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狗不长记性,记吃不记打。总觉得这点和男人特别相象,印象中男人也多是记得消受时的好,不记得过后的罪过,所以想来男人大多该是属狗了。
昨天老公的一个同事举行了婚姻史上的第三届典礼,嬉笑中(也许还有些男人的羡慕吧),老公多喝了几杯。回到家里,照例去卫生间报到,跪在硬硬的地板上,抱着冷冰冰的马桶,在那里翻江倒海,却又吐不出什么东西。一阵强烈的干呕,就会不断有虚汗冒出。搬个小凳子,给他捶着背,擦着汗,心里又是心疼,又觉好笑。上帝可真公平,男人可以不受分娩的苦痛,却常常心甘情愿一杯一杯把酒水灌进肚子,然后,被这些酒水折腾,可真是自讨苦吃呢。老公不是太贪杯的人,所以在喝酒的问题上,我从没反对过,即使在家,也只是劝他和朋友们一定喝好,只是不要太实在,因为以前的他总是朋友还没醉,自己倒先多了。我告诉过他,在自己家,喝酒的不实在恰恰是做人的实在,这样才可以把朋友都招呼好。现在倒好,在家里还算沉得住气,一出门他可又实实在在的喝酒了。他说,酒场如人场,要的就是实在。这不,又给实在多了。看着眼前与酒搏斗的老公,不觉想起他每每醉酒后的种种。
每次酒桌上的不服输,都会留下预见到的后遗症。回家后,不能在绵软的床上,抱着温暖的老婆入睡。折腾一个晚上,次日的早晨,看着镜中憔悴的面孔,他也会心疼自己。于是在抱怨我没有好好管教他,不知道疼他后,信誓旦旦的告诉我,以后再也不喝多了!一定一定!好多次的一定后,又总会不时的在卫生间度过那么一晚。
哎,男人当真属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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