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孤单的人,生活中的朋友不多,也不喜欢过于热闹的场面,是各种各样的书,陪着我这么多年。
5岁认识的书,当时坏脾气的爸爸病休在家,只要一躺在小屋床上聚精会神的看一种长方形、纸订的东西,就会安静异常,我满心的疑问,是什么那么有趣,能使暴躁的爸爸平静?趁爸爸不在时,仔细研究了那物,原来纸上爬了满满的、整整齐齐的小东西,爸爸看懂了我,笑着告诉我这是书,上面趴的小东西是咱国的文字。我一听就急了,自己国的字我竟然一个不认识,爸爸并不体谅我,不紧不慢的说上学就认识了。
最早能看的书是小人书。7岁时,有一天下班,爸爸带回好多小小的带图画的书,他说是小人书,是小孩子看的书。我赶紧拿了一本翻开,下面的那些字我仍然不认识。只好缠着邻居家读着书的大哥哥大姐姐念给我听,只需一遍,我就能一字不差地记住,然后自己一遍一遍地把读音和书上的字对照,看久了,就认识了,如法再去研究下一本。那些书被我看得残破不堪,我的收获颇丰,认识了书上的字。
上学了,看着自己的书,爱不释手,整天地翻着看着研究着,哪页上有什么内容,都记得清清楚楚,才不怕考试哪,那是我的骄傲。
四年级暑假开始看小说。我只一周,就写完了假期作业,百无聊赖,只好等开学。爸爸适时的借来两本小说《巍巍的青峦山》,《长空比翼》。开始很迟疑,不知能不能看懂,囫囵吞枣一遍后,欣喜又自豪,再细细慢慢地看,两本书消耗了我长长的一个暑假,我也喜欢上小说了。
两个好朋友也如我一样喜欢看书。上初中,我有了两个无话不说的朋友,生活才开始不寂寞了,看书不再是打发时光,纯粹是兴趣使然。其中一好友已工作的姐姐也喜欢看书,她还有许多正流行的书,戴后英的《人,啊,人》、北大荒的知青作家梁小声的《雪城》、叶辛《蹉跎岁月》《风凛冽》、张抗抗的《北极光》、陆星的等,那些书被同学传递到我手后,看得我废寝忘食、如醉如痴,不但看了故事,也了解那些作家,也隐隐约约的懂了些作家的责任之类的事情。也喜欢看《大众电影》。
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在课堂上看小说。初一下学年,不知那个同学带到学校的书,是我渴慕已久的,晚上还得带走,我挡不住那份诱惑,选在生物课看,翻开的课外书在书桌里,同样翻开的教科书在桌面上,一低头人就沉浸在小说的情节里,一抬头又能听到老师讲课,画面切换的清晰明了,两不误。不知是老师粗心,还是给我这个好学生留面子,反正没挨批。过后心里总很忐忑,没再重复过。
第一次看的爱情是张扬的《第二次握手》,在初二,为两主人公不幸的爱情流了好多的眼泪,也替主人公的命运担了不少心,仿佛故事中的人是自己的朋友一般。
最先喜欢的外国书是前苏联的《卓亚与舒拉的故事》,不是自己看的,是听的长篇小说联播,在学前,一边看着妈妈给我们小孩子打理过春节穿的棉鞋,一边听的。用最平凡的语调讲述出最不平凡的故事,那为了保卫自己的国家而孑然一身的伟大母亲,至今还历历在眼前,越老体会越深刻,感动越身深。从此喜欢上前苏联文学,皑皑白雪下的浪漫温馨,喜欢“面包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冲天豪气。
在大学,我们同寝的人个性都很强,但都喜欢看书。经常排着队,唧唧喳喳去借自己喜欢的书,每本书都得轮完才能还,看完大家还交流各自的感受,有时候还因观点不同而争的脸红。有大约一年的时间喜欢琼瑶的言情小说,喜欢书里干净、凄婉最终皆大欢喜的爱情。更喜欢三毛的游记似的小说,和作者一同经历着各国的自然风光、风土人情,感受着作者躲不开、藏不住的观爱和感恩。同寝女生省吃检用买来的《射雕英雄传》是大家趴在被窝里就着手电筒微弱的光通宵看完的,还被故事中的情节吓得心惊肉跳。宁夏的同学把《读者文摘》介绍给我们,我们都喜欢得如醉如痴,至今也是我最爱的杂志,现在叫《读者》了。
第一次自己买的书是三毛的《雨季不再来》、《送你一匹马》、《温柔的夜》,大二暑假返校在北京换车,在人民大会堂买的。拿着自己的崭新的、心仪已久的书,异常高兴,到下车时,它们的崭新已一去不返,被我囫囵了一遍,满是倦怠。
参加工作买的第一套书是雨果的《悲惨世界》。先去书店看了书价二十五元,正好是我半个月的工资。攒了两个月钱,欢欢喜喜去买时,还记错了价,少带五元,又返回宿舍去了,再买来的,拿到书时心情很复杂的。开始是用节余的前买书,后来发现太辛苦,总要看着自己的口袋,于是变换打法,领了工资就去买来早已相中的书,一整月的甘苦随它去吧,反正我光棍一人,好对付。到结婚时,我象样的衣服没有一件,只攒了好多的书。
