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大名著中,对社会黑暗提示得最深刻的,莫过于《忠义水浒传》了。如果把这部书定义为记录中世纪中国黑社会兴衰的《春秋》,可能不会有太大的偏差。
在这部书中,光是官方认定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组织就有十余个,其中规模较大,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的计有宋江、方腊、田虎、王庆四个团伙。其中除了方腊的起义应该算是站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外,余者皆为打家劫舍的乌合之众。
除了这些“钦定”的“反贼”外,还有更为众多的隐性黑社会或黑恶势力。这些恶势力又可分为两类:其一是有钱有势并与官府沆瀣一气,持着官方的护身符鱼肉百姓的各地乡绅恶霸,代表人物计有镇关西、西门庆、蒋门神等。另一类是级别不一、官职各异的各地“父母官”,代表人物计有高俅、陆虞侯、张都监等。这两类黑恶势力的普及程度,要远过于那些显性的恶势力,并且由于他们的特殊身份,使得他们的危害比前者更大,更难以防范、无法反抗。可以说,就是由于这两类隐性恶势力的存在,才使宋江等显性恶势力得以遍地开花,他们是社会动荡的重要外因,也是各种黑恶势力的催生剂。
为什么说地方乡绅与官僚是社会动荡的重要外因呢?我们先来看看中国中世纪的中产阶级的面目。且说那郑屠,原本是个杀猪卖肉的屠夫,只因生意做得大了,兜里有了俩钱,便自称起“郑大官人”来了,男人有了钱难免变坏,成了暴发户的“郑大官人”自然不能避免“饱暖思淫欲”这一铁定规律。强占民女金翠莲在先,虚写典身文书讹诈钱财在后,逼得金氏父女只得靠卖唱来还那子虚乌有的典身钱。西门庆靠开着个药铺发了迹,然后便“专在县里管些公事,与人放刁把滥,说事过钱,排陷官吏,因此,满县人都饶让他些个。”因为乡邻都怕他,所以他可以无所顾忌地欺男霸女,为了长期占有潘金莲,竟然毒杀了其夫武大郎。蒋门神原名蒋忠,只因长着一副九尺来长身材,并善于相扑枪棒,自称“普天之下再无与我一般的了”,更兼与本营张团练原是沾亲带故,又识得孟州守御兵马都监张蒙,也算是个沾官近府的人,别人轻易奈何不得,因此虽是个外乡人,却也武力强占了施恩的快活林。
以上所举诸人所以能够为恶,其首要原因无疑是家有店铺,腰缠万贯,富甲一方。有了钱就可以蓄养家奴,打点官府,纵使闹出事端,也能用钱摆平。去年某地一宝马车闯了红灯,被交警干涉时,车主竟说:“你妈x讨卵嫌,信不信老子撞死你,八万块就摆平你?”有了钱连杀人都成了一件稀松平常的事,那么还有什么不能做的?如果要问什么叫做为富不仁,这就叫为富不仁。在金钱的驱使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任何时代都只是一句苍白的口号。金钱与权势狼狈为奸、互相利用的现象,可说是人类社会中最为丑恶的交易之一。
媒体经常批评我们的人民具有先天的仇富心理,但我认为,要想受到广大群众的爱戴,富人们应该先检讨检讨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否损害到了人民的利益,自己的言行是否伤害到了人民的自尊。为什么为富不仁会成为古今中外一个普遍现象?我认为这跟人类自私贪婪的本性有关。因为社会是属于大众的,各种物质与精神的产物不可能只是某个特权人物的私有财产,凡是想要追求物质生活的无限制享受,无不是以侵占他人利益为途径。
