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没有保质期
去年秋天上了一次法庭,这是生平第一次,是陪同事去离婚的。男方去了很多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好象是去打群架,而这边,只有我们两个弱女子,在气势上就拜了下风。幸亏法庭是一个讲理的地方,也不会举行诸如拔河之类的比赛,所以并不以数量来决定成败。
五年前她与一个看上去文质彬彬的内科医生结了婚,生了小孩刚刚满月,丈夫的拳头就伴随着她。她是一个要强的女人,即使在炎热的夏季当风掀起她的长裙,露出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时,她也会说那是不小心撞的,决不露半点口风。一直以来作为比较要好的同事的我也不了解内幕,只是偶尔听她说丈夫从不帮她做家务,还常伸手向她要钱。那男人我也认识,长的还行,每次去的时候都挺客气。邻居有事也都鼎力相助,所以他们对他印象都挺好,上庭前,还多人签名,证明他是一个性格温和的子。可就这么一个人,打老婆象家常便饭,真可谓知人知面不知心。一个男人,如果不嫁给他你永远不知道他的骨子里头是什么货色。
同事没请律师,她是太相信法律了,面对对方律师的巧舌如簧,她有点难以应付。看到她被步步紧逼,坐在旁听席上的我使劲掐住自己的胳膊才不让自己的眼泪流出来。什么是夫妻,什么一夜夫妻百日恩,当恩断义绝时,比仇人还仇人。面对这种赶尽杀绝的架势,作为女人我有一种兔死狐悲的凄凉。兄弟姐妹闹的再激烈还是手足,可曾经相爱的男女要是绝情了,就连陌生人也不能做了,只能反目成仇,老死不相往来。
嫁人就象摸着石头过河,河水是深是浅是清澈是浑浊,只有把脚伸进水里才知道。对绝大多数的女人来说机会只有一次,中途摔倒,如果水深那就只有被淹死的命,水浅还可试着往回走,或有下刀山下火海的勇气,一直走到对岸。
我们把结婚叫终身大事,也许每一对男女在情深意浓喜结良缘时也曾渴望天长地久,天荒地老。可谁也没办法把所有会扼杀婚姻的魔鬼放进所罗门的瓶子,扔到遥远的大海里去;或把这份深情厚意放进保险箱,保存个十年八年再拿出来还完好如初。所以在岁月的磨损下,在红尘的诱惑下,也许是几十年,也许是几个月,爱情就消失了,只剩下婚姻的空壳,或者连婚姻也象过年时放的烟花,还没看清它的绚烂就已湮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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