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永远都忘不了聿。
和聿相识的2004年,大街小巷飘满了《遇见》的音符。人潮人海中,某一天也许两个人会在某一个地方相遇,也许他们永远是不会相交的平行线。但是我和聿相遇了。
聿有自己心中的公主,她在远隔千山万水的南方。聿每天都会给她打电话。我远远地看着那张绽放给别人笑容的脸,我知道那些美好的语言以及所有的温柔都不属于自己。
聿喜欢打篮球,穿上一身耀眼的红色像盛开在球场上的一朵诡异的花。我更喜欢聿安静的样子,这样我就可以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想象我们可以的甜蜜。
我去外地临行前托朋友给他一封信,很坦白地说喜欢。说不出理由,只是让我迷恋。两周后,我刚回来就直奔去看他。我的聿,一点都没有改变。
第二天,我收到他的回信,很简单的内容----“我有女朋友,我们相处很好。”我顾作坚强地接受拒绝,发誓为他流干夜晚的泪水天亮前就忘记。
渐渐地,习惯了一个人,也习惯了不留痕迹地想念他。
和聿做了两个月行同陌路的同学,因为那封信我们成为朋友。确切地说,我把他当作遥不可及的恋人。我们一起吃饭,一起聊天。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我很开心,聿对我的一颦一笑都能温暖我的寂寞。可是聿,你脸上的笑容是否真实。
还记得那个黄昏,晚霞零星地点缀天空,一种很凄凉的美。他遥望远方说,“我和她分手了,她说她什么都不欠我的······"我看到有泪水在他眼睛里打转。他用属于我们的时间讲述他们两年的故事。他说他一直想改变她,最后却改变了他的爱情。
聿是一个太计较爱情的人。可是爱情本来就不是付出和收获平等的东西。
最后,我们成了恋人。
两个月毕业,我们分开,美妙的日子也结束了。
他要去经常下雪的北方,他说他会在下雪的时候想起我。我笑了笑,聿,我会在地球转动的每个地方爱你。
聿走的时候没有告诉我,对于他这样无声无息离开的方式,我一直找不到理由安慰自己。
北方的那座城市每天都能看到雪花,我一遍遍告诉自己,他会象我想他一样思念我。
终于忍不住,我通过各种方式寻找他的地址。我要去找他,在那个严寒的地方做他温暖的手套。费劲周折得到的答案却是他在南方,他的朋友说那是一个四季都明媚终年见不到风雪的城市······
耳边想起丘泽的歌《你知道我爱你》,他在2003年的最后一天想着爱的人唱的音乐。还会想起他那会说好听话的嘴巴告诉我,“猪有食物就会忘记爱情”。
一个人爱你的时候,他是真的爱你;
当他不爱你的时候,他是真的不再爱你。
聿住进我的2004。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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