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帮一位好朋友打电话给她暗恋了快一年的男孩,因为她没有勇气。我不想看到朋友再这样的沉沦了,不就是一个结果吗?爱就相爱,不爱那就要放弃!痛是一定的,但又何必要活在自己的梦里了!
她是第一次喜欢上人,从小我们就一起张大,我知道初恋的痛,还有痴!还嘲笑她,怎么样你也会这样呀?以前都是她看我哭得死去活来的!在她的身上看到了曾经的自己,也是那么痴,那么傻的爱着一个人。
我原本打算和那个男孩说她对他的痴,说她为他做的一切,但男孩却很冷漠,也有点赖烦。结局,可想而知!我一边安慰女孩,一边听着她哽咽的述说。她为他留长发,她为他减肥,她为他开心,她为他流泪!这一切,是那么的熟悉,仿佛就是昨天的我!当女孩说,她永远都忘不了2004年11月29号时,我的心颤抖了一下!那是女孩和男孩相识的日子,是呀快一年了,一年的暗恋,而结果是那么的伤感。
而我,在去年的那天也曾经幸福过,很幸福!而我的他,也快22了!去年2004年11月29日,是他21岁的生日,而现在谁在他的身边陪伴,而谁又会和他一起分享他的快乐与忧伤!是我吗?我想也许永远都不可能了,他的痛骂声隐约还在耳边,他又怎么会是爱我呢!?
而爱,究竟又应该是用怎样的形式来表现,又应该用这样的词语来诠释呢?我真的好迷茫,在大雾里,看不到自己,也看不到任何人。一个人,盲目,而又无情的过着日子。任由别人眼里比金子还贵重的时间这样溜走,而我,永远是那么的无聊,无能,无为,无情。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叫我为之而动,因为没有什么伤痛是我不能接受的,就让那暴风雨来得更激烈些吧!
这世界有多少像我,像她一样的痴情的人,而又有多少像我们这样沉醉与伤痛中的人,还有多少个让人无法忘记,而又不愿再提的11月29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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