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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的童话系列——之一东方法鼎

发表于-2005年11月20日 晚上9:19评论-4条

真实的童话系列——

之一 上帝坦言:天堂里不需要暂住证

两年前,武汉青年孙志刚因为没有暂住证,被广州警方收容。在收容期间,他被警察指使的8名被收治人员殴打致死。一个正值花样年华的生命殒殁,引起了国人大恸,并引发了最高行政当局废旧规立新法之举。

孙的个案绝非孤本。胡萍刚出某市火车站行李即被歹徒抢走,警方不去追捕歹徒,却以胡萍证件不全为名将其收容;某城一位八十多岁本地老人因下楼迷路,被当作外来人员送往收容站,等等等等,不一而足。对于此类悲剧的发生,窃以为,我国现行的“一国公民、两种待遇”的制度为其祸根。

“一国公民、两种待遇”发端于上世纪中叶的户籍制度,这种二元结构如一道鸿沟,将农业人口划为次等公民,打入另册,定楚河汉界、阻止其向优等公民居住的大中城市渗透和转移。但是,在看好次等公民廉价劳动力的今天,优等公民也频频示好,诱之以馅饼,设之以陷阱,层层盘剥、步步勒索,要不农民工工资问题怎么成了中国社会的焦点和难点呢?

有资料表明,我国现有流动人口1·2亿左右,北京约有300万,上海400万左右,广东有3000多万,其中深圳一地就有580余万,流动人口已经成了当地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人力资本。但是,尽管他们为当地创造了巨额财富,构建了良好的生存环境,而他们受歧视地位却丝毫没有改变,享有权依然被剥夺,平等公民权更是无从谈起!

上帝只有一个,人类也只有一种。这是西方政治家箴言,他们是极力鼓吹“人人生而平等”理念的。我忽然想起我儿子的一次童稚发问,当时他头脑中刚有国家界限的模糊概念,问我,动物可不可以越过国界,特别是大鸟?我答当然可以。他又问,那为什么人却不能随便出国呢?

我语塞,不能答。是啊,虽然动物有千万种别,却没有疆域、种族、身份的歧视,尚能够实现“资源共享”;号称万物之灵的人类尽管只有一种,却人为地制造了国籍、信仰、领土等等枷锁和桎梏,要么是画地为牢、要么是多方封锁,反正是限制沟通、交流和交往,自由迁徙也就成奢侈品了。

令我更为不解的是,中国公民却不可以离开他的“法定住所”到本国的其他地方居住,——只能“暂住”中国吗?如果说人类划分国别是求小异存大同、泯灭人性之举,那么中国的户籍制度就是国中立国、创设身份差别的恶法!

迁徙权是普遍人权的人性支撑。我国1954《宪法》明确将其规定为公民的基本权利,遗憾的是我们在历史上却走了退步。数十年间,我们已不知迁徙自由为何物了。目前,除中国、朝鲜、贝宁外,世界大多数国家在人口管理上都遵循自由迁徙原则,公民只要在一座城市里拥有自己固定的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住若干年后便可获得该城的永久居留权,成为这城市的一员。

有人担心一旦放开容易造成无序甚至混乱,不好收场。实际上,这就如同人只要想繁衍后代就得生孩子,生孩子就得忍受阵痛,不管你采取什么手段,目的是保住大人并生下孩子。我们姑且不论户籍改革是采用美国的“社会安全卡”制度还是自主创新,反正人们不愿看到孙志刚类的悲剧重演!

孙志刚的死虽难称舍生取义,然于国于民于法,均可比重于泰山。有人纪念他说:孙志刚到天堂去了,天堂里不需要暂住证。

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上帝。在努力建设和谐社会、精心打造人间天堂的今天,改革后的户籍制度是否可以授权每个人坦言:天堂里不需要暂住证!

2005-10-30于紫剑楼1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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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西域诗韵点评:

人类何鸟类都是动物,人自称为高级动物,看不起鸟,可否想到自己也有不如鸟的地方!此文文笔流畅,有自己的观点!

文章评论共[4]个
笑笑生-评论

好文~~~~~~~~~~~```at:2005年11月20日 晚上10:52

孤独魂-评论

天堂,也收贿赂啊
君不知?腐败之疫早已祸及天堂at:2005年11月20日 晚上11:02

风劲角弓鸣-评论

at:2005年11月21日 清晨7:47

聆听的狂人-评论

好文章。国家之所以不能发展正是因为种种的不恰当的制度和程序。
  【东方法鼎 回复】:非常感谢诸位文友的关注和厚爱!同时增强了拙手写下去、发下去的决心和信念! [2005-11-23 13:22:33]at:2005年11月22日 晚上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