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一则报导,大体是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北京的一辆公交车上,一位教授的女儿和她的母亲乘公共汽车,只因买票的过程中与那位售票员发生了几句口角争执,尽招来杀身之祸。十三岁的小女孩在争执中,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无情地被扼杀了。任凭那位母亲的哭诉,任凭那位母亲极力地保护,最终都没能阻止悲剧的上演。姑且不去说小女孩是否犯了多么“十恶不赦”的罪行,就作为一个长者的售票人员,亦或是一位有责任心和良心的人又怎么能下的了如此的狠手,去扼杀那么年轻的一个生命。更为可恨的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他犯下滔天大罪时,还不知悔改,看到小女孩在他奋力的抠掐下,已没有了挣扎的力气和气息时,并且在那位母亲几乎绝望的哀求下,却不让司机送她去医院,尽然让司机停下车来,打开车门拽这一对母女下车,丢下那对母女开车而去。因延误了救助的时机,被送进医院的女孩,终因窒息而失去生命。
不管那位售票员怎样为自己的行为狡辩,一个花季的少女惨死于他手,就算是侥幸逃脱法律的制裁,他又能否逃脱良心的谴责呢?在多的理由,在堂而皇之的辩护都敌不过实事摆在人们面前来的真切。他扼杀了一个少女如花的生命。
现在,我们的国家都在大力提倡构建和谐、文明的社会,这样的事件却发生在北京,我们伟大的首都。给国人带来的又岂是一点点的悲愤,一点点的震惊,那是与这个时代发展极为不和谐的音符。一个教授之女,应该是受过良好教育,有着美好的未来,就凭他那所谓的逞强好胜的“责任心”,就让这祖国的未来失去了生存的权利。
拷问我们的灵魂,发生这样的悲剧,这是施暴人的“个别行为”吗?不是!当时车上还有那么多的乘客,怎么就没有一位好心人去伸出援手,或是在那位母亲的恳求下,拉开纠缠在一起的人们呢?再或者看到事态如此的发展,敢于站出来主持一下公道,伸张一下正义,不论谁对谁错,单凭保护一个鲜活生命的角度出发,去加以援手,而不是让这对母女被拽下车去。有太多太多的或者,但也只能是过去式。
没有人站出来,没有人想过来保护这个脆弱的生命,也没有人体会到那位母亲的无助和悲哀。他们最终都成为了看客,或是小声的感慨一下社会的风气,再无其他了。虽然事后,许多人都为之愤慨,还有很多人恨不能将犯错之人杀之而后快,但都好象觉醒的稍迟了一些。
我们的社会在不断的发展进步,这是有目共睹的。然而,置身于其中的人们,看不到或者说是不想看、也懒得看身边发生的其他事情,只关心自己,都希望处在一个人人为我的环境中,淡忘了我也为人人的概念。忘记在构建和谐、文明的过程中,自己也是一分子,也要贡献一份力量。那不单单是国家、各别少数几个人的工作,那应该是全体国民素质提高到一个层面上,才有可能达到的和谐、文明,也是全社会每一个个体都积极参与响应,才有可能实现的和谐、文明。
悲剧过后,我想也不仅仅是将犯错或是犯罪之人绳之以法的结局。整个事件值得我们去深思,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社会要文明,又岂是写在纸上,喊在嘴上的简单号召。他要求我们每个还有良知存在的善良之人,都能携起手来,为这一片生存的热土变得更纯净,变得更美好,而贡献我们应有的力量。
在面对社会上的不公之时,敢于、勇于站出来,讲一讲真话,做出一点义气之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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