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回去翻芙蓉晶的个人主页,她的照片已在那里消失。只有一张陌生人的照片。
而我曾记得她,一身黑裙迎风而动。彼时,曾从文字后与她微微笑,风淡云清。
其实,与她,我们更像是身影淡淡,黑白水墨上的一片云影。相记幽深,却不是明澈的霓裳旖旎,终是容易擦身而过的烟云。风过,无痕。
她是烟雨写词最多的女子,而我并不懂词的平仄用韵格律,但喜欢读词。于是会去读她的词,跳过她的平仄韵律,只想当然的读,(不知她知道了会否苦笑,呵呵)。
私以为,读词,并无定势,如云烟聚散,如水无形,如蝶越花。只要读我想读的,也许与她、与我都已是一种好了。就若春阳,意阑珊。意暖煦。亦各是春阳。
以我读词之意,最忌生硬,比如会轻易的用到愁恨,感情太过烈,就若写散文时抒情太过,反而不真。而这一点,芙蓉的适度拿捏的很好。她的词,气清静然,用字精细,意境缱绻。会让人定下心来再读。现在,她已敢明知出律而为所言之词,看来渐至从容。读罢,不禁微笑。
但也只似秋日的浮云,远远的看着。到底与自已有着距离。
以为我与她会一直这样不动声色的读下去。直至她低低一句:“遂挽长发为髻,斜簪一枝金步摇,然,古典给谁看?”于是在那个黄昏里沉默,原来我们也曾相似。纵然落尽缱绻,到底意难平。
其实很早以前轻轻就曾说过,我与芙蓉晶是相近的两个女子。彼时却不曾信。觉得无法可比她的温暖,以及善解人意。而现在明白,尘上某一点相似,已是一微幽香。
她说,以为前尘是江南。于是我愿意相信,在某一个微雨的天,曾与她走过长长的青石小巷。或者轻轻停步,看她款款而去,发边的金步摇薄薄的怨怅。荒凉的风情,终于斜插了一段寂寞。
一天中,我喜欢的是午后,然后是黄昏。觉得它们静默而有一点点遥远的诗意,而且简洁,通常容易让人在时光外记起。我想,芙蓉晶给我的景象就是这样的一些片段。许多年后,我想,我会想起她,一个都市黄昏中的婉寂女子。
我并不抵触别人故事里关乎爱情的谎言,因这可以让人在平淡的日子里,有着一些柔软的旖旎。但是并不相信。于是读到她的《与爱告别》一文时,终于开心大笑,原来也是个无趣之人。但,我容易伤人。而她却是理智而用心良苦,我想,与这样的女子会心一笑的男子是幸运的。因为,她让你会在某一个风清云淡的日子想起时,觉得可以珍惜。
她说,爱情,它需要一种全身心进入的境界,任何稍加吝啬的表现,都会使爱大大折扣,从而失去爱的意义和真谛。我想,她是真正懂得并能善待爱情及友情的人。她若能举杯,真想与之一醉。
与朋友逛街,不想落了雨来。于是急速躲进街边的小店,却是大片流光溢彩的仿钻饰物。守店的女孩轻轻地笑,笑容明澈而微微带羞,让人心甘情愿的想带一点东西回去,在这样微寒的雨夜。那支金步摇静静地插在墙上,轻轻的动。用手取下时,终于微笑开来。
因为词里说: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如面柳如眉。更因为有个女子斜插金步摇轻叹:然,古典为谁看?读来低徊不已。
现在,我发未成如云,却手执这一支金步摇,轻笑。到底罢,也只风清云淡的影。但,也轻易的入了心。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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