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宁薇可知否:萍水相逢 皆有前缘
我一直以为,我就会像那个自称会相面的同学所说:尔等头发竖长,且坚硬如钢针,不懂的爱情是何物。的确,我对女孩没有感觉,即使是有气质的,优秀女孩,我也没有那种感觉。我的一个朋友,倒是对女孩子常"来电",只是来的快,去的也快。
初遇你时,你的昵称足以拒人以千里之外,但不知是什么原因,我毅然选择加你。没有聊上几句,你就发来视频的邀请,我不知所措,我只依稀的记得,我当时的手在发抖,心里怦怦直跳,我心虚地将摄像头朝在角落里,"接受"你的邀请,你的也是黑屏,后来才知道你用布娃娃挡着在。我就说你是狡猾的狐狸,你如生气一般地拿掉布娃娃,一头金黄色的头发,活脱脱的是金毛狮王,映入眼睑。
网上每次在线状态的人不下数万,那么多的人,真正能聊天的,或者说能聊得来的,能有几个,更不用说怦然心动的了,一点儿也不比现实世界的人好认识,能够聊几次的人,更少。如果现实中你我,且不论千山万水的地理位置,就算是在同一座城市里,你在另一个城市里上班,见到你行色匆匆的神态,没有事,那有机会认识你,就算是因为工作的关系和你打交道,又会说上几句?
人生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在寻寻觅觅尘世中的那份缘、那份挚爱、那份真情。任何人不可避免地要遇见三个人,遇见你最爱的人,懂得什么是爱--付出;遇见最爱你的人,感觉什么是被爱;遇见相伴你半生的人,当你明白什么是爱与被爱后,知道你最需要什么样的人与你相处,于是你学会了妥协,因为那个你最爱的人,或者说最爱你的人,不太可能是相伴你半生的人,不外乎年龄、环境、家庭等等原因,你认命了,就得学会妥协,缘就是尘埃落定时,不经意间你我相遇、相识、相惜,更确切地说,喜欢上或爱上一个人只是一瞬间的事情,但忘记一个人却要用上一辈子,也许还不够。
晶莹剔透的雪花无福消受阳光的温暖。正所谓若两情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今日的虚拟世界之隔,是为了他日现实社会里的相聚。守住孤独,坚持背后的那份执著与忠贞。君不见哭长城之痴情的孟姜女,削发为僧之许仙,不都是在守候。
宁薇让墨林传授除了她谁也不能解的咒语--把人囚在树里的魔法。墨林授从之,宁薇却囚住了墨林。他(墨林)躺在橡树里,死了一样,丢下生命、本领、名字和声誉。谁又敢肯定墨林明知宁薇要困他?墨林本来就是视者,先知,预言。
依稀地忆起友人大作《我的初恋》(未刊稿)的开头: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愿意读我、懂我,她就在前面等我……迈克的take me to your heart--把我带进你的心,我是把你带进我的心。我努力地走近你,即使命中注定,今生我只能走在你心灵的边缘,那又何妨?换我心,为你心,始知相忆深,我一如既往!
若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管它"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苏轼《定风波》)"。足矣!
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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