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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财致富与经济卖国莫尘尘

发表于-2005年12月04日 下午3:46评论-0条

发财致富与经济卖国

看过关于永乐公司陈晓的报道,尽管相信记者罗列说明富翁财富的数字是真实的,也感觉到记者描述永乐公司发展过程是可信的,但是我还是不喜欢陈晓的做法和行径,不同意陈晓的看法和观点,甚至以“上纲上线”的思路分析,我还对陈晓有一种担忧和批判。

报载,2005年1月,陈晓领导的永乐公司为追求家电销售企业的快速发展,引入国际资本5000万美元搞股票上市,因此财富暴增,57名高管53·78%股权中陈晓占15%,增值8亿元,当然,摩根士丹利4亿元的金融资本投资在2005年10月14日也变成市值10亿元,增长了2·4倍,真所谓盆满钵溢、皆大欢喜啊。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作为商人,陈晓是成功的,不仅筹资计划完成,而且财富增值目的达到,并且保住了控制地位,但是让我们不能不正视的是,摩根士丹利的投资被中国市场以2·4倍的价格买下了,而且此后三年内,无论如何,永乐公司的利润必须以50%乃至更高的速度增长,否则就得将股权逐年按2·5%——5%比例转让,也就是说,单纯的2·4倍回报不是外国投资者所能满足的,每年还要享受递增50%的利润或者受让2·5%——5%的股权,这与中国法律所排斥的保底条款相同,资本投资方只会稳赚不赔。看来中国资本家的道行比美国资本家的道行要浅得多,中国铁算盘要比美国计算器落后得多。

我们不能否认金融资本交易能够方便解决我国民营企业发展所需求的资金,但同样我们不能否认资本追逐利益的本质,正如我们不能否认发展经济能够增强我国综合国力,但也必然带来两极分化加剧的副作用一样,掌握资本的资本家以金融投资方式为外国企业提供的经济支持,有别于直接产品贸易活动,更能隐蔽地获取高额利润回报,改变国家间贸易逆差,从而不致引起外国敏感的、直接的警觉,于是,按照陈晓的扩张作法,国外资本仅仅在一瞬之间就能拿到两倍以至更高的回报,这却有牟取暴利、经济掠夺之嫌,而陈晓单凭上市运作一种活动,就摇身一变为增加几亿元的大亨,与种地的农民和勤恳打工的白领对比,当然是阶级差别的拉大速度也不比神六脱离地球束缚的速度慢多少。

事情还不仅止于此。陈晓和永乐公司已经和摩根士丹利紧紧地捆绑在一起了,看似加入世界经济的运转轨道,但也把风险留在了国内,何况将希望寄托在救世主样的某位老总身上,更是盲目且危险的信号。那么,反观一下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金融市场的不成熟,经济基础的不雄厚,能承受得起如此狂热的追捧吗?再有,金融资本的流入,自然带来企业的膨胀发展,经济呈现一片繁荣景象,然而资本的退出和回流也是自由的、随时可能的,随之引发的泡沫崩溃的隐患也就在此时埋下了,可是没有人在发热的头脑上浇一浇冷水。

发财致富属于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个人合理追求,这是现阶段所提倡的,但是我们不应提倡个人发财致富的同时出卖经济利益,即使我们需要发达国家互利互惠的帮助,我们也不能忘记商战的无情搏杀,我们也不能忽略经济战略战役战术的谋划。

这样看来,注意力只是集中于高速度,以追求财富暴增为成功,却同时丧失了巨大的权利和加大了危险的可能发生程度,无异于个人发财时出卖国家经济,虽不如出卖领土、出卖主权那样显而易见,但也应该一样防范、遏制和打击·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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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帘外落花点评:

游戏有游戏的规则,经济有经济的规则,谁违反了规则就会出局,对违法犯罪的行为坚决打击,才能维护好市场经济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