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泡妞。一妞在手,余香满怀。不管星移斗转,过了几生几世。那快乐的感觉,远胜于拜将封侯,或者大发横财。
我觉得《红楼梦》里写的贾宝玉和林黛玉,金庸《天龙八部》里的段誉,或者是明代“冲天一怒为红颜”的陈园园,那样的风流艳媚,倾国倾城,也并非就是作者心血来潮,空穴来风的纯属虚构。实际上,现实中,偶尔会在几千分之一或者万分之一中,出现那种从灵魂里就流溢天性风流妩媚的“艳质”,遇到这样的人,汪汪象薛蟠突然看见林黛玉一样,让人还来不及思维,就如同被蝴蝶的翅膀轻微的煽动了一下,一下子就被美丽酥倒。
遇到那样的人,如果不及时撤退,电中后就可能会有好几年都睡不好觉。
还记得读大学的时候,班上有个西双版纳的傣族小青年,此人对人常带三分嘻笑,摸样腼腆帅气。不知道他究竟什么地方有法宝,引的好多女生都往他的宿舍里钻。有一次,我去他的宿舍里玩,刚好看见三个女孩子坐在他的床上,一个正捶他的腿,别的则在看影集,那几个女生穿着很时尚,看上去波光流动,风情散发,十分撩眼。只听他漫不经心的说了一声:“我渴了”,马上就有一女孩子出去给他买了百事可乐,而且心甘情愿很高兴的样子。看他的神态,也没有色鬼的样子,和女生说说笑笑,十分和谐。我暗暗惊叹他的“处妞功”,看来一些天生的东西是模仿不来的,哎,口水!
象这样的人,属于福气天生型,我辈粗糙,不解风情,只能算自求多福型,有的呢,属于用尽三十六计型,简单弄复杂,巧事弄拙,伤了脑子伤钱财,最后还是88。泡妞路上,前景不同啊。
名花有主的事情也很让人失望。一些美丽的女子被别人看中,为了在同胞面前显示魅力和可爱,往往不加选择就先认定一个,结果呢,让后来者要么去打架争夺,要么就可望不可及,流流口水,兴叹一番,哎,天既生女,夫复何生男?令人远之不能,近之不得!!
关上手机,挥手说出“不见不散”的时候,那种长嘘一口气的感觉比悟通九重神功还要快乐。但是,一般最好不要去人太多的酒吧或者咖啡吧,如果你带的是一个很漂亮的妙龄少女,就会有类似于在舞台上演出的感觉,不方便交流,因而可以去较为隐藏一些的酒吧,或者分隔效果好一点的地方。彼此浅吟低唱,言笑盈盈,哦也,真是金不换哦。
我觉得很多人会有红杏出墙的潜意识,或者有遭遇美丽情人的绮念。男女之间彼此盈盈的情欲,应该是一种求之不得的美丽。那种感觉不容易碰到。夫妻在一起,摸老婆的手,有左手摸右手之说,而泡妞呢,则会让你仿佛回到了十八九。当然了,我说的那类感觉和无耻荒淫是不同的,心灵不快乐,别的自然就勉强,所以,爱情为何物?如此神妙,可以让泡妞的人泡出神仙一般的味道!?前提是要彼此感冒,然后有病啊,最好发神经!
常常,有的同伴会不怀好意的问我,前面那女孩是谁?看到前面陌生的女子风情的背影,回头嫣然一笑,顿时令人神魂飞越。啊伊哟嚯!能够欣赏到女子内外的美丽,那种情调,是很不错的。
暧昧的感觉,彼此心怀鬼胎,却有欲近不能,隔着玻璃雾里看花,让你惆怅不已的“丁香空结雨中愁”的微妙情怀,胜过吃佳肴哦。
泡妞成和败都是值得去尝试的,当然我这里的泡妞概念和诲淫诲盗并不相同,也和寻欢作乐不是一码子事,那类事情没有微妙的暧昧感觉作后盾,所以,不该提倡。
嘻!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试试泡妞,换一种方式料理生活哦。
泡妞万岁!坚决提倡泡妞!举手!
-全文完-
▷ 进入樱花渡月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