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起来,我是热爱音乐的,自小如此,从未间断。和同龄的孩子相比我是幸运的,家里老早就购置了双喇叭的录音机,足有一台电视机那么大,扭开开关,动静也大。那时父亲和绝大多数长辈一样热衷邓丽君,常常放她的歌,我总以为太甜,不怎么喜欢,听得久,还起腻味。其实,今天重听,《甜蜜蜜》,《月亮代表我的心》都蛮上口的。
父亲闲时爱拉二胡,《二泉映月》什么的,我还不怎么懂,却一定会被那悲怆的旋律感染得沉静。所以家人就以为我有音乐天份,把录音机放在了我的卧室。我每每上床之前就随着音乐瞎哼哼,久了,就成了习惯。以至于后来,若没了音乐,竟无以成眠。起初,没有自主选择音乐的权利,念小学时就有了选择,父亲也从不吝啬,总遂了我的意愿购置磁带。迷了几天费翔,就改了齐秦。外来这机子还自带无线收音的,也就多出了许多选择。空闲时我不象别的孩子满世界疯跑,爱抱一本闲书靠在床头听音乐,音乐也算不上,主要是歌。听得多了,就有了一些心得,还学着齐秦的沧桑唱《大约在冬季》。在教室里唱得我周围围满了同窗。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还以为会遭受批评,却原来是老师们一致要求她把我叫到办公室唱歌给他们听。在那样严肃的环境,一个七岁的孩子唱齐秦的《冬雨》,现在想来,多少有些滑稽。
在齐秦的歌声中,我长大了。我将双手插在裤兜里,迈着自以为洒脱不羁地步伐,唱着那些忧伤纯美的情歌走在放学的路上,一直走到初中。童安格的《花瓣雨》打动了几乎所有花样年华的学子,他的声音精致得仿佛钢琴。beyond与赵传的歌有着惊人的穿透力,迅速在校园蔓延,如火般在少年们心中燃烧。记得自己在团代会上唱《我是一只小小鸟》,把那些一把年纪的老师感染得目光由浑浊转为清澈。激情是不分年岁也不分形式的。
高中的学业比较繁忙,也有偷闲,手里有了随身听,本来是学外语的,而真正派上用场的却是听华仔的《今天》。听得越多,越发迷恋这个人的唱腔。在重点高中的礼堂里,我在元旦晚会上唱了刘德华的《我和我追逐的梦》,赢得了如潮的掌声。至今,我一如既往地迷恋这个光芒四射的歌手。已经有十几个年头,这种执着,连我自己也惊叹。在那些昏天暗地备考的日子,我都是枕着他的音乐入眠。回首过去,仿如一场不真实的梦境。
念大学那几年,和高中判若两个世界。功课不紧,也没什么计划,闲散下来,就越发迷恋音乐。开始听萨可斯风和钢琴曲,在那些叮叮咚咚如流水般的音色里我睡得特别扎实。还有那些欧美的乡村音乐和世界名曲,诸如卡朋特之类,蓝调,摇滚,都有听。虽然杂乱,却吸收了更广泛的音乐素养,偶尔帮一些地下乐队写写歌词。一些很朋克或很金属的东西也有接触。各自所张扬的精神尽管不同,但所表达的律动都来自血液,充满了不安与躁动。我更偏爱古典的东西,恩雅,理查德,听得多。约是对音乐已不是单纯的消遣,就有了更深层面的理解与热爱。也听通俗的,《野花》,《相思成灾》之类。我时时随着音乐的节奏,塞着耳塞,漫步在校园的幽静的走道,甚至会在一个庸懒的午后,拣一张长凳在阳光里睡去。时常与一帮留着长发,衬衣领子黑黑的玩音乐的落魄画家厮混,试音什么都会拉上我。在学校开演唱会也是我利用自己校文学社长的身份找团委争取的,一切文案企划与作词,我也一手包办。他们起早贪黑得疯子一般在音乐室练习,说是要为我挣面子。贝司手王勃几乎都到了帮我背画板的地步,看衣着那样前卫一吼可以吓倒一头狮子的一个大男孩一直屁颠屁颠跟在我身后,还真唬住不少校友。演唱会空前成功,他们把我作为特别嘉宾请到了属于他们的舞台上,在汹涌的掌声中我明白了音乐的魅力。从此,参加文学社的女生多的排队,爱不爱写字的女生都往社里跑,我的空闲差些就被她们给没收了。我在音乐声中不如先前那么容易入睡,因为我恋爱了。我们的爱情岁月十分单调,除了看电影就是听音乐。她比我还迷恋音乐,爱极了重金属,在振耳欲聋的音乐里,她说自己像在飞翔。
不过,这种飞翔并没有持续太久,我很快就毕业了,投身了轰轰烈烈的社会。头破血流之后,清醒许多。许巍的声音一瞬将我结茧的心击穿。他的《完美生活》补足了我现实的残缺,我在无数个睁着眼睛的黑夜听他的金属一般质感的嗓音。龙宽九段的歌是在超市的试听时意外邂逅的,华美而又平直的声线让人过耳不忘。《我听这种音乐的时候最爱你》,前所未有的淡薄,被她那种呢喃般的呓语折服。
我若喜欢一首歌,会没日没夜地听,直到耳朵起茧,直到弱听。这样才可以将一首歌灌注到灵魂,丰富生命中每一段破碎的时光。写这样一段关于音乐的往事时,我正听着王蓉的《爸爸妈妈》,敲打键盘的手指也随着节奏。因此,写这样一段往事,我是从容的。可写的太多,只有裁剪,裁剪过的日子反而更加别致。今夜,一定寒冷,可我可以枕着音乐入眠,那么,再单薄的被子也是温暖的,因为音乐温暖了我的灵魂。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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