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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妨开开杀戒西域诗韵

发表于-2005年11月18日 凌晨0:25评论-2条

几年前,从报纸电视里看了对胡建学、周伟刚等腐败分子的判决,感慨颇多,周围群众也议论纷纷:“太轻了!太轻了!”

是不是轻了?让我们回顾一下事实:

先看胡建学,这厮受贿近百万,卖官鬻爵,纵容下属,扰害人民,印发《胡建学文选》,要求全市干部人手一册,与《邓选》同学,使泰安诸吏只知有“胡”,而不知有中央,俨然割据一方之“诸侯”也,这等贼厮,竟判死缓,刀下留人,令人不免疑窦丛生。

再看周伟刚,贪污九百万,挪用无数计,为给妻儿办出国手续,就行贿四十万美元。这种“硕鼠”竟因“审判期间有立功表现”,被从轻判处死缓。瞧瞧,这厮给国家造成的损失数以亿计,竟能“躲”过枪子,让百姓看了有何感想?试想,若是一普通小偷,盗窃国家财产数十万元,是不是早就“咔嚓”了!又如前几年一些民航售票员,贪污票款几十万,即判处决!又岂能让他在审讯期间,退赃若干,交待同伙若干,有“立功表现”的机会,轻判死缓?

对罪犯的宽恕就是对人民的苛求。而今腐败不断,贪官时见,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一些身居高位的腐败分子判得太轻,治得较松:平头百姓,说杀就杀;高官大吏,该杀不杀!让人民群众怎么会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感觉?对新的腐败分子又怎会有威慑力?“弄了这么多,就判个死缓?”新的“胡学建”“周伟刚”们瞪眼细算,“我离他们还差得远,顶多判个三五年!”

如此这般,我们反腐败又如何反下去?再看看韩国,人家连前总统都敢下狱,我们呢?不要因为是党的较高级别的干部就网开一面,动不动开除党籍了事,从轻判决;这样只能滋生新的腐败,其实既“危害”了我们的领导干部,又危害了我们党的威信和形象。

我们能不能再拿出建国初期,毛主[xi]怒杀张子善的决心,对当前新时期更大的“张子善”们,我们何妨开开杀戒?!

本文已被编辑[西域诗韵]于2005-11-18 9:02:43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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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樱花渡月点评:

法制如果还是搀杂人治,就不纯了,也难以遏制腐败。

文章评论共[2]个
帘外落花-评论

西西,想想谁愿意严格呢,因为共[chan*]党就没有好的干部了,所以这样也给自己留路啊!
  【西域诗韵 回复】:哈哈!谢谢落花妹妹评论!这是我八年前的旧作,本来不想发的了;昨天没有写杂文,翻出来发了,献丑! [2005-11-18 15:54:47]
  【帘外落花 回复】:你八年前就在写东西拉。厉害! [2005-11-19 12:50:28]
  【西域诗韵 回复】:呵呵!那时候还太激愤,这样写出的杂文就不够深刻了。 [2005-11-22 9:32:38]
  【帘外落花 回复】:呵呵,那个时间的精神可贵啊1 [2005-11-22 9:36:01]at:2005年11月18日 下午3:34

张贤春-评论

标题改为《宽容腐败?》之类如何?
  【西域诗韵 回复】:谢谢张兄!你的建议有道理! [2005-11-22 9:33:20]at:2005年11月22日 早上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