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晚晚说,我一直都是一个流氓,彻头彻尾。这都是有例证的,比如我小时候常常爬上墙头,挺着肚皮要把尿撒到过路人的头上;再比如,我上初中时经常用自创的恶毒语言骂人,其内容与我年龄不相称之程度令人瞠目结舌;还有,高中时我还曾散布谣言,说某某老师手yin的姿势极其丑陋,等等。这都是我成其为流氓的铁证。对此我是有异议的。依我看,小时候的事,大概只能归结于调皮,而后来也总是因为受人欺侮,我无力反抗才导致了一些过激言辞。也就是说,我是迫不得已。但晚晚不听我解释,她说,流氓就是流氓,没什么好争辩的。但考虑到我只是在言语上比较猖狂,从未有过行为上的不端,她又表现得公正起来,说,其实你不是一个地道的流氓。
我和晚晚一隔四年不见,其间音讯全无,但四年后我们在陌生的大街上相遇,晚晚依然能一眼将我认出,随即大叫一声“流氓”。幸好当时是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否则我可能会吃大亏。因为武汉市新近设立了一个见义勇为奖,街上总是游荡着大量渴望发财的闲人,而我又生得如此瘦弱,更会激发他们见义勇为的勇气。我对晚晚的大叫十分生气,瞪了她一眼。然后我想到如果晚晚不这样大叫一声,我就会跟她擦肩而过,说不定从此不再有相逢的机会,也便疏散了怨气,对她和善一笑,算作是原谅。晚晚的模样变化大得惊人,若不是她的声音还是跟四年前一样清澈,我怕是绝对不敢上前相认。她的头发染成了枯草黄色,乱糟糟地披在肩上,眼影暗得像是挨了打,口红艳如鲜血,又露脐露背。说实话,就像一个三陪女。
没想到晚晚真的已经在做那一行了,她问我怎样看待这件事。问这句话时我已经坐在了她所开的那家狭小的内衣店里。我们身陷艳丽的女人内裤和胸罩的丛林包围之中,气氛相当的暧昧。但我依然保持住一贯的理智,细细问她事情的来龙去脉。对此,晚晚说,我这个人天生就是流氓胚子,在这种时候仍然能拥有一本正经的流氓理智,简直不可理喻。她这样说话是有原因的,因为我们俩原是青梅竹马的一对,在四年前还是亲密的恋人。她不肯告诉我其中繁琐的细节。没意思,她说,你知道反正是生活所迫就行了。既然她这样说,我也就没什么可问的。我说,可以理解。
当晚我就在那间内衣林立的小屋里过夜。晚晚又像四年前一样,猫着腰躺到我的臂弯里来。不同的是,四年前我们的拥抱总是隔着衣服,而这次一无所隔。晚晚光滑的脊背在我的胸口缓缓地滑过,她的身体跟四年前一样柔软而有弹性,散发着淡淡的清香。她自言自语地说,这种感觉真好。我不知道她所指的是肌肤相亲还是单纯地躺在我怀里这件事,但我没有问。随便吧,我想。然后,晚晚就抱着我的手臂,唠唠叨叨地说到从前。她说,尽管我是个流氓胚,老是斜着眼睛看人,但她那时是真的喜欢我。她还记得初中时有一次约会,我们贴着教学楼班驳的墙壁一路溜出校门,没有被老师发现。那个时候我居然会害羞,溜出校门的时候,我居然脸红了。然后我们手牵手跑入了街道。街上有一家做蜂窝煤的人家,在家门口堆了一大堆煤,把整个街面都染黑了。她穿着白白的网球鞋,我不忍看她从那黑乎乎的煤屑上走过,就跑了很远抱回一大抱麦秸过来,像铺红地毯一样细细给她铺路。那时的我是那样可爱,晚晚打了一个响指说。就因为这个,她就发誓要爱我一辈子的。
那次约会,我和晚晚跑到了离学校一公里远的大水库边,那是镇上的青年男女谈情说爱的地方。水面起起伏伏,不远处稻花的香气迎风飘过来,我提出要亲晚晚一下。晚晚坚决不肯。她说,上了高中才可以亲她的,现在要亲可以,只能亲脚趾头。说着还把脚往我脸上伸。后来上了高中,我终于可以亲吻晚晚了,但我又觉得这样亲亲抱抱也没多大意思,我想跟她做爱。晚晚又说,上了大学才可以做爱的。这一点说明晚晚还是蛮开放和通情达理的,因为别的女生往往会说等到结婚才可以做爱,那样的话,男人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可惜的是晚晚没有考上大学,所以我们一直没有做过爱。不仅如此,我们之间的感情也因此荒废了。
那个晚上,晚晚背靠在我怀里躺了很久,我们都没有什么动作。后来她翻过身来,面对着我。她捏了一下我的鼻子说,来呀,笨蛋!我顿时有一点不知所措。晚晚接着说,别怕,我没病的。她说每个月她都会去做一次检查,今天她刚刚去查过,结果是没病;而又因为撞见了我,没有做生意,所以安全性可以确信无疑。她还说,今天她在安全期,可以不带套的。说完嫣然一笑,蜷成一团往我怀里钻。
说实话,在我固有的观念里,做这一行极少是没病的,至少报纸上这方面的新闻给了人这样的导向。可是,当面对的是晚晚,我倒十分愿意相信她是清白洁净的。我们是青梅竹马的一对,就算把其中曾经的爱情成分去掉,我也宁愿选择相信她。即使她有病,我也宁愿矇上眼睛自欺,宁愿不带套子以身试险,我愿意。但晚晚却主动取出了安全套给我套上。看着我呆呆的样子,她狠狠给了我一巴掌,嚷道,进来呀,笨蛋!
