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报纸上看到这样一则新闻,说的是住在杭州奉化城区基路的沈老太到银行取钱,银行出纳发现她的身份证的出生日期是1818年5月27日,算算沈老太现在已有187岁了,便怀疑沈老太用的是假身份证,不让她取钱。沈老太说,这身份证是她1987年做的,一直没派上用场,想不到自己的出生年份被人为的提前了整整一百年。看过此报道,不禁让人大吃一惊,派出所办证人员将沈老太的出生年份提前了一百年,且经过了差不多二十年的时间竟然都没有发现,这太让人不可思议了。
身份证是一个人的身份证明,从办成的那天起,就一直跟随着人的一生,虽然现在可以更新换代,但毕竟是证明人身份的重要凭证,非常重要。一个人的一生离不开身份证,生活当中能用到身份证的时候特别多,求职、升学填表、办理银行存折、买手机卡、出国等等都要用到,如果一旦身份证出现了错误,则会给人民的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
笔者所在单位的一名工人就曾遇到过这种因身份证出错而取不出钱来的情况。他用身份证在银行开了户头,但后来这张身份证丢了,他就又去补办了一张,可是这补办的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比实际的出生年月小了两年,他就与派出所的人交涉,可是派出所的人嫌改改麻烦就说没什么大碍,协商无果,他也就只好做罢了。可是这第二次办的身份证与存折一起被偷了,银行里的钱取不出来,只好让派出所开个户籍证明,可是这户籍证明上的身份证号是他第一张身份证上的号码,与第二次办的不同,所以这钱啊还是取不出来,眼看着银行里的辛苦钱取不出来,这名工人急得满头大汗,不得已又重新办了一张身份证才了事。您说这身份证出错多害人啊!
其实您可以看得出来,给这两个人造成不便的正是由于身份证的错误,可是这身份证怎么会出错呢?由此就联系到了相关工作人员工作态度问题,也就是说他们的工作不够细致、仔细,如果办身份证的人能够仔细那么一点点,那么这样低级的错误是绝对不会发生的。这些重要证件或重要事情,一般都是由政府工作人员或是公务员负责的,他们处理的都是我们老百姓认为比较重要的事情,关系着人民大众的生活,他们就像人民的衣食父母一样重要,人们相信这样的公务人员,也希望他们办事能够细心负责,可是往往就是这些公务人员,自认为自己的权利大,职位高,办起事情来就不那么负责任,即使犯了错,也不虚心改正,更有甚者还嫌麻烦或不予理睬,这样的办事人员怎么对得起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呢!
说到这里,不禁又想起一件事,前不久我公司里一位女职员即将退休,即将拿到社会保养金,可是到社保办一问,办事人员居然说她97年的保险费没有交,还说电脑里根本没有记录,也就是说现在还不能拿保险金,除非补上钱才可以,这位女职员很是纳闷,就回到公司来问,因为事情过去的时间太长了,谁也记不太清了,不得已,我公司负责此工作的人员又跑到老厂,将97年全年的交保险金的发票找了出来,有了证明,这才解决问题。您说说,这一次没有记录电脑的“小小过失”,让人费神了大半天,好在找到了发票做证据,要不然,这钱还不知道哪去了呢!
由于办事人员的工作不认真给老百姓生活带来的不便还有很多,真的希望这些办事人员能够负起责任来,把老百姓的事情放在心上,哪怕是一件小事呢,因为您的不认真会给别人带来很大的不方便,同时也会损害您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当然,广大的公务人员办事还是很负责任的,这样的公务人员深受百姓的欢迎与支持,他们永远能得到人民的拥护与爱戴。
有句话说的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句话虽老,但却值得每个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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