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小的时候便知道《红楼梦》是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并且是小说创作的颠峰。也有诗云‘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可见红楼梦之伟大。可是我自读高中毕业以前,从没有看过一本那怕是小说的东西,更别说《红楼梦》了。少年的我,总有太多玩的乐趣,对于书本,总是深恶痛绝的。提起写作,便是最令我头痛的事。作文常是不及格的,就算乱七八糟的拼凑一篇算是作文的东西,自已也是不忍再读的。因为句子永远是颠三倒四,词不达意或是文不对题的,也几乎没有一句通顺的句子,错别字一大堆。可是自从看了《红楼梦》,一切都变了。改变得如此的彻底,甚至因它而爱上了写作,因写作而有许多奇怪的梦。这是我儿时做梦也始料不及的。若让我说爱上写作与《红楼梦》,或是与《红楼梦》的一些因缘。我想应讲一些经历来让读者了然不惑的。
印象中自小便是个顽皮捣蛋的孩子。也许与孙悟空一样活蹦乱跳,没有一刻清静的时候,从来不是墨守成规爱学习的孩子。也许灵性聪慧,还是很得到大人们的喜爱。我也不知为什么,别人总是花多我几倍的时间看书学习,可我总是不经意间便考了个名列前茅。因为这个原因,一切家长,老师、抑惑亲朋好友都对我寄与厚望,所以从小便受到了太多的鞭策。可是天性的原因,从不因某个因素而改变,依然一切我行我素。让父母师长伤透了脑筋。
就这样迷惘的度过了童年生活,倏忽之间便到了初中,科目突然多了起来,可是贪玩的心绪从未改变,除了上课,课外几乎不看书的。因为这个原因,我的科目像是两极分化的。对于数理化这些逻辑推理,思维能力比较强的科目,似乎轻而易举地考了个满分;可是对于政治,英语,语文等一些需要下一番功夫死记硬背才有成效的科目,便勉为其难了。绝不优秀,但还不落弟。那时对于作文,却是深恶痛绝的,更别说喜欢了。对于英语,永远是天敌。混沌中又过了三年初中生涯,考上一个心有不甘的二流高中。
高中的生活似乎更不堪回首。除了刚上高一之时雄心壮志稍作了一个努力,露出一点峥嵘外,其它的时光都平淡无奇了。在那仅有的一点棱角,被那些呆板,教条化得令人讨厌的课本一点点侵蚀之后,便彻头彻尾的露出令一切人失望的光景。因为从不看书,英语考到高三,便只有选择题可以得分了,但那些机率也只有百分之二十五。连那些以前顶呱呱的科目也日渐凋零。到高考时分,也只有只望极格了。作文也是惨不忍睹,绞尽脑汁能完成一篇东西去交,已是相当不错了。高中以前,除了看过课本,几乎没有看过什么课外书,那能指望心中有多么丰富的词汇呢!高考的结局是不言而喻的。带着所有人对我殷切期盼的失望,灰头暗脸的离开了学校。
高考失败,带着悲伤与无限憧憬进入社会,自以为可以无拘无束潇洒的生活了。一路上做过很多的东西,可是总郁郁不得志。也没有什么成功或是失败之论,没有轰轰烈烈也没有绝望得要去跳楼。就这样一直郁闷的生活着,棱角也日渐磨平。这样过了两三年,到了2000年夏天,一次偶然的机会进新华书店。在此之前我也不知多久没有进书店了,一切都变得很陌生的样子。看着琳琅满目的图书,似乎迷失了方向,并不知道我该看那一类书。胸海中突然浮现了《红楼梦》。就因为想起那句‘不读四书不是中国人。’突然觉得惭愧起来,立马走到古典文著系列中找到《红楼梦》。
《红楼梦》的开卷便深深的吸引了我。我从没有看过书有如此华美的词藻,那种潇洒不拘一格的笔墨很适合我的性格,笔尖流露的幽光狂慧,天纵之神思令我佩服的五体投地,像迷一样沉沉的陷了进去。直到书店关门铃响了才从中醒来,想也未想便掏钱买了一本《红楼梦》,从此便与她结下不解之缘。
自此以后每天晚上总是很专心的看到深夜,每每总为作者曹雪芹的笔法所叹服,看完总觉得馀香满口,脑海中还不停的思索,默默的记诵。也不知看了多少遍,每一遍都会有不同的收获。不经意间已把里面大多的诗词都背了下来,渐渐的对《红楼梦》算有一个更深的认识。碌续的看了一些别人对《红楼梦》的评论,但此时的我已不随便苛同任何一个人的评论了。对于每个人或是事,总想在原著中寻找答案,自信红学家也不过如此。除了曹先生本人,每个人的起点都是一样的,已没有一个标准的答案了。脂砚评上说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未竞全书芹为之泪尽而逝。但我看来总有点自相矛盾的。我想每一个作者,若他在未完成全书之前,一定不会先回头修改的,何况是五次了。从书中严密的结枸与几无可挑剔的语句中,此作品一定是先完成了的。只是后来传阅中丢失了,成就了《红楼梦》残缺的美,留给了后人多少遐想的天地。