书中提到这些恶霸时,往往会用“连官府都会让他三分”这样的话语来反映他们的势力强度。这些人犯了事后,总会有地方官员出头来弹压,冤主想要扳倒他们,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武松去县衙状告西门庆夺嫂鸩兄,却被知县以证据不足为由而驳回。这还是时任当地刑侦大队长的武松来告状,那武松自身也是个拿国家工资的人,又有一身的好本事,也不过就得了这么个结果,换了普通百姓,怕不当场就下了大狱。蒋门神则更牛逼,想那金眼彪施恩也不是个好相与,仗着自己的管营身份,但凡初到配军,必吃一百杀威棒,口称是高祖旧制,实则是对犯人的一种变相盘剥。那没钱打点的,或是硬充好汉的,在他手下不知屈死了多少冤魂。就是这样一个恶人,蒋门神楞是把他的酒店给夺了,还结结实实地暴打了他几顿,这蒋门神之恶从中可见一斑。
这些地方豪强在作恶时,因自身势力强大,又有官府撑腰,往往无所顾忌,不会戴上面具假充圣人,因而他们对下层百姓的迫害方式向来有着触目惊心的直接性,危害也是有目共睹,不掺半点虚假的。如蒋门神,我就看上你这店了,你不给也得给,没半点讨价还价的余地。在他们的暴行面前,是没有任何理由可说的,老百姓自身若无本事,忍气吞声缩头度日是唯一的姿态。实在活不下去,或是人格尊严完全得不到保障的,就只有拼个鱼死网破了。最终走向梁山的人当中,有不少都是在与这些地方恶霸发生激烈冲突之后不得已落草为寇的。
在上述的三种黑恶势力当中,力量最强、地位最高的莫过于各级政府官员了。他们既是地方恶霸的保护伞,又是逼良为盗的直接责任人,而他们自己也在这两种角色的出色扮演过程中迅速成长为影响最广,为害最巨的黑恶势力。这股恶势力最明显的特色是贪,特殊的国情、不良的体制为世世代代的中国人指明了一条最可靠的发家致富之路,那就是当官。“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朝成名天下闻”求的是名,而名声鹊起的直接效应就是带来无穷无尽的财富;“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更是赤luo裸地道出了当官入仕的好处。当官之所以能给人带来巨大的“商机”,是因为为官者可以以国家的名义——如什么工程上马,什么项目实施——中饱私襄,可以以政策的名义——如什么人头税,什么过桥税——收刮民财。官僚们所以能与地方乡绅恶霸结成联盟,而与烧杀抢掠的匪徒却水火不容,是因为官僚的权势与财主的钱财对于二者的互相利用和转换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在一个没有任何民主性可言的国家,有钱就可以买到官爵,成为世袭的贵族,可以满足光宗耀祖的家族自豪感,退一步说,即使不当官,有钱也能买通官吏,为自己的不法行为大开方便之门。而读书人既然自幼信奉“书中自有黄金屋”的至理,有了条件后自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人生信条,如果这官是花钱买来的话,就更没理由把送上来的肥肉往外推了。何况在这种交易当中,自己也不是无功受碌,官僚们得到是黄金白银,财主们得到的是某种特权,这是一种平等互利的交易。与人方便,自己方便,这本来就是中国传统人际关系中最能给双方带来实效的一种外交策略。
