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看贾平凹的新书,终于看到了一句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句子,我认为贾平凹所写过的最精彩的一句,他说:
我喜欢。
想起大学者沈从文,一生温文尔雅的学者形象,让我们陶醉在小城的风景里,但他年轻的时候爱上了一个女子,那个女子是他的学生,于是这个近乎腼腆的人演了非常精彩的一幕,在别人看来已经足够不要脸了,最后托了胡适,终于成就一桩美满姻缘。
还有徐志摩。地道的风流才子吧?爱上了林徽因的时候苦苦纠缠,从英国追回来,直到人家结婚。后来和有夫之妇陆小曼,两个人水深火热天翻地覆,全不管世人如何评说。就是在婚礼上,主婚人梁启超先生还把他们俩臭骂一顿——徐志摩,你这个人做人浮躁,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陆小曼,我希望你以后能恪守妇道,不要再把婚姻当儿戏,让父母汗颜,让朋友不齿,让社会看笑话。
据说,这是梁启超当初的原话。他没有把不要脸这三个字说出来,但那字字句句,全是这三个字。多少年后,徐志摩的爱情故事成了风流佳话,《人间四月天》火到让大家天天晚上在家守着电视。爱一旦来了,就是洪水猛兽。只是现在,想找个徐志摩去不要脸一下,难于上青天啊。
有一个女孩子,默默的爱着一个男孩子,但她羞于表达,就那样偷偷的把他藏在心底。终于有一天,男孩子要走了,飞机是晚上8点的。女孩子知道了这个消息已经是下午4点了。这就是说,她只能和男孩在一起的时间是4个小时。在北京这个异乡的城市,他们曾怎样的互相鼓励过,而她甚至还没来得及把自己的喜欢告诉男孩子,在最后关键的关头,她终于决定不要脸一下。
她打车直接去找男孩子,然后请他在这个城市陪他转一圈,因为他们还没有一起看过北京夜景。出租车转了二环转三环。结果可想而知,男孩子误机了,爱情留下了。女孩想,不要脸就对了,否则真是永失我爱了。
当爱上一个人,撕破脸皮和人家死乞白赖地说,顶多是爱过了火无处发泄,因为只要真爱了,哪管它合适不合适?如果再不爱,用徐志摩的话说——天啊,我要疯了!那又有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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