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女报做情感版面。一个与我同龄的女孩子,给我写了这样一封信:“也许我的信不会被登出,因为他也算是个小有名气的人,但我还是希望你们能够为女性伸张正义。两年前,我和吴可就认识了,但那时只是普通朋友,这两年大家都有各自的生活,而他在去年也到整形医院做了整形,成了该医院的形象大使。今年9月份,我们走到了一起。然而好景不长,刚过一周,他就去深圳参加‘梅艳芳菲’模仿秀的决赛了。他走后,我们一直保持着联系,后来我发现自己有了身孕,就惊慌地给他打电话,希望他能尽快回来,和我一起面对。我得到的回音是一拖再拖,最后他的朋友证实,他早就回了长春!现在,我发信息他也不回,还说和他以前的女友又和好了。那我算什么呢?我的罪就白遭了吗?我的第一个孩子就这样没有了,医生说我以后也不可能再有小孩了,他还大言不惭地说孩子不是他的!我该就这样和他算了吗?我替自己不值,替我的小孩不值,他永远也不会了解初为人母又不得不放弃自己孩子的心情……”
我知道吴可,就是那个整容之后酷似刘德华的男人,为他做整形的那家医院,每期都在我们报纸的封面上做广告。看了女孩的信,我有些难过,毕竟她的遭遇是我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她所说的让我们为她“伸张正义”,到底是想让吴可拿钱给她治疗不孕症,还她做母亲的权利,还是让他从此身败名裂,再也无权享受爱情?不要说她所谓的男友是个小有名气的人,也不要说我们报社和中妍整形有着长期的广告合作关系,这些都不是问题的关键。单就他们之间这件事说,在现今的社会,已经是稀松平常了。我爱莫能助,只有心痛。
虽然我们一直宣扬男女平等,但是真正的平等是不存在的,男女身体构造的不同,注定了在爱情中受伤害最大的永远是女人。若两个人真心相爱,那么发生关系甚至同居,便都在情理之中,没有人规定一定要把chu夜留到新婚之夜。可是,如果一个男人真正爱你,他是不会让你怀孕的。即使在你为他流产之后,能够得到他的百般呵护,这个代价也太大了,得不偿失。即使是不流产,你们奉子成婚了,也总有些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色彩,日后万一发生状况,男人就会说:“要不是当初你怀孕了……”好像怀的不是他的孩子,而他是因为可怜你才和你结婚。这还算好的,还有那么多男人对自己的怀孕女友翻脸不认人,避之惟恐不及呢,到那个时候,找谁说理去?只能怪自己太轻率,太轻信,太不把自己的身体当回事了吧。脚上的泡都是自己走出来的,苦水也只有自己吞咽。只想给意乱情迷的未婚女孩们提个醒:在享受性爱快乐的同时,也别太傻了,要懂得保护自己,想尽一切办法避免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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