水马龙的干道与偏僻狭窄的小路,一个个活跃的警察公仆,一个个罚款委屈的车主。
超载该罚,我双手赞成,死亡与灾难往往在那车主的一点侥幸里酝酿。然而大家仔细想过超载何来吗?
汽车超过载重量就是超载,车的承受能力有限,路面的承受能力也有限。但是为何这些车主敢冒天下之大不为而行此等事情呢。
管理者,一辆汽车行驶在道路上要受到多少个职能部门的管辖?有交警有交通,有路政有运管。层层关卡与盘剥,要承受诸如运营费,过路费,养路费,年审收费等等。而在敲诈与勒索后从不会想到过车主的承受能力,每天忙碌在道路上罚款时他们没想到过如何杜绝超载,而是在想如何抓获超载,这样他们又有了大笔的外快可捞。
煤炭大省山西每年公路外运煤炭任务繁重,一直以来就是超载超限运输的重灾区。鉴于此,山西省人大日前出台规定,对超限运输车辆上高速公路行驶,将处最高3万元的罚款。
2004年11月27日,一辆由通江县发往上海,牌照号为川y69999的客车,在陕西省周至县境内,由于超速超载,驾驶员李波临危措施不当,致使车辆失控,坠入落差7.5米的河床上,造成26人死亡、46人受伤、车辆严重受损的特大交通事故。
混乱的管理,与混乱的政策必然导致了灾害事故的延续。
司机,在无序的管理与盘剥下必然为自己的生财之道打起算盘,政策无能但生活还要继续,于是超载就应运而生。每次多装一吨货物就能多挣一吨的运费,于是那侥幸就顺理成章了。
无数不正规的车辆私自改装的车辆都在运营,更有甚者把报废车组装堂而晃之的开到了街面,这些车很多没有手续,有的更是黑的连牌照都没了。也正因为如此他们省掉了所有的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后为了谋得更多货源客源就压底价格于是那些正规些的车子更是难以维持,在双重夹击下的证件齐全的车子也步如了超载的行列。
在北京,公交车超载很正常吧,站两三站的时候太多了。这不属于超载的范畴吗?那为何在天子脚下也无人问津。
说到此处又要讲人的性格了,作为人都有欲望和良知,而作为司机都有利益与风险问题,如何使利益与风险找到最佳的结合点才是最重要的。当自己每天入不敷出时,又怎么可能不去把风险加大从而使利益有所增加。
我不想去长篇大论的举例子,只是把问题抛出来大家思考一下。为什么我们国家的各种政策总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个好的出发点好的想法当实施到老百姓头上的时候就变成了一种蛮横无理的压迫。
在我国的个别地方一段十几公里的路段竟然可以出现好几个收费站而且是没有原由,一收就是几十年无人问津。
归根结底还是混乱重叠的政策与臃肿的国家机构加之那些鼠目寸光的收费罚款大军造就了中国之顽疾。
(民之不治在官,官之无能在人,人之无用在国,国之强弱在民。)
-全文完-
▷ 进入孤独魂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