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杏同志:
送来的《吃蛋请示》收悉,我办经过一个月的慎重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简要批复如下。
一、行文不规范。
首先是标题过于简化,应该写成《关于申请购买(多少)(什么)蛋的请示》才符合要求。不要认为“申请”和“请示”是重复的,在此具有强调作用。
其次是指导思想不明确,也没有说明吃蛋的重大政治意义,其中必须有上级领导讲话以资佐证。
二、内容不够具体。
看完全文不知道你想吃的是什么蛋。 虽然我县禁止养鸭子(属于资本主义尾巴之列),但也要说明是鸡蛋,否则别人会认为是鸟蛋──尽管我们从未出售过鸟蛋。
需要多少数量不具体。特别是手中有多少蛋票必须写清楚,就象吃饭要粮票,穿衣要布票一样。没有蛋票就不可能购买,更谈不上吃蛋了。
吃蛋的营养没有说清。一只蛋由哪些元素构成,有什么营养,是蛋白有营养,还是蛋黄有营养,都需要交待清楚。
如何吃法?是吃炒蛋还是煎蛋?是吃腌蛋还是煮蛋?哪一种吃法更具好处?这些都应该说明,特别是你所选择的那种吃法,更不能一笔带过。
至于世界上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种高深的理论,你可以不必在此论证。
三、上报程序不符
请示应先交食品公司文秘科处理,再交分管副经理签署意见后提交经理办公会研究,最后将结果上报商业局,商业局依然按上述程序处理后,再交我办研究定夺。由于此请示是直接交我办主任办公室,所以只有退回重新办理。
至于有无鸡蛋出售,是先满足出口,还是先满足人口日益增长的需要等问题,待你重新请示时,我们研究后再请示有关部门。
以上批复,不要认为是鸡蛋里挑骨头,实属是公文处理规范之必须。
官僚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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