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有了一座属于自己的房子。房子很普通,也算不上宽敞,但是干净明亮,透过窗户就可以望见不远处蔚蓝色的大海,有许多海鸟在海面上快乐地飞来飞去。
“在离大海很近的地方,能有一座自己的房子,我可以时不时地感怀大海的神奇,在温柔的海风中安然睡去······”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拥有了一个如此强烈的愿望,现在终于可以真的实现了。
我开始过那种自己向往已久的生活。
我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都用来对着电脑写作,手边总是放着丽超为我沏好的咖啡。写累了或是没有了灵感,我就慢慢地全身心地来感味咖啡的味道。有时候刚刚品了一口灵感就又冒了出来,于是我就放下咖啡接着投入工作。这种时候丽超总是静静的站在一个角落里含笑看着我,不发出一点声音。在这种沉默里,我能深深感到彼此真爱的无限存在。
丽超有一份非常轻松的工作,一天工作很少的时间,剩下来的时间几乎全用在照顾我和整理房间上。我真的很感恩命运能够让我遇上这样一个温情善良勤劳美丽的女孩子。
我关掉了电脑,揉揉眼睛,抬眼望了一下窗外的大海,尔后使劲伸了一个懒腰,这是我结束一段工作后的一贯动作。其实天已经黑了下来,我们却没有开灯,清澈如水的月光满屋子都是。我们喜欢这种身处月光里的清凉神秘的感觉。我感觉月光里的丽超像极了一个天使。而我呢,则是一个喜欢盯着天使欣赏不够的顽皮的孩子。她也总是把我当成一个孩子来看待。
乖,累了吧,过来我给你按摩一下。丽超坐在床边说。
我微笑着走过去挨着她坐下。
她开始给我轻柔地按摩。我闭上眼睛静静地感受这双纤纤玉手的温柔。
超超好乖,将来我的父母一定会喜欢你这个儿媳妇的。我做个鬼脸说。
超:谁说要嫁给你了?
我:哦,那我去找别的女孩子。
超:你敢!
我:哈哈,你紧张啥啊?
超:我愿意。
她在我肩上捏了一下,下手不算重,但也挺疼的,我轻声哎吆了一下。
我:既然你那麽紧张,怕别人抢走我,那我们明天就去注册领证啊。
超:不要。我总觉得那是一种无形的沉重。
我:那好。我们不领,我也和你有同样的感受。
超:那你还提。
她轻轻撅了撅嘴,右手慢慢拍在我脸上。我轻轻握住她的手,然后把她抱在怀里,生怕她飞了一样。她淡淡如兰的体香让我微醉,我抚摸着她的长长的如丝秀发,这秀发恰如月光。
她:傻瓜,抱那麽紧干什麽?
我:怕你飞了啊。
她:呵呵,怕我飞了?为什麽啊?我会飞吗?
我:是啊。因为你是天使,天使是有翅膀的。
她:呵呵,你什麽时候学得这麽会讨我欢心了?
我:本来就是的啊。
她:贫嘴。
我安安静静地吻住她的双唇,她也安安静静地接住我的吻,就是如此的自然,不需要太多的理由。我把她缓缓放好在床上,除去她的衣衫,吻她的全身。丽超修长的洁白胴体在月光下闪着光华。
我们做爱,超超很温柔地迎合着我的动作,我怕弄疼了她,动作一直很温柔,超超轻声呻吟着。我们在美好的月色里溶为一体。
我的长篇的创作基本上进行地很顺利,眼看就要写完上部了,尽管这是我第一次尝试着写长篇的稿子。这部小说在我的脑海中几乎已经酝酿了三四年的时间直到现在才开始着手把它整理出来。如果不是我身边有了丽超,恐怕还得拖更长的时间,也许永远都不会把它写出来,就这样胎死腹中。在很大程度上是她给了我信心与灵感,给了我更良好的写作环境与更充裕的写作时间。一个好的女人未必能够造就一个成功的男人,但是一个好的女人绝对可以激励一个男人,使得他充满力量与不屈!那他距离成功还会远吗?
