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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对杂文的几句话樱花渡月

发表于-2005年10月25日 中午12:45评论-9条

我来到烟雨后,很喜欢这里接近生活接近人情的文字,说一些我们身边或心里的常情和常事。自己也发了一些贴子,用文字来表达自己的心情,或是寻找一点交流。

后来,在漠孤寒的推荐下,烟雨的大姐级美女烟雨琳静问我有没有时间当杂文主编,由于漠兄的情谊和琳静的美丽,我就答应试试看。

杂文是一种“杂”的文,更重在传神。所以在形式上,往往需要“杂"的写法,不管以什么风格或写法,总的要求都是一个:活泼、生动,然后传情达意。

我编辑了一些文字后,在杂文的问题上慢慢有了适合自己个性的观点,当然这是只针对我个性才适合的套路。我写过一些文字,感觉风格上属于温柔敦厚型,而且目的也在于劝善,希望做点好事,因为我常觉得自己很多时候不劳而获,惴惴不安,那么通过劝善,做点好事来弥补一下负罪感是要好一点的。劝善的首先条件是你要善,善人也不一定就做好事,可是我觉得最起码,我不要恶意的对待别人,给人一点精神上的安慰也是好的,最低底线:别故意做坏事吧。

所以我的文字观有我浓厚的个人想法在里面,而且因为我是一个宗教徒,对于道德上的一些问题很敏感。虽然我也清楚道德和现实的距离,可是我能够理解托尔斯泰和印度甘地的行为,也能读懂其文字里的思想。

人的秉性不同,个性各异,所以文字也不能要求千篇一律。

我开始编辑后,引发了一些争论。不过,我很高兴,不辩不足以明,不争不足以知,不论不足以彰,虽然各有立场,彼此相去甚远,可是争论也利于交流和沟通,补偏和填漏,利益集思广益。我觉得,对于杂文来说,引起争论是很好的现象,因为杂文的性质就带有论战性。

为此,我想向广大读者和编辑建议——仅仅是建议:欢迎在杂文园地里,展开论争,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天风海雨,欢迎奏鸣。

当然,争论不当,容易带来负面效果,会引起不悦。就算毛主[xi]老人家,见过那么大的世面,建立过那么大的功勋,晚年还是很怕听难听话,对说话不注意的人,甚至会严厉批评,古代的一些文字狱更是对乱说话的人动大刑。人性本脆弱,所以要友善。

争论的时候,一忌意气之争;二忌人身攻击;三忌态度不鲜明,充当和事佬。只针对文字本身,不针对人。

争论什么呢,可以各出观点,也可以看看我定的几个题目,以作参考:

一、婚姻和爱情的看法

二、中国文化好还是西方文化更好

三、什么是民主

四、什么是男女平等

五、对传统和现代优劣的看法

……

当否?琳静漠孤寒说话。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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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帘外落花点评:

我该怎么写这个评论呢?我不写吧,因为我已经认同了你的观点。

文章评论共[9]个
书剑浪子-评论

支持,写好杂文不易,命题之作,写好就更不易。
杂文以理服人,偏激之文字,只是杂文的一个分支,不应成为主流。樱花在杂文中劝善,首先立意上就胜了一筹。
  【鬼魅罂粟花 回复】:书剑大哥不如在杂文展开一次小型的征文,就以樱花命题文开始。。当是支持杂文活跃气氛,你觉得呢?? [2005-10-25 16:21:25]
  【鬼魅罂粟花 回复】:奖品由网站送出8位终身免费的QQ靓号。。嘻嘻。。 [2005-10-25 16:23:39]
  【书剑浪子 回复】:还是先缓缓吧。长期征文,如长期征战一般,得休养兵马。哈哈。
以后征文,得分题材。 [2005-10-25 17:24:25]
  【樱花渡月 回复】:哈哈,我自己几乎成了箭靶子.还是书剑兄出几个题目吧 [2005-10-25 17:56:29]
  【鬼魅罂粟花 回复】:也不算是正式征文,只是由版主带动在杂文开一次小小友谊擂台赛。。权当培养杂文写手,在烟雨好写手不少,但能大胆放开写作的写手却不多,这是弱点,网站支持大家大胆发言,敢于写出有时尚特色的作品都给予小小鼓励:) [2005-10-26 10:38:08]at:2005年10月25日 下午4:07

鬼魅罂粟花-评论

支持杂文开坛:)希望三位版主团结一致,带头开讲,嘻嘻。。琳儿准备好砖头,水桶:)
  【樱花渡月 回复】:鬼魅罂粟花,你先开个头吧 [2005-10-25 17:55:41]
  【鬼魅罂粟花 回复】:嘻琳儿只负责灌水。。。。 [2005-10-26 10:29:15]
  【樱花渡月 回复】:什么,你就是琳静啊 [2005-10-26 12:23:17]at:2005年10月25日 下午4:28

文等-评论

支持,
  【樱花渡月 回复】:欢迎投稿 [2005-10-25 17:57:31]
  【文等 回复】:好的。 [2005-10-26 8:23:10]at:2005年10月25日 下午4:52

一声叹息-评论

哈哈,命题杂文?还是自由发挥吧!
  【樱花渡月 回复】:好,等待! [2005-10-25 17:56:54]at:2005年10月25日 下午5:28

飞帆-评论

    我表明我的态度,别人说了的我不写,如果我没动笔,一定是这些话题讨论的到了又宽又深的程度了。
    相信烟雨里好手如云
  【鬼魅罂粟花 回复】:记得支持杂文哦,不一定要命题文,自由发挥写出有特色的杂文就是最棒:) [2005-10-26 10:39:45]
  【樱花渡月 回复】:行动上支持:)  [2005-10-26 12:22:41]at:2005年10月25日 晚上10:03

千山我独行-评论

哈哈~~为杂文摇摇旗,支持~
  【鬼魅罂粟花 回复】:行动上支持:) [2005-10-26 10:40:34]at:2005年10月26日 早上8:38

海之阁-评论

我也赞成!!
  【樱花渡月 回复】:行动上支持:)  [2005-10-26 12:22:32]
  【海之阁 回复】:嗯!!有理! [2005-10-26 12:39:27]at:2005年10月26日 早上8:38

馨馨-评论

这杂文吧,或许跟韩愈古人的“说”文体可以挂钩吧?
要说杂文呀,我还是喜欢鲁迅的,那才叫个绝!
  【樱花渡月 回复】:我刚好写了篇有关鲁迅的文字 [2005-10-26 18:24:53]at:2005年10月26日 下午6:17

指尖儿-评论

居然把你这篇给漏掉了.先谢谢你,有劳了.只是刚刚被你审过的"是我们在教育孩子,还是孩子在教育我们"算不算杂文呢?我心里真的没谱儿.还望不吝指教.
还有,你这篇文章的提议真的不错,应该说你已经有下水范例了,而且,真的很有观点.我想,只要可能,大家都在跃跃欲试呢.
  【樱花渡月 回复】:杂文不拘一格,你的那篇可以算杂文,也可以算散文,有点混血味道 [2005-11-1 15:44:57]
  【指尖儿 回复】:混血是抬举,不伦不类才是真的呢。我想,杂文该以议论为主吧,事例只是论据,不可以通篇到底。对么? [2005-11-1 19:46:35]
  【樱花渡月 回复】:各有不同文字风格.你的很温和,有成熟之美,欣赏哦 [2005-11-2 15:28:15]at:2005年11月01日 中午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