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读书或写作,这对于我来说,就像男人需要抽烟一样,我喜欢这种与心灵对白的方式。我的读书的欲望来自于我总对生活、生命的困惑,许多年来我一直想找到一种合适自己生存方式,这种生存方式安定、宁静而又具有方向感,符合我的本性。生存是一件很复杂而又残酷的事情,我喜欢生命中本质的东西。再浮华与真实的较量中我总是滑向平静和淡泊。
我知道,这个世界不缺乏传奇式人物,比如,希特勒从一个普通士兵爬上第三帝国元首的位置,而一些曾在街头流浪、一文不名的小人物几年后成了亿万富翁,就连那些从穷山僻壤中出来捞饭碗的打工妹也忽然有一天成了某个公司的总经理。我也曾梦想过者这种奇迹,可是许多年过去后,我才明白,这种从穷光蛋转变成为亿万富翁的过程并非作家描写起来那么理想化,让人心跳的以为自己一不小心也能成为一个大人物。那种过程或许是相当的枯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劳作、流汗、流泪、甚至流血,充满险恶、欺诈、甚至出卖色相。辉煌的背后有时候常常充满了人性阴暗的一面。
夜晚,当我真实的面对自己时,我知道我不会成为那种传奇式的成功人物,我缺乏对金钱的持久兴趣,我不适合这个世界,现代社会崇拜挥金如土、豪华奢移,却嘲笑人类社会真正深刻的东西,我柔弱、散漫,缺乏严密逻辑的思维方式使我的生活充满感性而缺乏理智与技巧,我喜欢随心所欲的生活,喜欢在生活中寻找简单与宁静,我时常被滑雪的人感动,那种从银色高山上飞跃而下,如同一只小鸟一般的穿梭与飞翔,让我感到一种久违的人性的解放和人与自然的完美结合,我喜欢在黄昏倾听音乐,那些熟悉的音律与音质让我充满了怀旧与感伤的情绪,我喜欢秋日广阔而宁静的原野,喜欢散着袅袅咖啡热气的冬日小屋和那火车驿动的小站。我喜欢在平淡与温情中体验生命的本质意义。
每日清晨,当我看到沉睡了一晚的人们忙忙碌碌如迷失的麻雀般奔走,我的心底就涌出一种深深的感动,为人在自然中的卑微、渺小,为生存的冷酷,难道我们的灵魂只能在高处冰峰,生活只能在地上爬行吗?尔虞我诈并非人类的目的。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已不屑于那些优美的音乐,不屑于留下千古绝唱的爱情故事,不在留意身边的蓝天绿水,甚至不感真正伤感一回,我们害怕别人嘲笑自己的软弱与无病呻吟,我们的精神家园被金钱和欲望一点点吞噬的体无完肤,我们的心被钢筋水泥林立的城市包裹的一点点发硬。
驻立在繁华的街道上,看着行色匆匆的人流,霓虹灯闪烁的宾馆酒楼,我的耳边却响起了郑钧的那首《回到拉萨》。我热泪盈眶,那声音是如此的亲切,仿佛是一种召唤,我真想立即背上行囊,踏上旅途,对着唐古拉山随心所欲的放声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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