两年前我来到这个靠海的城市,丽超也是,我们的家和家人都在很遥远的地方。
一个很平淡的时刻我们第一次相遇,只是相互通报了一下姓名,轻轻握了一下手,然后匆匆而别。没有一般爱情故事里所大肆渲染的那样一见钟情,梦萦魂牵。那次以后我们只是彼此记得有对方这麽一个人存在。
后来两人再次相遇。那次相遇在一般人看来只是一个偶然。但是我说那根本不是一个偶然,而是一个必然。我从来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偶然的事情,既然它要发生就一定是有着它的道理,就一定是个必然。
那次我们在一家小小的咖啡屋谈了许多。
彼此都很平静,也很惬意。
我们了解到对方都是深深热爱安安静静的感觉与深深向往着大海的人。同时也都是喜欢远离家人独自出来漂泊的人。
我们相爱了,自然,平淡,安静,像初识一样,甚至在很长时间内仍然保持着初识时的那份淡淡的羞涩。
与我相恋后,丽超的第一个生日,那个斜阳无限温柔的午后,我捧着一束鲜艳欲滴的红玫瑰站在她的面前。
我:超超,生日快乐!我爱你!直到永远!
我用这种最俗不过的方式向她表达出了我对她久久以来的深切爱意。
丽超接过玫瑰望着我良久一语不发,后来淡淡微笑了一下,点了点头。
我牵起她的一只手,她的手竟然有些颤抖。
不远处有一对老人相互搀扶着在夕阳下蹒跚走过。
我们目送他们远去,相视而笑。
那晚我们喝了很多酒,我已经有些醉了。丽超的脸上泛着一层层的红润,但她绝对没有醉。我们做爱,都把第一次献给了对方。做完后,我吻到了丽超满面的串串泪水,涩涩的却晶莹剔透。
我满醉酒气的说:怎麽了?后悔了?
丽超忽然笑了,紧紧搂住我,说:傻瓜,我不后悔,只是想哭,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半年前我辞去了自己那份收入很不错的工作,从市中心搬进这座房子。那份工作不是我的所爱,我真正钟情的是文学的创作。为了自己喜欢的事物而放弃自己不喜欢的事物我是从来都不会觉得可惜的。丽超很支持我的选择,陪我一起搬了过来,对我照顾得无微不至。
太阳已经升了起来,海面上闪耀起点点金光,一群孩子光着脚在海滩上捡海贝,相互追逐嬉闹。我羡慕了好半天。
丽超刚刚浇完花,现在正在厨房帮早饭。我闻见了阵阵香气,知道她又在做我最喜欢吃的那几道菜。海风透过窗户柔柔吹进来,花枝微微颤动,像一首舒缓的音乐。
饭好了,我的大作家。丽超在外厅说。
好的。好香啊。一定又有我最喜欢喝的木须柿子汤,还有我最爱吃的葱烧木耳和尖椒肉丝。我得意得说。
鼻子真够尖的,馋猫。
我喝了几口汤,简直是舒服极了。我索性放下瓷勺端起碗一气喝下了大半碗。丽超的手艺的确不错!
呵呵,慢些喝,没人跟你抢的。丽超笑着说。
简直是太好喝了。已经快赶上我妈做的了。我说。
我给你讲一个我喝木须柿子汤的小故事啊。我继续说。
好啊。丽超显得很有兴趣。
我装模作样得干咳了两声,说:那年我八岁,有一次我又渴又饿,妈妈刚好做了一大锅香喷喷的木须柿子汤,我吃了一个馒头后竟然喝下了六碗汤。我说。
真的?一个八岁的孩子一下喝了六碗汤?丽超睁大眼睛问。
是真的。当时我的肚子撑得圆圆的,但我觉得刚好过瘾。我说。
呵呵,真是个贪吃的小鬼。丽超轻轻推了一下我的头说。
这些年以来我一直深深爱恋着这种汤。我的声调变得有些沧桑。
说完后我突然掉下了眼泪,一滴滴落在剩下的少半碗汤中。
怎麽了?哪里不舒服吗?丽超很惊讶得问。
没什麽,我只是想哭。我说。
是不是想妈妈了?丽超又问。
我点点点头。
亲情是一份谁都无法割舍断的情感,无论你与家人之间有多麽的遥远的距离。一个人好似一只风筝,无论他飞得多高,身后总是有根线牵着,这根线就是亲情。每当想起亲情的时候,人往往就变得犹如一个小孩子,想哭几哭想笑就笑,很难掩饰住自己的情感。
我的长篇的中部刚写完前两章的时候也是丽超要离开我的时候。
丽超:我小弟打电话给我,说我母亲病重,我必须回去照顾她。
我:哦。好的。希望母亲早日康复,你早些回来。
丽超:也许我会回来,也许永远都不会再回来。
我:啊?为什麽啊?
