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局长李恩东12月3日在河南新安寺沟矿“12·2”透水事故现场表示,即日起,再有非法煤矿非法生产,以及合法煤矿违法生产而发生事故,不仅要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当事人,而且要从重追究相关机关和政府的行政责任(12月3日中新网)。
说实话,类似这样的事故发生后的领导“狠话”,已很难再让我们麻木的神经有什么反应。然而,李局长的这次“狠话”,却意外地让我的神经又“痛”了一下。刺痛我神经的,不是他的声色俱厉,不是他的痛心疾首,而是讲话中的那个“再”字,那个我们多么熟悉而恐怖的不见棺材不掉泪的“再”字。
按照李局长讲的“再有非法煤矿非法生产,或者合法煤矿违法生产而发生事故,将不仅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当事人,而且要从重追究相关机关和政府的行政责任”来理解,我们不禁要问,如果非法煤矿非法生产,合法煤矿违法生产但没有发生事故,是不是就不在“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之列?在此前发生的非法煤矿非法生产,合法煤矿违法生产现象是否就不被追究?难道已发生的胆大包天无证非法生产酿成42名矿工失踪的新安寺沟矿难也不在“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从严追究”之列?
在人命关天的安全生产这个大是大非面前,类似的“下不为例”一万个要不得。近年来,此起彼伏的矿难,已经成为国人的心头之痛。虽然国家三令五申,但整治的效果总是令人失望。光是国家安监总局李毅中局长的“怒斥”,就让我们的耳朵听出了老茧,叫人心酸心寒。问题的根源到底在哪里?这个我们司空见惯的出事以后的“再”字就是祸根。出了事死了人,才赌咒发誓般地“再”怎样将怎样,平时的工作都做到哪里去了?为什么监管者一再地失职而让悲剧频频发生?这里面既有地方利益的作怪,更有许多幕后的腐败在作祟,才使得国家的政令若废纸一张。就拿新安寺沟矿来说,早在今年9月份大兴矿难后,国家就严令禁止非法煤矿继续开采,并对问题煤矿进行集中关停整治。4个月下来了,这个根本无证的黑矿为什么还能、还敢继续开采?这里面到底有着怎样的“故事”?这本身就是一个极好的解剖标本,应该抓住它深究细挖,首先“从重从快”追究监管者的责任,其次才是当事人即所谓“黑心矿主”的责任。没有“没心监管”、“黑心监管”,就没有“黑心矿主”们生存的土壤。不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去解决,“下不为例”的悲哀必将永远悲哀下去!
-全文完-
▷ 进入风中黄叶树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