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到樱花兄写的杂文宣言之后,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因为我为杂文的生存环境开始担忧,开始担忧数十年后是否还有杂文这种文题存在,开始担忧即使存在了还是否有那种咄咄逼人的力量。于是,就着这份担忧我写下了下面的话,也算是对樱花兄观点的一种呼应吧!
我承认我是个愤青,我愤怒于世间一切的不平事。但不是因为有自卑感,也不是因为自我感觉低人一等。相反,我觉得我比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高尚、都更纯洁,因为我更爱这个美丽的世界,爱的深入骨髓。所以我不忍心她有任何的污点存在,就象我不允许我爱人的身体有丝毫的不舒服一样,我把我的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找寻、发现和救治中,并乐此不疲。而且,我感觉那些整天风花雪月、花前月下又亲亲我我的赞美世界是多么美丽的人是不怎么爱这个世界的美丽的。就象面对你的爱人,如果你只是一味的去欣赏和赞美她的美丽还不算是真爱,因为这让她在不知不觉间忽略了对自身的自省从而骄傲自满、止步不前。只有时刻告诉她她的缺点和不足,再促使她改正,才能让她更加的美丽和茁壮成长,也才是真爱。所以我选择了枪的直和刀锋的利,把社会的一切污点刺透剖开,然后挖出那颗毒瘤来,再缝合伤口,还原世界固有的美丽和社会固有的真诚。
我认为杂文不是容纳百川的大海,杂文里没有风雨来而岿然不动的平静,杂文里没有山河崩而心神不惊的沉稳。所有的只是坦白的直抒胸臆,所有的只是率真的痛快淋漓。正如我所说:杂文是要见血的,是要句句见血的。
心情和生活都很轻松的人是不适合写杂文的,因为他们被生活的优越钝化了心情,钝化了对世态炎凉悲苦的洞察力。他们往往曲解了杂文的含义,认为杂文只是一种规劝的工具,是为人说教服务的,更或者认为杂文是作者个人义愤发泄的产物。这里我要告诉他们:杂文不是规劝,规劝是布道者的游戏,而写杂文者不是传教士。同样杂文也不是发泄,发泄是心理智障者的专利,而写杂文者有一颗清醒明了的心。
杂文就是要作者蘸着心里的痛和心头的血去写的。“鲁迅先生晚年已经没有朋友,朋友不是怕他就是背叛他”,但鲁迅成了中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作家、最让人敬佩的人。因为黑暗的社会现实告诉人们,是必须有人清醒的,是必须有人警醒还在沉睡的国人的。纵然中国人是这个世界上最会以德抱怨的民族,鲁迅依然担起了救治的担子,选择了对所有人都有利惟独对自己有害的事业。这------难道还不是先生最让人心悦诚服的地方?在伟大的志向面前的个人是渺小的。李敖先生竞选总统,我认为是在彰显一种力量,彰显一种我狂故我可为的力量。况且我们也不能认定写杂文就注定一生写作、一生困苦于心而没有其他外在的自由。因为我们评价一个文化人成功与否的关键是他所创造的文字力量和警人的思想。而余杰谁又能否认他在中国文坛中的地位?谁又能肯定的说他的文章一文不值?我想他是给了我们很多警示的,是让我们很多人有了反省的。
可惜!中国五千年的文化传统造就了一大批甘于现状的人,他们以中庸作为自己的人生信条。若是事不关己,就让太阳他妈的这样照吧!所以孔老夫子的中庸就出了春秋战国时期的“仁义公”宋襄公,一生炮制了“不斩二毛”和“待敌定而后开战”的笑话,却也最后死于非命,葬在了一个湖中心的荒岛上,狼狈不堪。不过,仁义自也是不错的,仁义也让很多人理解为诚信,更何况“是帮助了很多的人,没有走向残暴的境地。在充满杀戮的历史上,开辟出一片温暖的地域”。但仁义并不代表这个世界可以没有杂文,可以让恶开开心心、理直气壮的生存。同样中庸也不能屏弃杂文在中国文化史上的崇高地位,也不能任意恶的肆虐而不顾。
我向往直白而坦露,因为我写的是罪恶,是对罪恶的披露,是让罪恶无处可遁。因为我始终相信对恶的发现不彻底就是对美好救治的迁就,而对恶的姑息就更是对美好最大的残害。
所以我说:让小资和轻松的“杂文”见鬼去吧,让散文和随笔杂交的“杂文”见鬼去吧!杂文世界里只需要真诚,虚伪者请让路。
另外:樱花兄在文中有“宁拆十座庙,不拆一头婚”的经典语言。我却也不以为然,因为若是夫妻真的有了矛盾------根本否定了在一起任何可能性的矛盾。我们还要他们勉强凑合在一起吗?为了孩子?难道为了孩子就可以牺牲两个大人一生的幸福吗?孩子固然可怜,大人就不可怜吗?我想大人有了思想的思考力,恐怕更是可怜。而且处于不和谐的家庭对孩子的危害相信比父母的离异更为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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