丽超:因为人生难测,我只能尽力。我明天就得走。
我:唉。好吧。我时刻都盼望着你的早日归来!
丽超:好吧······只是你随时都可能失望······
我:超超,陪我到海边去散散步吧,我们好久没去海边了。
海滩上很松软,海风轻轻拂起丽超的长发,我们并肩走着,走得很慢。沉默。我依然清晰得记得我们第一次一起看海的情景。当我说我曾被张雨生的《大海》感动得痛哭多时的时候,丽超说她也是的,紧紧抓住了我的手。我亲吻了她,那是我第一次吻女孩子,为了一份心灵的共同震撼。
夕阳落下,明月浮出海面。大海和明月都很安静,似乎是在做一道共同的思考题,至于它们究竟在思考什麽恐怕只有它们自己清楚了。
是我打破了两个人的沉默。
我:超超,我考考你啊。
丽超:又想卖弄学问啊,我还真不在乎,考吧。
我:我说诗的上句,你来说下句。海上生明月。
丽超:这还不简单,天涯共此时。
我:错了,应该是今夜共此时。
丽超:耍赖。古人的诗是不能乱改的。如果我走了,不就成了天涯共此时了嘛。
我:你说得对。我真希望今夜会是一个永恒,你永远都不要离去。
丽超叹了口气,我看到她转过身拭去眼角的泪水。
火车还有十分钟就要开了,我拉着丽超的手注视着她的眼睛。嘈杂的人群在我们身边涌动。
丽超:回去吧,乖啦,好好照顾自己。火车就要开了,我得走了。
我点点头,想说什麽却又咽了回去。
丽超:我明白你想说让我早些回来。
我又点了点头,只是说不出一句话,像是得了失语症。人的全身都涌动着真感情的时候往往不知道该说什麽。
丽超:随缘吧,只要我们的缘分不灭我一定会回来的。乖回去吧。
我终于开口说话,只有三个字:我爱你!
除了这三个字我实在是再想不出其他的语言来表达我此时想要表达的情感。
丽超点点头说:好的,我知道了。回吧。
我:你很少叫我的名字,有没有忘记啊?
丽超忽然笑了,说:笑笑乖,看我没忘记吧。
我使劲点了一下头,松开了她的手。丽超转身走向火车。
我失魂落魄,心里一下子变得无比失落。走了好长好长的时间才回到那所房子,我竟然忘记了打车。那段路程最少也有十里。
房子变得空荡荡起来。平时两个人安静和温馨一下子变成了一个人的孤单与寂寞。拿起电话拨打丽超的手机,拨了多次都是关机。我放下电话,很苍白很无助得放下,像是遭受了一场暴风雨的洗礼。夜来了,我反倒越来越清醒,仿佛白天那麽长的路不是用我的腿走的,竟然没有感觉到一丝的疲倦。半夜起来,略带神经质得放上那些中听的老歌,一直听到太阳高高升起。是的,天使有翅膀,超超真的飞走了。我们那份实实在在的爱情在现在看来似乎变成了一个沉沦的虚无。
我的灵感似乎也被丽超带走了,开始锐减,有时候一天下来甚至只写五六百字,小说的进展只能呈现蜗行之速。烦躁与忧郁开始侵袭我。我渐渐不动烟火,只是到不远处的小卖部买些现成的食物了做充饥,饮食也变得很不规律。我的白天总是觉得疲倦,晚上精神十足,与以往的状态正好完全相反。晚上对着电脑屏幕老是一脸的茫然,写了又删去,只有找人聊天以做无聊的夜色里的消遣。我遇上了“风的诡异”,一个小了我两岁的女孩子,也住在本市,大学刚毕业。
她总是在半夜出现,恰似一个午夜精灵,又像一朵在深深夜色里突然绽放的诡异花朵。她一出现我总是笑一下,似乎看见了一束光亮升腾起来。可是她又总是飘忽不定,突然出现也突然莫名其妙地下线,那麽令人捉摸不透。
我:你应该叫午夜的诡异。
她:呵呵,风才是最诡异的,你看不见捉不到,想停就挺想刮就刮,无处不在。午夜虽然也有些诡异,但是害怕黎明。
我:你真有很多精灵的气息!好个风的诡异!
