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从报纸电视里看了对胡建学、周伟刚等腐败分子的判决,感慨颇多,周围群众也议论纷纷:“太轻了!太轻了!”
是不是轻了?让我们回顾一下事实:
先看胡建学,这厮受贿近百万,卖官鬻爵,纵容下属,扰害人民,印发《胡建学文选》,要求全市干部人手一册,与《邓选》同学,使泰安诸吏只知有“胡”,而不知有中央,俨然割据一方之“诸侯”也,这等贼厮,竟判死缓,刀下留人,令人不免疑窦丛生。
再看周伟刚,贪污九百万,挪用无数计,为给妻儿办出国手续,就行贿四十万美元。这种“硕鼠”竟因“审判期间有立功表现”,被从轻判处死缓。瞧瞧,这厮给国家造成的损失数以亿计,竟能“躲”过枪子,让百姓看了有何感想?试想,若是一普通小偷,盗窃国家财产数十万元,是不是早就“咔嚓”了!又如前几年一些民航售票员,贪污票款几十万,即判处决!又岂能让他在审讯期间,退赃若干,交待同伙若干,有“立功表现”的机会,轻判死缓?
对罪犯的宽恕就是对人民的苛求。而今腐败不断,贪官时见,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一些身居高位的腐败分子判得太轻,治得较松:平头百姓,说杀就杀;高官大吏,该杀不杀!让人民群众怎么会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感觉?对新的腐败分子又怎会有威慑力?“弄了这么多,就判个死缓?”新的“胡学建”“周伟刚”们瞪眼细算,“我离他们还差得远,顶多判个三五年!”
如此这般,我们反腐败又如何反下去?再看看韩国,人家连前总统都敢下狱,我们呢?不要因为是党的较高级别的干部就网开一面,动不动开除党籍了事,从轻判决;这样只能滋生新的腐败,其实既“危害”了我们的领导干部,又危害了我们党的威信和形象。
我们能不能再拿出建国初期,毛主[xi]怒杀张子善的决心,对当前新时期更大的“张子善”们,我们何妨开开杀戒?!
本文已被编辑[西域诗韵]于2005-11-18 9:02:43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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