男朋友送的第一本书是硬壳精装的《安娜。卡列尼娜》,他工作后我的第一个生日的礼物,那华丽的书在我简陋的书架上熠熠生辉。他又相继送了与之同套的《乱世佳人》和《斯佳丽》,它们一直是我书架上的亮点,我买的都是简装书,我也喜欢简装的,便宜、轻巧、方便、长久。
结婚时跟婆家要的家具是两个大书架。我满满两纸箱的书整整齐齐码在散发着油漆味道的架上,书高兴了,我也高兴了,心满意足的嫁给了买书给我的人。
因为女儿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和书失去了联系。生了女儿后,小孩子很闹,别人也都帮不上忙,我不得不舍了看书看孩子了。孩子两岁左右的一天,老公带了一份杂志回家,进门叫喊着:我带孩子,你来看杂志,一篇非常好的文章,你一定喜欢看。我立刻来了精神,文章是池丽写的《太阳出世》,平凡朴实的语句,写了一对世俗的青年男女伴随着女儿的成长而成长壮大起来。因而迷上了池丽,迷上了那朴实的文风。喜欢电脑的老公还曾满心喜悦地送了我很多小说光盘,我也很高兴,为了他的理解和关心,但喜欢看的还是源远流长的书,不只内容,还喜欢那形式。说“书是人的精神食粮”的实在是个聪明的人,书与我的感觉确实如此,每当长时间没看书,真如饿了一般,心中充满无限的渴望。书还能调节人的情绪,心情不好时,看一本欢快的书,一会人就跟着快乐起来了。
喜欢的作家很多,喜欢贾平凹文中若隐若现的陕西土话,喜欢陈忠实文中的似有还无的神话色彩,借的《白鹿塬》看了,自己有了后,却怎么也不敢翻开,心太痛了。喜欢老乡萧红,她笔下的呼兰城和我的家乡的旧城很相近,应该是同一年代的,风土人情也相熟的,也同样的心痛不敢再翻一页。喜欢张洁的《方舟》、《沉重的翅膀》、《只有一个太阳》毫不留情、一针见雪地揭露时弊,引人深思觉醒。最喜欢的外国书是《简爱》,
女主人公那掷地有声的话:站在上帝面前,我们的灵魂是平等的,一直震撼着我。
搬新房子时,家里存了一些适合做家具的木板,在我的坚持下,作成两个开架的大书架,外面喷成艳丽的红,里面喷成皎洁的白,放在淡绿色的书房里,美丽又醒目。再摆上满架的书,书香肆意流,盈满室、绕心间,使人沉醉。呼吸着那芳香惬意,睡在其中塌实。去多么陌生的环境,只要能寻到书,人就泰然自若了。曾去过很贫寒的人家,家徒四壁,只有光秃秃一铺土炕,幸喜其满室的墙上糊满报纸,就着报纸居于其中数天,也有趣。去多么豪华的家,只要连一本书都看不到,也索然。闲暇时,常常端详书和架,生活艰难时买的书熟悉,都装在心里,买书的情景也历历在目,读书时的感觉都写在那对着我的书脊上,后来成批买的书就陌生了些,站在书店,经常不记得那本书买过了没有。
刚结婚时,买不起新书,只能在旧书摊里捞,现在经常买打折的书或比较好的盗版书,为的是买得更多。买得最差的盗版书是余秋雨的《文化苦旅》,短短的一句话里,竟然有三、四个错别字,根本看不懂意思啦,只能猜,开始还雄心勃勃地想教正,费劲心思改了一篇,烦了,狠狠心扔了,买了本正版的,结了。最糗的书事是:我这个贾平凹迷,竟然买了冒充贾的一批书,也因为那份痴迷。
看书的方式也特别,喜欢把书看熟,一本喜欢的书最少看两遍。床头常备着喜欢的书,风吹到哪页看哪页,喜欢那份随意洒脱和自在。
最不喜欢的事是别人和我借书。借走的不只是那本书,还带走了买书时的境况和读书时的心境,喜欢的书被人拿走时,虽然嘴上说着拿走吧,满脸满心的却是不舍和无奈,那可是心爱的,最希望的是他走时忘了拿。心里还得牵挂着,书是否被善待着。很赞同有个名人的话:唯老婆和书不外借。
读书的好处说不出冠冕堂皇的话,和书中人一起经历着起起伏伏的人生,给一成不变的生活增添绚烂色彩,长知识,懂道理、开阔视野、认识世界、熟悉社会、了解生活、观爱生命。书能给怯弱的人勇敢,给自卑的人自信,给寡言的人话语,给飘的人沉稳,给冷的人热情,给物质贫乏的人精神上的富足。
值得庆幸的是:我女儿也是个书迷,尤其喜欢中国历史,和从小给她读《上下五千年》不无关系,常常想如果小孩子都能这样,我们五千年渊远流常的文化将后继有人了!
书这个忠实的朋友,无声无息地陪伴了我好多年,我知道,它还会继续陪伴着我。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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