她:呵呵,你的也不错的,思恋深渊!是不是你的恋人丢下你走了?
我没有回答她,天再一次亮了。这是我们的第一次聊天。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问过我这个问题。
一只小小的蜘蛛爬过我的手臂,我数了树它的脚,果然八只。想不到自己已经沦落如此无聊的境地,我苦笑。一阵敲们声传来,莫非是丽超回来了?我一下跳起,三两步到了门后。来的不是丽超,是我的好朋友云奇,我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做事,关系很密切。他手里拎着一个大包,里面装满了啤酒还有肉和新鲜的蔬菜。
我:哈哈。贵客临门!
云奇:想不到你这为风流潇洒的大文人隐士还记得我啊。
我:岂敢忘记朋友。今天我们来个一醉方休!
云奇:那还用说。
两个人相互对了一下拳头。这所房子里又有了烟火,一阵忙碌之后,下酒菜已经摆好,香气弥漫着整所房子。我们席地对坐。我们一直习惯着这种饮酒方式,今天也不例外。
我:先干一杯,我敬你!
云奇:哈哈!爽快,好!
我:怎麽没有带茉莉一起来啊?
云奇:我们在一个月前已经分手。她去了国外。过两天我也会离开这里的,我今天是来向你辞行的。
我:哦。离开?为什麽?
问完后我才觉得问这种问题实在是太蠢了。云奇夹了一块闷肉放在嘴里,说:我想离开这个令我伤心的地方。
我拍了一下云奇的肩膀,说:也好。新的地方有新的希望。丽超也走了。我们今天不谈这些,只喝酒!
啤酒一杯接一杯地被我们饮尽,不多时八瓶啤酒已经报销。我又从冰箱里拿出两瓶白酒,这次我们不再用杯,直接对瓶喝。我们拒绝了语言,两个男人的世界里只听到酒瓶的不断撞击声。酒肉朋友在饮酒时往往是豪言壮语滔滔不绝,真正心灵相同的朋友在对酒时往往不需要多少语言,甚至变得毫无对白。
朋友和酒精都是很好的事物,至少他们可以令难熬的黑夜在无声无息中悄然逝去。我醒来后喃喃自语。
我没有叫醒云奇,早醒来一刻他就会早离开我一刻。我悄悄收拾完地上的残局,又准备好了饭菜和茶水,这时候云奇已经醒了,我怀疑他是闻到饭菜和茶水的香气才醒的。
我想起了李白的两句诗。我喝了一口茶说。
云奇:醒时同交欢,醉后各分散?
我:是啊。
云奇叹口起说:天下哪有不散的筵席,纵然千里搭长棚。
我们饮尽了壶中的茶水。窗外的大海波澜壮阔,蔚蓝之色向着天边无限延展。
幸好还有: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我眼睛亮了一下说。
两人淡淡一笑。
我的小说依然在进行着,速度稍微快了些,有时候写上很长的时间然后又把大片的自己不如意的删掉,其实留下的也有许多是自己不怎麽如意的,感觉自己在恍惚中过活着。只恨人的不能删除,它只能被刷新和添加。我和风的诡异聊天的次数开始日渐频繁,对彼此的现状有了比较深刻的了解,我们几乎全是在午夜相遇。午夜里两个飘荡的灵魂,一个寂寞,思念,无聊,伤感,一个诡异,神秘,如风似梦。
她:我们明天在海边见面好吗?
我:好吧。
她:我要你陪我吃糖果,陪我做爱。做爱时要特别猛烈,不然就没有什麽意思了。
我:好。
她:呵呵。难道你就真的相信我的话?
