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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已生时,爱还在吗?城市玩偶

发表于-2005年12月04日 下午3:58评论-12条

——读潇竹《别墅里的女人》有感

千百年来,爱情始终是人追逐和渴求的东西。也因为爱情衍生了不少感人之深的词语,比如:山盟海誓、海枯石烂,吾爱吾予、不离不弃,又有不求同生,但求同穴等等。但是怎么看,这些词语都有一种苦的意味,或者,称其为“苦情”比较合适。如果爱情只是一个“苦”字倒也罢了,因为爱在心,苦在心,如饮水,冷暖甘苦自知。最不堪的是爱也爱过之后,留一地的恨让我们独自收拾。

当一场爱一旦开始,谁也没有想过会结束。本是一个充满梦想的大学生林依依,可能更不会想到,当最初遇到那个潇洒成熟的很有男人味的尹国华,心生爱慕,直到不可遏制的爱上他。而此时在她的众多追求者之中,吴超算是特殊的一个,特殊在糊里糊涂的两个人有了初吻,而吴超也是全身心的爱着林依依的。因为尹国华的出现,林依依立即奋不顾身,断绝与初恋情人的幸福拍拖。这一种为爱的奋不顾身虽然让人钦佩,也是有点不可理喻,当知道这个爱着的男人已经结婚,她也是魂不守舍,并甜蜜而痛苦地充当了第三者。

一场突如其来的牢狱之灾,让尹国华从婚姻的围城中摆脱出来,同时也成全了一对有情人。

轰动全城的豪华婚礼上,林依依几乎尝到做公主的感觉。一夜之间,她同时拥有了所有女人梦寐以求的两件宝贝——爱情与财富,成了一幢有着红色琉璃瓦的华丽温馨的别墅的女主人,她在别墅的院子里种满了如她本人一样娇艳动人的黄玫瑰。

好景不长。别墅中每周都会收到一封让人心碎的匿名信,女儿被绑架并被勒索巨款,丈夫开始夜不归宿,初恋情人偶然出现,林依依幽怨离家出走,三岁孩子离奇失踪,含恨自杀,失忆,疯狂……更可怕的是,住了五年的别墅,其房契上的户主突然变成了另一个男人……

从让万人瞩目的幸福到家破人亡,这一种巨大的人生落差叫谁也不能忍受,如果还要继续活下去,那是否要给活下去一个理由,这个理由应该是爱。而爱到这时,更多的是恨如野草在荒凉的心田疯长,一起伴随催化野草疯长的是那看不见的欲望,在阴暗的角落如毒蛇伺机而动。

看好友潇竹的长篇小说《别墅里的女人》,在这个北国冬天,虽然屋里的暖气烧得正旺,但是还是不自禁的有股凉气从脚底冒起,然后遍布全身,为这一份从爱到恨。因为爱我们不管不顾,走到一起,又因为恨,让我们远离,即使相逢,心中也是一种阴影和障碍。曾经过往成为刻骨的回忆,唯有留下苦涩在一个人的夜里咀嚼。

一直以为文字是件清冷的事,太热闹的人写不出这种让人看着心痛的文字。而作为擅长文字的潇竹,恰好就是人淡如菊的女子,虽是没有谋面,却是在朋友的口中,从照片上看到她的淡雅和文静,与那种长袖擅舞、浮华前卫的所谓时下的“美女作家”截然不样,虽然她本也是一个很美的女子。

这样的女子应是从唐诗宋词中走来,怀着与生俱来的婉约,肩着江南的烟雨,一腔心思如茶。就如:“千年寂寞风干成一捏儿古茶,谁能分辨哪是茶叶哪是茶花。不泡也罢不泡也罢,泡得开唐诗宋词泡不开秦砖汉瓦,泡得开晨钟暮鼓泡不开驿路风沙。不想也罢不想也罢,再想上千年又是一捏儿古茶。不想也罢不想也罢,想来想去还是独在天涯。”只是如今独在天涯的何止一个婉约的潇竹,也是那离开“玫园”独在天涯的林依依,或者还有为这读罢文字掩卷感怀恨已生时,爱还残留的有情读者。

