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文子卿
清秋走了。
我远远地看见她走过候机室,是那么地眷恋又是那么地绝决,和小米一个轻轻地拥抱后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样很好。没有谁为谁留下。留下,是一个沉重的诺言。虽然我很想说出口并鼎力承担,但不知是谁说:“爱,就是宽容。”
在这么个热火朝天的氛围,我感到心里的某种失衡。所以我不得不离开。但我不知道方向也不需要方向。人,有时候太聪明了,烦恼也就多起来了。就这样,我告别了小米,一个轻轻的拥抱、一张烂漫的笑容是给我最好的最美的祝福。我站在机场售票厅,看着闪烁跳动的终点站、目的地,我感到一阵晕眩。太多的选择,竟也是一种痛苦。我突然改变了主意,坐火车到成都去看看那个人们传说中休闲的城市是怎样的一个欲望之城?
趁着这漫长的旅途,我得收拾心情清理思绪,从头开始。
我和清秋是同班同学。法学专业。上世纪90年代初的大学,不管你承不承认,那时的风气要比现在纯净得多——起码表面上如此。虽然,谈恋爱什么的也有,但不像现在那么泛滥地巫烟障气不知所谓。是风气败坏还是纲纪不振亦或是思想腐败?我不知道,只是郁闷。
那时我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在名牌大学里读书的机会。要知道这并不是每个人都恨得来的。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现在虽然还有,但那个阵仗、火药味相比之下就是小巫见大巫了。我除了读书、学习,最大的乐趣还是读书、学习。半个多学期过去以后,我从关注一个叫易清秋的女孩到暗暗喜欢上她经过了一个学期的时间,也即是大一下半个学期开始我喜欢甚至说是爱上了清秋。这种爱是懵懂的美好的。刚开始,对于清秋,我仅是远远观之而心满意足。但随着时日俱深,内心的孤独、灵魂的寂寞、青春岁月的成长、情感的冲动,迫使我不得不走出历史的一步——首先我要和清秋成为朋友。于是,我像一只没头没脑的苍蝇在清秋周围绕来绕去,以吸引她的眼球;有时我会提些尖锐的问题给教授,以期盼她的欣赏;有时我会偷偷培养与她相同的兴趣,以希冀促进相互的了解;而更多的时候,我还是远远地把她观赏,把她折叠成影像储存在视线的焦点里。
1993年的春天是美好的也是温湿得沉重的。经过长时间的修炼和刻意努力,我可谓是小有成就了。比如成绩是全班最好的其中之一;是教授眼中最受青睐的之一;在课堂上我的观点总是明确独到的;我的某些文章在校刊上拥有不少的fans。总之,我愚蠢地以为可以凭籍这些东西去和清秋摊牌,说我爱她,我要和她恋爱。可谁知,半路上杀出个程咬金来。要是别的混蛋我早就揍跑他了,偏偏是——借用一下周星驰式的夸张——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人见人爱车见车载,就连神仙姐姐见了也想跟他搞一腿的外语系的高材生路凯。那时,我很后悔报读法学,要不是我就会跟路凯这个混蛋单挑,用菜刀砍死他。但事实是清秋,我的清秋、纯洁的清秋、美丽的清秋,傻乎乎地笑着往那个火炕里跳,我的心就像千万枝针扎在那儿,血以一个钟头一滴的频率在流动。
自此,我看尽了清秋和路凯出双入对,俨然一双蝴蝶翩翩然于花丛树林中,跃跃然于人间尘世,快乐着他们的快乐,幸福着他们的幸福。他们缠缠绵绵的恋爱在我这个外人看来与其他爱恋中的人没有什么大的不同,那些所谓的浪漫情深是千篇一律的慵俗的老掉牙的套路,无非是送花、看电影、烛光晚餐、旅游、写情书、雨天不打伞脱下衣衫遮在对方头上等等;这些东西一千年前用了,现在也用着,一千年一万年后还将继续用。我不是说人没有进步,而是说在这方面可发展的空间小了。也许你会不服气地说现在追女人的方式很多,随便搞搞就能和一个女人上床什么的。如果你真这么认为,也无可厚非,因为那是你的生活方式。
然而,我不是一个容易认输的人,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叫我放弃,除非我自愿作出牺牲。上帝也还算是公平的,在让人失去某些东西的同时又给予某些别的。比如清秋跟路凯恋爱,而我和清秋是同班同学。你也许会说我的想法很阿q。没关系的,稍微地自欺欺人对于向往着爱情的人来说是一种幻想也是一种激励。
清秋和我走得很近了。我只能这样子说。因为我们的关系很简单,简单到你去法学院举手一问“谁是最傻b的人?”马上就有好心的善良的助人为乐的同学振振有词地告诉你说是“法(2)班的文子卿”,那斩钉截铁地口气就好像战场上发起全面进攻号令的将军一样自信和有把握,仿佛所有的事情他都了解一般。可这跟我和清秋似乎没关系。可往往就是风牛马不相及的事背后有着莫大的关联。