官僚们成为社会最大的不稳定因素以及最大的黑恶势力一方面在于他们给予了一个阶层超出个人职权范围的某种特权,因而使得阶级与阶级之间的不平等呈现出一段几乎不可企及的巨大距离,另一方面在于他们自身有时也在扮演着剥削或迫害百姓的角色,无论他们扮演这种角色的目的是为了泄私愤还是为了获取某种利益,在这场不对等的角逐当中,他们总算是与受压迫者直接对话了,因而在那些揭竿者的旗帜上,多半会写上“替天行道”或是“清君侧”之类的口号,这也反映了百姓们对于贪官污吏的极度痛恨。我们知道,一个社会的堕落首先是从高层腐败起,如果执政者为官者能做到不图私利、禀公执法,那些地方恶势力是不会有逞强霸道的空间的。
再来看看梁山“好汉”的群像。
作者施而庵把这伙啸聚山林,靠打家劫舍生活的人称为好汉,可能还是基于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具有着一种朴素的社会正义感,以及对他们在面对恶势力时“该出手时就出手”的勇气的一种赞许。然而作者的矛盾之处在于他一方面认为这种不畏强*奋起反抗的精神是一种美德,一方面又以法律的准绳来捆绑他们,非要让他们招了安才算是成了正果,否则子孙后代都会因他们的强盗祖先而蒙羞。
说到招安一事,不妨向众多的水浒迷解释一下。为什么宋江一直想要招安呢?这固然是跟宋江所受的教育有关,中国儒家思想素来重视人伦关系,强调社会与家庭的和谐稳定,对人格的准则要求温柔敦厚而不是狂飚突进,对国家的发展主张社会改良而不是暴力革命,对责任的担当是子孝于父臣忠于君。作为在梁山群盗中少数几个受过系统教育的读书人之一的宋江,自然摆脱不了这种忠君思想的禁锢。他打出“替天行道”的旗号,其实也是从另一个角度为皇帝分忧解难,吃的虽不是皇家的粮,操的却是皇家的心。
招安想法的诞生,其实也明白地区分出了宋江与方腊完全相反的性质。方腊是不可能招安的,原因是两方面的,一是他自己不会产生这样的念头,二是朝庭也不会允许他招安。这是因为方腊的忠旨是推翻旧皇朝,建立新政权,他们的对手不仅仅只是高俅、童贯等几个奸臣,而是端坐在皇宫大内中的最高统治者,他们的性质是属于中国传统思想中所不能容忍的暴力革命。如果说宋江、王庆之流不过是疥疮之痒,那么方腊就应该是心腹之患了。
正因这种思想的分野和目的的迥异,所以我们就不应把宋江的啸聚山林与方腊揭竿起义混为一谈。中国历史上一直把宋江这班人定义为农民起义,其实这是一个错误的定位,原因主要是忽视了梁山诸头目的来历身份以及他们聚集的目的,这就使学者们对其本质的认识产生了较大的偏差。
首先应该校正的是,梁山群盗大多数都不是农民,他们只是一伙来历不明、身份不同、目的各异、人品参差的乌合之众。其中虽有秦明呼延灼等陷于敌手的朝庭降将,以及林冲卢俊义等走投无路的良民百姓,但更多的却是些卖人肉包、下蒙汗[r**]、收保护费、发拦路财的不法之徒。也就是说,梁山团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那种在古代被称为江湖人物的无业游民。这样的人,你是很难对他们的素质有什么较高标准的要求的。
为了更详细地分析梁山众头目,我想不妨把他们从上山入伙的途径上作一个大致的分类。
第一种是以林冲为代表的“逼上梁山”。这个下级军官一生坚守与人为善的信条,即使受到不公正待遇也尽量容让。然而在那个朝政腐朽、官场黑暗、盗贼横生的时代,一个本分的人哪怕再卑微的想法也是一种奢侈,无所不在的黑恶势力是不会允许谁能够独善其身的。
与林冲遭遇相似的还有杨志和卢俊义。青面兽杨志本是世代忠良,现虽没落了,却也小心为官、谨慎做人,一心只虑不要辱了祖上的名声,卢俊义好好的做着大名府的元外,日进斗金,名播四海,连政府要员都还巴结不上。这样的两个人,如果没有强大的外因,是做梦也想不到要上山做贼的。
