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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天堂》之十文子卿宋若雨

发表于-2005年11月26日 上午11:24评论-0条

10.文子卿

成都,是个好地方——至少是现在我所看到的是,但若干年后,我持怀疑态度。街道不像传说中的风韵别致,而是掺入了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某些影子;好些建筑物已有了很多拷贝成分,也开始千篇一律起来了。气候还是怡人的,休闲的人们还是休闲的——这可以从酒吧、咖啡屋、茶馆、餐馆和慢悠悠的行人中看出。清晨,我会像成都人一样,起床,泡茶馆,然后开始生活。成都的茶馆真是蛮多,大街小巷都有。我曾在路边的小茶馆里喝过几块钱的盖碗茶,也曾到高贵典雅的茶楼品潽弭茶。感觉没有什么不同,区别大概在于富有与平民的象征,说得好听一些是富人俱乐部与平民俱乐部的划分。说到俱乐部,我们可能会想起“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之说,阶级大抵也是这样产生的吧。不过,我还是比较喜欢几块钱的盖碗茶,省钱当然是其中一个原因,而更重要的是你看到一幅很闲淡的生活景象:端着一碗茶,或逗鸟儿、或下棋、或摆龙门阵、或读书看报等等,只要你想,你就会乐在其中。那时,我就想,要是能和清秋一起生活在这该多好啊。

前面说到了和路凯握手的事。但握手过后,挑战真正开始了。说实话,我很乐意接受任何人的挑战,但在这件事情上,我觉得毫无意义可言。虽然,我很爱清秋,但还未致于非把她抢过来不可。爱一个人就应该要懂得尊重她(他)。我承认有时我和清秋的关系过于亲近,特别是在讨论问题时会情不自禁地有些手脚动作,但也是无伤大雅的。如果路凯就依此而判定有“罪”,那就说明一、路凯对待爱情不够专业;二、他的胸襟不够宽广。不过,也正应了那句老话:情人眼里容不下半粒沙,何况我是个大活人,还是那么有思想见地的大活人,他路凯当然得惴惴不安啦。于是,路凯也开始往文学社投稿了,无非是些不痛不痒矫揉造作的所谓纯文情小说或者一些虚伪的励志短文。当然,按照我的审评标准,这些混帐东西是不可能面世的,这无关于爱情或者什么别的事,只是我对文章的要求是:既不能反映真实又没有文情文采的话,我就会毙了它。可是,路凯很聪明地在文学社里收买了几个哥们,所以,他的东西时不时地得以露脸。于是乎,一时间那些假天真又骚味十足的所谓“纯情女生”们都惊呼:哇噻,外语系那个高材生路凯还能写得一手好文章耶。也于是乎,我就发现虚伪地活着也可以很精彩。

我开始讨厌路凯是93年国庆后的事。事情是这样的:国庆节这天,观看完升旗后,我和新认识的政治系的小米刚从咖啡屋出来,一阵肆风直面扑来,作为男生,我很自然地挡在了小米的前面,但我却忘了闭上眼睛。于是,沙粒跑进了我的双眼,而小米出于感激又很自然地要为我吹走沙粒,就这样,我微俯下头,小米则仰起脸,努着嘴,唏唏地吹着。站在我身后看,这情景很容易地被误认为是在接吻了。而正巧的是路凯的同班同学就正站在我身后拍了这景象。照片不知是怎么交到了路凯手上的,他就拿着照片给清秋,好像是揭露了一桩惊天大秘案似的,还不怀好意地假装酸溜溜地说,你看人家多浪漫呀。我非常讨厌这种不经过真相调查就发表虚假新闻言论的人,毛主[xi]不是说过吗,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而这些人往往很善于利用舆论的力量去攻击他人,然后又像变色虫一样做些投机倒耙的活儿。不过,我也无能为力,嘴长在别人脸上,别人家爱怎么说就怎么说,这是言论自由嘛。

还好,清秋并不因此而有什么异议,她依旧和我谈论罗马帝国史或者普通法什么的。但是在我心里却生出了一个心结了,那就是我为清秋和路凯在一起而感到忿忿不平。

其实,以路凯的条件怎么也得拣个校花级的女生,可他偏选中了清秋,这是为何?清秋是个很普通的女孩,实在是难以找出明显的与众不同的地方,可是,在千万的人群中,你一眼就能瞅她出来。而我又何钟情于清秋?我只能说从一开始注意清秋时,感觉就已经使我爱上了她,那种感觉是无法言传的,但又实实在在地在我心里落下了根。

93年12月下旬时,清秋突然请了两周的假期,这是怎么了?我有一个不祥的预感,只是苦于无法证明。于是,每一天我都注视着清秋的空位置,想象着她的身影,企盼她会突然地出现。路凯也有些慌了,他也无法得知清秋的去向,他不得已硬着头皮问我。可是我也一无所知呀。清秋回来了,落了一大圈,憔悴极了,仿若患一场大病。我不敢和她说话,只是偷偷地看着她,为她着急。路凯也是像只没头苍蝇一样,围在清秋身旁,担心这又忧虑那,表现出极为尽责的男友的身份。好不容易熬到考试完毕,清秋也一声不吭地消失了。至于去哪?没有人知道。

[待续]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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