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在文章体裁的定义中,没有杂文一说。四大文章题材里只有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应用文。杂文习惯上归属于议论文。但杂文是否就等同于议论文,我还真不知道。
既然杂文属议论文体裁,那发表自己的见解和看法是必然的。见解和看法主要来自于作者的思想,这就限定了杂文是一种以思想性为主的文体,不同于散文的抒情性。也难怪有人说杂文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文体?若干年后是否还有杂文的存在?的确,有的杂文沦于散文与杂文之间,使文章的味道不伦不类。
不可否认,我们都有写杂文的欲望,因为我们都有思想看法想倾泄。尤其是我们这个注重思想内涵的民族,早在先秦时期便有百家的思想争鸣。后人骨子里继承了先人的传统,只不过随着社会禁锢的松严而思想的的彰显或明或暗罢了。
杂文原来的思想性很强,大多针贬时弊,快人快语,一针见血,多讥贬之词,故而这类杂文很容易得罪人。但我们也不难发现,学者型杂文的现象很快普及,现代的几个大家,如鲁迅、钱钟书、李敖者都是学贯中西的大家,杂文的底韵里显示出丰厚的学术底子,杂文之味也就越来越丰富了。
杂文之味,是要夹枪带棒,刺刀见血式的痛快淋漓,还是温柔敦厚,内敛含蓄的劝善教诲,我们大可不必执于一种态度。正如有人吃火锅喜吃麻辣,喝白酒;而有人喜吃三鲜,喝饮料。这是仅从读者的味口而论,有这种分歧。就从写手的角度看,因为人的风格气质不同,杂文的风格也会变异。
有的人喜欢“开门见山”,有的人喜欢“曲径通幽”;有的人喜欢痛快淋漓,有的喜欢委婉含蓄;有的人下笔破题一路写来,泛泛而论;有的人是虚晃一笔,柳暗花明,卒章显志;而且,就是同一个人,也会因为生活经历的不同,思想积淀的深浅,性格静燥的变化,在不同时段也会写出风格迥异的作品。早期是个愤青,后来也说不定就成了“和事姥”似的“好人”。只要文章的内容充实,文采粲然,我们读着是享受,就便是好文。如果仅凭自己一己心愿,非要杂文有“宽厚的态度”,“且忌拐弯抹角”“一定要短小精悍”“语言要犀利而富于战斗性”------我想那只是你一个人的喜好,完全不必加于众人之上。
就我的观点来看,什么样的文字,什么样的思想,什么样的写法因为个性的不同,都是可以存在的,我们为什么要把“异己”的风格斩掉呢?文学原本就是一个百花齐放的思想园地。文章的好坏确实有高下之别,但文章的风格绝无好坏之分。
可是,中国的文人都是些自负的剑客,常以为自己的身手不凡,谁要是敢在论坛上说出自己的思想看法,其它人都蜂涌而出,对其思想大加探讨。别人声明是一家之言,他也不会善罢干休,非要跟别人在思想上亮剑过招,找找高下,打败别人,然后借此扬名立万。君不见那些自负为“天下第一剑”的人,生前不说,死后坟上的草也会被人踩平。在你的坟上践踏一番,然后悻悻离去。来的都是那些剑客,很想在思想上与你玩几招的人。那些人不是担心自己没有真理的思想,而是担心没有敌人做思想的靶子。所以你要敢亮剑说你创了自成一招的东西,他焉有不寻声而至找你厮拼的道理?
我已说过,文章风格无好坏,但文章的写作水平确有高下差异。
可是,有些人因为别人的风格异己,思想异己,便大加鞑伐,由别人的思想风格转而攻击别人的作品高下。作品的高下当然是要品评的,谁都有作为读者的权利。但我们应坚守住一个原则,那就是应该站在文学的角度和高度去看问题,他是否符合文学的思想性和文学的审美性。简单的说,别人的杂文里只要传达出惩恶扬善,治病救人,警人深思,有利于提高读者的自身修养,有益于社会风气的净化的文字我们都认为是符合文学思想性的。文字的东西难免有高下之分,这必须要站在文艺批评的高度,用文艺界公认的,大家都认可的文学写作标准去度量别人的水平高下,我们不能因为思想之异己进而攻击别人的文字水平。也不能因文字的高低水平去诋毁别人的思想。思想的争鸣、文字水平的探讨本亦平常。可到这里并没完,转而就搜集别人的资料,诋毁别人的学识,去抓别人的小辫子,这样的文学争鸣就慢慢由文字转变成人身的攻击了,这真是应了“文人相轻”。正是“一入文坛是非中,蝇争腥血闹嗡嗡”。不过这倒也是传统,前面不是说过先秦吗,先秦的诸子百家,三教九流不都喜欢攻击别人的学说吗?我们只不过是将祖宗的德行发扬光大罢了,真不知这种攻击之后,现在的文坛上是否会重新出现几个“墨子”、“孔子”、“韩非子”?
我也略表一下我对杂文的感受,不然有人又说我搞调和的中庸之道。
杂文的风格,兼收并蓄,各种过风格我都欣赏,关键是要写得有内容,有见解。我从不说谁的杂文风格很差。我偏重的杂文风格有两种:痛快淋漓,语言泼辣者和委婉含蓄,语言讥俏者。至于其它的如喜欢广征博引,引经据典,娓娓而论的杂文或是语言平实,意在言外的那种杂文,或是就事论理式的杂文我也接受。一句话,保留自己喜欢的风格,但其它的风格也可以接受,而不去斩杀别人。
杂文的篇幅长篇短制各有所宜,我更喜欢短小含蓄的杂文。有些杂文太短不足以把理说透,必定要长。只要内容充实,行文贯通,中心意思一脉相承,这样的长文我也是能接受的。
长文短写可以,但短文长写我却痛恨。正如有人所说那是“谋杀读者的时间和激情的东西”。
比如写一个美女到理发店修发的杂文,他能从中国古代的服装修饰,写到中国人的审美观,然后再写到头发,期间还会搬出不少的审美段落出来。写个卖烧饼内容的文章却要从面饼的历史沿革开始下笔------
这类杂文我反感的很,不以为作者有多少真正的知识,尽管他还自以为学富五车。
对于杂文里拿名人开涮的现象我也很不感冒。有人为了证明自己的一己之见便拿鲁迅,李敖等名人的思想和作品,联系一点该名人的传记材料,便不顾客观事实地用估计代替分析。抑或是听别人在哪本书里胡吹一番,便竟相援引,以讹传讹,本是管窥之见,却强做论据,真是“矮人看戏何曾见,都是随人说短长”。对于前人的思想后人慢慢砍伐的人,还是多读读老杜那句“轻薄为文晒未休”吧!如果那些思想真不值得人们去认识,它的生命力自然不强,时间是最好的证明。它自然会衍杀它们的,何必我们来聒噪。
如果前人的思想本身就是闪光的,任你如何聒噪,时间如何流逝,闪光的思想终究是闪光的思想。所谓“不废江河万古流”是也!
我只是个会写字的人,不是学者,不是文学家,不是思想家,不是文艺理论家,所以我的看法很肤浅,只代表我。之所以要写出来,是因为有一种写的冲动,不写不快。丝毫没有与谁一争高下的意思,更没有拿谁的作品为镜子或靶子,请勿对号入座。为保障我的“文身安全”,我写了这最后一段。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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