上述三个人落草的经历都是为形势所迫,是真正的逼上梁山。他们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林冲是受到上级领导的迫害,以至身家性命都无法得到保障;杨志是典型的命比纸薄:一心要光宗耀祖,处处积极工作,却被匪徒毁掉了他最后一丝渺茫的希望;而卢俊义则完全成为梁山团伙一场政治目的的牺牲品了,宋江吴用这些梁山上的高层领导,只为了在自己今后的招安道路上增加一个讨价还价的砝码,竟然将一个钟鸣鼎食之家逼迫得家破人亡,天下之大,竟无地容身,最后不得不求取自己仇人的庇护,以千金之躯失身于贼。如果宋江的就是这样个替天行道法,真不知何处才是本分良民的一条活路。
第二种情形是以晁盖等“七星”为代表的“逃上梁山”。说实话,我一直认为晁盖、阮氏三雄等一批所谓豪杰之士素无好感。这些人并不愁吃穿,也没有遭到过什么残酷压迫,根本谈不上官逼民反,他们只是一些不安心干活,做梦都想发横财的刁民。他们没有是非观念,没有信仰皈依,他们是位于社会底层中的最为广大的不稳定因素。自《水浒传》诞生以来,这批人备受读者和专家的称赞,认为他们是革命最彻底的封建叛逆者,但是我们如果知道他们把劫来的巨款如何支配,对于他们的性质就可以认识得更清楚了。首先,这钱并没有来之于民,还之于民,这就与罗宾汉们见出了差异,如果说“侠盗”或“好汉”的原则是劫富济贫,那么只劫富而不济贫的晁盖们就根本不配称为好汉。就算是上了梁山,聚了一帮兄弟,拉起叛党反官的大旗,作为军饷支出的数量,仍然没有占到10个百分点。成千上万贫苦百姓的血汗钱,只喂肥了这几个匪首。
第三类上得梁山来的是以王英、张横、周通等为代表的“归并梁山”。这些人聚众为盗,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前面二人都是在与“超级偶像”宋江打交道后上的梁山,可算是百川竞流,终归大海。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宋江初次遇见这些“好汉”时,都是作为“羊牯”落入他们手中的:浔阳江遇张横,险些吃了“馄饨面”,清风山遇王英,险些被开膛破肚。若不是得益于他原子弹般响亮的名头,十个宋江只怕也活不到梁山了。与这几伙明火执仗的盗匪性质相似的还有十字坡上卖人肉包子的“母夜叉”孙二娘夫妇。这两人原是盗匪世家,明开酒店,实则劫财。他们劫财的方式是整部书中最令人发指的:凡来吃饭投宿的客人,不问好歹,不分贫富,一例用蒙汗[r**]麻翻了,“肥的切作馒头馅,瘦的却把去填河”。多年来不知多少英雄好汉、良民百姓冤死在他们的屠刀之下。这干“鸟人”上梁山应该是基于开拓更大的市场,把自己的“生意”做大做强的考虑。
第四种人是以穆春穆弘兄弟为代表的“投诚梁山”。穆氏兄弟是典型的地头蛇,仗着势力强大称霸一方,为祸一方,外来人在此设摊卖艺,没有拜见山头,他们便不许人喝彩赏钱,宋江不知情由,不但被打,还几乎丢了性命。这两兄弟名分上虽不是强人,实则是天生的贼骨头,他们的性质,跟西门庆、蒋门神等梁山“好汉”们的死敌没有丝毫的区别。这样的人也上了梁山,称为“好汉”,可见水泊梁山说到底其实也就是个藏污纳垢的匪窝。
第五种是以戴宗、施恩等为代表的“朝见梁山”。书中对这二人出场时的描写可谓入木三分。戴宗起初不识宋江,照贯例索要常例钱,不给便要打一百讯棍,这是因为犯人都是他的“手里行货,轻咳嗽便是罪过!……结果你也不难,只似打杀一个苍蝇!”一个封建酷吏的丑恶嘴脸顿时跃然纸上。那施恩的手段更是令人毛骨悚然:“把两碗黄仓米饭来与你吃了,趁饱带你去土牢里,把索子捆翻,着藁荐卷了你,塞了你七窍,颠倒竖在壁边,不消半个更次便结果了你性命,这个唤做‘盆吊’”“再有一样,也是把你来捆了,却把一个布袋,盛一袋黄沙,将来压在你身上,也不消一个更次便是死的,这个唤‘土布袋’。”