我:呵呵。一切随缘,我很久都没有去海边看看了。
现在已经是第二天,我去了海边,漫无目的地徘徊,眼前不断闪现出丽超的影子。至于风的诡异能否出现我根本就不会去在意,只当昨晚的那个约定是一个童话,童话是只能够用来听而不能够用来相信的。如果再倒退十年的话也许我真的会相信那个童话,至少它能给人一种憧憬。而现在呢,它所能带给我的感觉大概只是一个瞬间的感应,像一场烟花,闪过后夜色会依然黑暗,尽管那短暂的闪耀是美丽的。
太阳挂在中天,光热却不强烈。我竟然变得有些想逃避阳光的照射,也许是因为对夜的感觉太过熟悉了些,已经习惯了那种暗黑的孤独感。
我实在是没想到,风的诡异居然真的出现在了我的眼前。一头浓密的碎发,一身靓丽的牛仔,线条充满了诱惑力,一对明澈漆黑的眸子直盯在我的眼睛上。根本就不用介绍我们就能感觉得到彼此。没想到你真的会来,我稍有惊讶地说。你更没有想到一个午夜精灵会在正午的阳光下突然出现对吧?她诡秘地笑笑说。我不否认。
我陪她去小卖部买了许多的糖果。平时我是比较厌恶糖果这种东西的,可是现在却瞅着比较顺眼了。我陪她一直吃到进了我的那所房子。
我们做爱吧。我们在网上已经说好了的。她说。
我想不到她会这样直接这样心急。
我犹豫。在想如果真的跟她做爱是不是就是对丽超的背叛。
犹豫什麽?你们男人还装正经?她生气了。
我满足了她的要求,我从来没有这样兽性过。她笑地很甜,在我的肩头冷不防咬了一口。
这才公平,你让我痛我也让你痛。她又诡秘地笑了。
我点了点头。
她的左手腕上有道深深的刀痕。我拿起她的手臂在刀痕上轻轻吻了一下。
你自杀过?我问。
对啊,只是没死成。她有些激动。
我:为了爱情?
她:不是。是为了友情。我的一个很要好的朋友的男朋友因为爱上我而抛弃了她,我的朋友跟我反目,所以我不想再活下去。
我:还因为你根本就不喜欢那个男生。
她:对!你很聪明。我不喜欢的事情是我宁死都不做的。
我一觉醒来后她已经不见了踪迹,留给我的是快感后的空虚。一y*情,浪漫刺激,却是空洞虚无。我忽然感觉自己好像是在拍一部电影,没有剧本,没有导演,却在不知不觉中演得很投入。观众只有自己。
我终于写完了小说的中部,长长吐了口气。我们仍然是相逢在午夜,聊爱情谈人生,却很少很少谈及彼此的过去。谈的越多我越是觉得她陌生。我虽然曾经再亲密不过地接触过她的身体,却似乎永远也无法真正触摸到她的灵魂。
她:想不想再和我做爱?
我:想。因为我的灵魂现在有些空虚,想从肉体上得到安慰。
她:你倒是很诚实。不过我再也不想了。
我:因为我们之间根本就没有爱情?
她:不是。我只是想要第一次,不想让第二次打碎第一次的记忆。我始终觉得和同一个男人做两次爱是一种很大的愚蠢。呵呵。
我哑然,觉得是被她强j*了。
某个下午,我在不知不觉间睡了过去,让我醒来的是一双正在我肩上按摩的温柔的手。再熟悉不过的温柔!再体贴不过的气息!这段时间以来只有在梦里才有的感觉!想不到丽超已经回来!
朝超,你终于回来了!再也不要离开我!我说着一把抱住她。
不光我回来了,我还带了一个人回来。她在我耳畔轻轻地说。
你带谁回来了?我吃惊不小。
你的儿子啊。丽超笑了。
我这才注意到丽超的腹部,已经较高得隆起。
我吐了吐舌头,做个鬼脸,突感肩上责任重大。
我再也没有遇见风的诡异,她好象彻底得消失在我的世界里。真的很诡异,就如一个精灵。一个如风的精灵,不知又到何处飘荡。我们不必去管她,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归宿,她也不例外。故事讲到这里就结束了,纯属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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