1993年国际劳动节。清秋和路凯有了第一次意见异议,也发生了第一次所谓的争吵。起点是路凯坚持要去泰山游玩,而清秋反对说路途太远了。如果事情就这么简单,也不算啥事。但事情的背后总是那么的复杂甚至于肮脏。那时的大学控制得很严,对于那些相恋得很浓的男女同学的需求来说是一道很难逾越的障碍,所以难得的长假期给了这些可怜的上帝的儿女们机会,尽可能地远足,目的是什么?心照不宣就行了。清秋在向我说她不想远足的时候,神气很坚定,就像五壮士跳崖一样,视死如归的神态。从这可以看得出,清秋是个传统保守的女孩子,她坚守着自己领土的最高阵地,在她没有放弃以前。那时,我多么自私地希望她能一直坚守,直到被我攻陷以前。但这是不可能的,任何愚笨的人都明白是不可能的;水浇到了沸点是会沸腾的,爱恋深到了沸点,情欲终是难免的。无论我多么地希望主角是我,但事情由不得我控制。
这一天,我陪清秋去爬长城。在长城上,清秋显得异常兴奋,她雀跃地欢跳着,伸展着双臂,一任山风吹拂她的长发和衣裙,烂漫的笑容映着阳光的耀射,仿佛是从童话里走出来的仙女。但我却高兴不起来。看着沧痍斑驳的城墙,是几千年历史兴盛与衰落的见证者,是沧桑岁月里不变的守望者。拂过的风呤唱的是五千年的呜咽,他们太寂寞了。一将功成万骨枯,看峥嵘岁月,金戈铁马,仰天长啸,壮怀激烈,又怎能不思忆那千千万万没有‘功成’的人呢?在时间的长河里他们也许沉淀在郁山秀林之下,也可能就踩在我的脚下;我小心翼翼,怕惊扰那沉寂千年的忠魂。清秋小跑了一段台阶,爬上了一个峰台,左手捋着头发,任风抚吹;右手叉在腰间,像是个得胜者在审视自己的国土,又像个相信前方会取得胜利而在等待的女子。可是我却吓坏了,赶紧跑过去,央求她下来。她抓着我的双肩,跃跳了下来。我一脸煞白,她却嘻嘻笑笑。她说那样站着的感觉很爽,就像飞一样。我以为她在开玩笑,所以并不答话。但那知清秋真的是爱那种飞的感觉——多年以后她就真的飞似的离开。我俩并列走着。我想牵她的手,但我没有勇气。好几次我故意去碰她的手,但却似乎是同性电荷相排斥般被弹缩了回来。我问她为什么要我陪她来爬长城。她说因为我是个好人呗。那时我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宁愿她说我愚笨也不要说是好人。好人往往是褒词贬用。说我好人,不就是说我不会冒犯她么?不过也说得对,清秋是我心中的女神,我怎么会怎么能玷污心中的女神呢?
往后几天,我都和清秋呆在一起,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一起去图书馆,很有些不是情侣胜似情侣的感觉。当我俩一起出双入对时,我多么地希望能永远地继续;我多么地希望路凯那家伙一去兮不复还,那清秋就将是我的了。如此一想,我就发现自己是如此地恐怖、如此地狠毒、如此自私,难道就真的被爱蒙蔽了双眼和良心?我希望是也希望不是。但我所有的假设都没有变成真的。5月7日路凯一回来,清秋就扑向他的怀抱了。我不知道清秋这样子表达是否想表明自己很爱路凯?但我却知道她犯了“恋爱手则”里最重要的一条原则:不要表现出你爱他胜过于他爱你。谁爱得最多,谁付出的就多,在发生灾难性后果时谁受到的伤害就越大。人们常说爱过恨过就算了,这是误导人的虚伪的话,我们不要相信;即使恨已不再有,伤疤还在,你能说没有记忆吗?
路凯回来了,但我和清秋也走得比以往更近。她把我大方地介绍给路凯认识。在我和路凯握手的时候,我分明地感到一种不明的力量,他是在宣示对清秋拥有‘主权’还是对我的不满或不屑?我不可得知,因为他虚假的笑脸掩饰了一切;这怪不了谁,人活着的时候大都带着许多张面具,或善良或慈悲或奸滑或狰狞,而之所以没有表现出来,大抵是因为受到一种叫‘超我’的控制吧。
火车开始在黑夜里穿行,轰鸣地驶向无边的天际。我缓缓地闭上眼,想来这一路也太累,该好好睡睡。
睡梦中,一股焦烈的香烟味把我刺醒。我爬了进来,不知上铺何以多了一位女乘客。暗黄的灯光中,映着烟雾,她显得犹为妩媚。我说请你把烟熄掉好吗?她没有说话,把头侧向另一边,吐出一口长长的烟雾圈儿。我再说请你把烟熄掉好吗?这里是公共场所。她回过了头,突然凑到我面前,浓烟味和香水味冲我而来,吓得我往后一退。她好像是笑了笑,把烟捏灭,自顾自地躺下睡了。待到天亮以后,我就和她熟悉起来了,她说她一个人去成都游玩。我说我也是。她邀我与她一道同行。我拒绝了。我说我不喜欢和在旅途上认识的陌生人一起同行,这是对自己的忠告也是对自己的负责。在旅途上认识陌生的年轻女子,无论初衷是什么,结局都不见得有多美好。在这个充满着欺骗与欲望的世界,我虽然是个律师,但我也得像穿山甲一样套着厚厚的甲衣,在保护自己的同时也不会伤害他人。可是,我所有的坚强和甲衣在清秋面前都会荡然无存,她永远是我最柔软的肋骨。火车到成都后,礼仪性地请她吃了个午饭,交换了电话号码,然后各奔前程,未来的事情?天知道。
[待续]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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