“玫园”的玫瑰已经凋落,一切尘埃落定,最后清冷的石板路上留下沉沉的叹息。

后记:潇竹的《别墅里的女人》即将出版,可喜可贺!作为朋友,当然可以同喜。但是潇竹妹妹却嘱我做篇后记,这可是个苦差事,好的后记(跋)或可以为小说画龙点睛,但是以我的文字水平真的有点勉为其难。但是因为在这之前,知道潇竹是一个淡雅从容的女子,对于这样的女子一直是欣赏的。如今,承她相信,红颜之命不敢不听。所以这几天,翻来覆去的把她的小说看了几篇,几易其稿,才成这样的文字,原本自己不甚满意。但是知道她明天就从香港回来,还是先交了这趟差才算不负与人。

本文已被编辑[城市玩偶]于2005-12-4 22:27:04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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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帘外落花点评:

恨也生时,爱也会在的,爱上一个人很容易,也许一眼、一天、一年、但是恨一个人、遗忘一个人也许需要一辈子,当你忘不了的时间,爱就一直存在,爱到尽头是遗忘!

文章评论共[12]个
帘外落花-评论

建议精华!
  【烟雨琳静 回复】:辛苦一一了。。不过以后建议精华的文章就别再重复推荐呢:) [2005-12-5 0:35:53]
  【帘外落花 回复】:不用谢,麻烦你了! [2005-12-5 0:37:27]
  【烟雨琳静 回复】:嘻。。还在线哦。。乖乖睡觉去吧。。别总挨夜,皮肤不靓靓的:) [2005-12-5 0:41:19]
  【帘外落花 回复】:好的谢谢,晚安,丫头自己也注意休息! [2005-12-5 0:42:54]
  【烟雨琳静 回复】:晚安。。明天再抽时间来欣赏玩偶大哥的文章:)) [2005-12-5 0:48:56]
  【帘外落花 回复】:好的,明天见! [2005-12-5 0:49:49]at:2005年12月04日 晚上9:51

千山我独行-评论

在烟雨红尘发表的连载小说能够出版实在可喜可贺~~
  【城市玩偶 回复】:这也有千山的一份汗水在里面啊。 [2005-12-5 16:49:33]at:2005年12月05日 下午3:06

暖玉-评论

爱恨自知吧!爱恨说也说不清楚。
爱一个人有时不需要理由,恨一个人却一定有一个理由:就是那个人已不再爱你。

  【城市玩偶 回复】:嘿嘿。。。。 [2005-12-5 16:49:54]at:2005年12月05日 下午3:32

芙蓉晶-评论

这样的文章,一定要看看!:)
  【城市玩偶 回复】:嘿嘿,你有时间看吗? [2005-12-5 16:50:16]at:2005年12月05日 下午3:59

指尖儿-评论

已经起到作用,达到目的了。我这就去找来读读。
  【指尖儿 回复】:哇!累死我!!从今天起,我就只看她了——《别墅里的女人》! [2005-12-5 16:28:07]
  【城市玩偶 回复】:嘿嘿。 [2005-12-5 16:50:30]
  【指尖儿 回复】:不怀好意,幸灾乐祸,诸如此类、、、 [2005-12-5 16:52:35]at:2005年12月05日 下午4:23

烟波蓝的yu-评论

恨,有时比爱更加强烈!at:2005年12月06日 上午11:07

青青河边露-评论

爱得太深,恨便深植。也许人间没有永远的爱。那种无私的爱好象不存在。当爱已远去,恨也去矣。at:2005年12月06日 中午1:26

雾里听风-评论

写的很好啊at:2005年12月06日 晚上7:52

飘潇竹-评论

很好很好!已经太好了,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写出这么美的文字,当然是为我的小说画龙点睛了!谢谢偶哥!
  【城市玩偶 回复】:哈哈,小妹快乐喜欢就好! [2005-12-21 17:37:03]at:2005年12月07日 下午4:39

水彩笔-评论

因为有爱,所以才恨!偶的文章很好呀!拜读了。at:2005年12月07日 晚上8:31

晨雪夜雨-评论

恨也生时,爱也会在的,爱上一个人很容易,也许一眼、一天、一年、但是恨一个人、遗忘一个人也许需要一辈子,当你忘不了的时间,爱就一直存在,爱到尽头是遗忘!at:2005年12月18日 凌晨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