现代的科学如此发达,若用手写如此洋洋洒洒百万言的《红楼梦》。我想稿子也会很高的一叠。还要把它编排、整理、抄正,又是一件很浩大的工作了。这当中若颠倒了零星半点,也会耗费不可想象的精力。何况当时还是用毛笔字写的,他写作的条件也与现在有天壤之别了。从这些可以想象曹雪芹为写《红楼梦》是如何的呕心沥血啊。曹的一生曲折多舛。有过锦衣肉食的童年,也有过贫困潦倒的窘迫。他的后半生可谓失魂落魄,一无所有。
但凡经历过大喜大悲的人,心态都比较容易平静,早已历练的水火不侵。只要不死便是万幸,所以才有如此的毅力在悲痛中含泪撰写《红楼梦》。龚自珍曾有一首诗云:‘少年哀乐过于人,歌泣无端字字真。既壮周旋杂痴黠,童心来复梦中身。’我想用它来概括曹雪芹与《红楼梦》,也是极为恰当的。我们都知道,写作的东西,若没有亲身体验,是极难写出好作品的。若没有亲身经历,也会有看过或是听说过的影子。何况曹雪芹不为名不为利,涕泪沥血写下的东西,一定是儿时的记忆了。只是时光飞逝,写作时与少年已隔了几十年的世路沧桑,中间经历了数不清的世态炎凉。作者用小说的形式把它表达出来,一定会加入许多社会与世态的影子。
《红楼梦》注定是悲剧。我想若能找到原稿后四十回,一定可以赚尽所有人的眼泪。或许造化弄人,让它丢了后四十回。留给高鹗有差强人意续著的机会,也留下了千古不解的迷与后来读者闭目垂泪的叹息。也许这也是冥冥中注定的吧!就像宝玉悟道一样:“我的想法竟错了,让你们的眼泪单葬我,这便错了,从此各得各的眼泪罢了。”曹雪芹赚不尽所有人的眼泪,高鹗把眼泪还给读者,这也是曹雪芹还泪之说的天然之合吧。
曾为过《红楼梦》默默的流泪,甚至泪如泉涌,但都是为曹先生而流,并非宝钗黛。我是不太理会曹先生的生平的。但若让我有机会碰到关于曹先生遗迹的地方,那怕是零星半点,抑惑一切都消失了,留下的都是后人集中纪念他的地方,我都会跪下去给他几个响头,以表我的敬意,让我心安。曾看过电视剧《红楼梦》。每当画面映出‘原著曹雪芹’这几个大字的时候,我的眼泪便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
本早想写点关于《红楼梦》的什么。可是自觉太渺小了,一切在原著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也怕蹈于通共熟套之稿。大多数关于《红楼梦》的作品,都是抄几句《红楼梦》中的句子,再加上几句作者自以为创新的见解,写来写去毫无新意,反而把《红楼梦》也亵渎了,这是我万万不可为的事情。近来有什么刘心武的《红楼解梦》,用尽毕生的精力去推敲《红楼梦》。这些书籍我是不会去看的。不论如何的大师,在我眼里都只不过是跳梁小丑而已。若有时间与精力去看那些书,我会再捧读一遍《红楼梦》。我想这是对曹先生最大的敬意了,其它的一切研究,都是狗屁而已。
很感谢《红楼梦》带我进入了文学殿堂,让我从此与书结下不解之缘。我虽然现在狗屁不是,不是作家,也不是自由撰稿人,甚至一个字儿也没有发表过。可是它改变了我的脑子,令我不再像以前那样执笔便范难,为半天也挤不出一个字儿来发愁,脑袋胀的像死一样难受。现在我可以自由自在的表达的我心声。执笔起来便滔滔不绝,那种空灵飘逸的感觉可以令我一泻千里,洋洋洒洒几万言也不知疲倦。若我高兴,我可以写小说,胡扯乱造成,使人笑到肚抽筋;若我不爽了,我可以把一切骂的狗血淋头。
写作可以自由自在飞扬我的情愫。狂妄时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写的气势万丈,汹涌澎湃;平和时写的高山流水、沁人心脾;偷乐时写得古灵精怪,逗趣而幽默。孤独时可以发挥自得其乐的缠绵,愁肠郁结,情意缱绻,可以写到柔肠寸断。不论何时,只要把自己的心事写出来,便是很惬怀的事情。因为《红楼梦》,现在这些的一切,我都可以自由自在的做到了,这便是我不能忘却与喜爱《红楼梦》的原因。
关于我与《红楼梦》,是有太多的东西不能尽言的。文章写到此处,我也累了,于是搁笔,睡觉去也。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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