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强迫与自愿错的承诺

发表于-2005年09月29日 下午3:43评论-2条

一个朋友,平时不怎么来往,今天一早他的家人找上门来让老公帮忙奔走。说那个朋友前两天被抓了,因为强j*。当然,强j*只是女方的说法,这朋友的家人则认为是两厢情愿。两天前抓去的,现在才想到找人帮忙,应该不至于吧?问及才知,他们以为没什么事,因为那女人原本只要钱,以为给了她钱让她去销案就可以了,谁知那女的去撤诉,办案民警说她若是出尔反尔,会告她污蔑罪的,于是,她又反悔了。而朋友的家人给了她钱也没让她打什么条证明一下,这下好了,那女人不承认拿过钱,强j*罪照旧。

朋友和那女的原本认识,那夜一起出去喝的酒回那女人租来的小屋后发生关系的。不知道他是说去买烟还是上厕所,总之事情过后,他穿上裤子拍拍屁股走人了。那女人因久不见他回去,就打手机让他回去给她多少钱以补偿损失,不能就这样一走了事。可能是那朋友习惯了这样的事(他向来以花心见著),他回说没钱,大家都是情愿的,又不是买卖。那女人便威胁说,若是不给她钱她就去告他强j*。玩笑吧?起码当时那朋友是这样认为的,所以他说我有钱但就是不给,你爱上哪告就告去。

一个钟头后,朋友进了派出所。听说他一开始是不承认的,只说那女人和他是情侣关系,只是闹了些别扭才有这些误会,不然那女人也不可能会知道他的电话及家庭住址什么的。最重要的一点是,所谓的强j*现场并没有任何反抗的痕迹。有人说过我不懂法,那么,我就以不懂法的观念来看待这些问题,先不说他们原本认识,因为即使认识强迫发生性关系也是不允许的,也是犯法的。问题是,现场没有任何反抗也算是强迫的吗?要知道,强迫和自愿,这是事件的关键。

老公打电话给二哥,二哥说他刚批准的文件将那个朋友正式关押的,因为那个朋友在里面已经认了强j*罪。二哥说,既然是有内情被抓时就该来说清,现在时间过了两天,当事人也认了罪,要想翻案很费周折。费周折也是要翻案的,不能就那样让他坐牢去吧 真定罪了要五到七年的。不过这次的事,相信他日后也会变得收敛些了。老公和他的家人一起出去了,说是看看能不能在国庆节前把他给保出来。

唉,无论事情最终结果如果,这都是一个教训。对于那个朋友和那个女人,还有我们都是一个教训——别把性不当回事,别拿性当交易,别拿感情当游戏。由这么一件事,我想,给予我们的感受应当是很多,你认为? 

本文已被编辑[漠孤寒]于2005-9-29 15:57:37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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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漠孤寒
文章评论共[2]个
雪域飞鹰-评论

对,别把性当游戏!at:2005年09月29日 晚上10:17

帘外落花-评论

呵呵,人的事情说不清楚,尊重自己。切记!at:2005年09月30日 晚上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