这二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刽子手,也与林冲、鲁达等人为伍,让人实在摸不透群雄聚义的根由和目的之所在了。戴宗虽然表面也是逼上梁山,但这怨不得旁人,他是因“通匪”被叛死罪才上了梁山的。施恩也是被“逼”上梁山的,他的情况又有所不同,他自己是个恶人,无奈遇上了蒋门神这个更大的恶人,小巫见了大巫,他注定在这场黑吃黑的游戏中会失败,败者为寇这是游戏的规则,所以也怨不着人。
他们之上梁山,名为被逼,实则血液里早有“慧根”,就像居士也是吃斋念佛的,剃度出家也是情理中事。
江湖中有道是:“英雄不问出处”,这是对我这篇文章的观点提出了异议。但是我想,在梁山好汉的所有“义举”当中,给人印象最深的应该还是三打祝家庄和二打曾头市吧。梁山泊与祝家庄结怨原是因为惯偷时迁贼性难改,在祝家店投宿时偷鸡在先,后又放火杀人在后。且不说祝家庄是忠是奸,单从起因上看,梁山就先输了理。与曾头市结怨是因对方夺了段景柱欲献给梁山的赃马,由黑吃黑发展到社会恶势力间的大规模械斗。凡上了年纪的人都知道,在新中国成立以前,整个中国大地上匪患猖獗,民不聊生,因而许多村寨都建起雕楼堡垒,成立武装组织,以防土匪进攻。祝家庄曾头市这些所谓的恶势力,其实都是这种性质的武装组织,之所以说他们是恶势力,是因为他们与作为地方一霸的梁山贼众誓不两立。因反抗盗贼而被视为恶势力,这样的奇特的观念可能也只有施耐庵才具有。曾头市或许有心叫板,但祝家庄并没招惹到梁山,结果寨子被破,主要敌人祝朝奉一家老幼妇孺数十人被斩尽杀绝,甚至连早已归降的扈太公家满门老幼尽都杀了;攻破曾头市后,“好汉”们把曾家一门老少尽数不留,金银财富米麦粮食全部运上梁山。这样的惨无人道的屠戳,比起千夫所指的封建政权更是恶毒百倍,既杀人又劫财,这完全是悍匪巨凶的行径。这样的组织居然还打着“替天行道”的大旗,千百年来还一直被定位于“农民起义”,幸好是“起义”失败了,倘若成功的话,不知道中世纪的中国人民还将堕入到怎样万劫不复的深渊中去。
如果真是农民起义的话,那么这个组织就应有自己一整套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所有的农民起义无不打着解放天下劳苦大众的旗号,不管高层领导的真正目的何在,他们在革命尚未成功时,基本上是不会骚扰民众的,他们的敌人,只能是不同阶级的当权执政者。而梁山“好汉”们本不与朝廷作对,即使偶尔攻占下某个城邦,杀掉几个贪官污吏,也只是出于私人目的,或是为报个人恩怨,或是为救某个不法之徒,或是为抢夺城中钱粮,可以说是走到一处,扰民一方。总之,他们的存在,除了给本已水深火热的人民群众带来更大的灾害外,没有更多的积极意义。
梁山是座乐园,这从李逵向他母亲的描述中可以看出来。那里众兄弟亲如一家,大秤分金,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活像进入了人间天堂。比起单枪匹马来,集体的力量确实要大得多:恶霸地主惹不起,地方官府剿不了,影响大了,连朝廷也不得不重新制定方针,由围剿变为招抚,如此一来,还可堂堂正正地成为拿财政拨款的公家人了。遗憾的是,这座乐园不是真正穷苦百姓的避难所,它只是一群亡命之徒逃避法律制裁的庇护所,是集体犯罪现象发酵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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