这是我和晚晚第一次做爱时的情形。我不知道在此之前晚晚跟多少个男人有过了类似的经历。这是一个可怕的想象。是的,我们之间的爱情已经在漫长的四年里消释了,但长达十几年的记忆还在,兄妹般的情谊还在。我做得很勉强,后来终于完事,发现有泪水从晚晚脸上淌下来。我们平静地躺下,像多年以前置身于镇上水库边的草地。看着头顶上林立的内衣内裤,晚晚突然兴致勃勃地和我讨论起“合理”这个词眼。
晚晚说,当年我们成绩相当,我考上了大学而她没考上,这件事不合理。她说她曾经发誓要爱我一辈子的,她已打算好在升入大学之后为我分开双腿,接纳我们羞涩的青春。可是她没考上。她现在沦落至此,每天为别人分开双腿,这一切都不合理。我说,四年后我们还能在这陌生的城市里相遇,证明生活还是有一定合理性的。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总是有很多不合理的事,总得有人碰到。我大学毕业了找不到工作,也是其中的一件。现在我们俩碰到了这些不合理的事中的一两件,总的来说还算合理。生活就是这样,如果你不忍受,所有的事情都不能令人满意,而如果你咬牙忍着,你总是可以活下来。晚晚听完瞪了我一眼说,放屁,流氓理论!
以上是我遇到晚晚后第一个晚上的事情。我在武汉共逗留了一年,也就是说,我和晚晚共处的夜晚应有365个之多。事实上倒没有这么多,因为她时不时要出去陪客人过夜。算来剩下的应该有150个晚上吧。这也不少了。这些夜晚我们谈了很多有哲学深度的话,这些话记录下来可以出一本书。但我不想出书,这年头出书是很媚俗的事儿。我只想写一篇不长不短的文章来纪念这一段时间,一个短暂的生命片段。
(二)
我没有料到自己会在武汉逗留一年之久,我本来只是路过的。跨出校门,从西安出发,向东南,再向东南,我只想在一个繁华的都市里找口饭吃。哪里接纳我,我便在哪里落脚。在武汉,晚晚用她那间八平米的小屋容纳了我,但很显然我并不是要从她那里找饭吃,所以毫无疑问我要离开。问题是,晚晚她不让我走。
多年后我依然能清楚地记得晚晚在那个灰蒙蒙的午后将我拦腰抱住的情形。我本已背上行囊,跨出了那间艳丽的小屋。水泥砖铺就的昏暗街巷就横在眼前,我正将右转九十度,要以侧影的形式从晚晚的视线里长期或者永远消失。走出十步之后,晚晚的木屐忽然“啪啪”地在我身后暴响。我未来得及回头,她已冲上前来,从身后将我连背包一起拦腰抱住。几分钟后,她松开手若无其事地对我说:对不起,一时冲动,你现在可以滚了,流氓。我扭头看了看西边被积云笼罩得几乎不见踪影的太阳,心里“格登”一下,觉得就这样走掉似乎有点不大对劲,于是决定跟晚晚回去多呆两天。
晚晚用一个哲学问题困住了我。她站在屋子正中,双手掐腰,笑盈盈地对坐在一边的我说,既然你自愿回来多呆两天,那就在这两天内帮我解答一个问题吧。我想都没想就说,什么问题要解答两天,十分种就够了。晚晚于是一步跳到我身边,俯身在我额头上轻吻了一下,说,我要你给我解释我们活着的意义,解释我们生活的合理性。我一听顿时愣住,心想以我的资质,解答这个问题怕是花上一辈子都不够。后来我才知道到,这个问题是晚晚故意拿来挽留我的,因为她了解我,知道我要是凑不出一个圆满的说法,就不好意思开口说离开。我当时并不明白晚晚为什么要这般挽留我,留在这样一个我们都看不到希望的地方。直到后来的后来,我才悟到,她并非是想把我留在这样一条昏暗的街巷,而是渴望我能将她带走,开始一种崭新的生活。可那时我一直未能理解她的用意,坚持要一个人走掉。我想,当时我***是不是在装浑呢?想到这里我就万分头疼。
我假装成竹在胸地向晚晚要烟,说思考这样严肃的问题需要点一支烟。晚晚点了一支520塞到我嘴里。那支烟的过滤嘴沾染了她手上带香水味的汗脂,抽起来味道怪怪的。晚晚自己也点了一支,然后我们各自坐在一股缭缭青烟的后面,开始讨论有关活着的问题。
我的发言如下:叔本华说,人活着就是要避免痛苦,而绝非追求幸福。因为痛苦是绝对的,而幸福是相对的,痛苦是长久的,幸福是短暂的。我们惟一能做的,就是尽力摒除欲念,扼杀感官细胞,力求修炼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境界,像木偶一样生活在这世上。
晚晚说,那活着不就跟死了一样吗?我说,不知道,因为我没有死过,没准儿死了会更好受一些。然后晚晚就说我是在放屁,故意搬出名人来糊弄她;而且,这不是我自己的观点。她的最后一句话让我无话可说,这很显然不是我自己的观点,所以这个问题有待下次再讨论。
在两天里我没有想到更好的解释。我和晚晚吃饭、睡觉、逛街、做爱,一切都来得自然而然。我在想,这一切到底合不合理呢?我就这个问题请教晚晚。晚晚随口说,存在即合理。我反问说,要是我把你杀了,也合理吗?这说明我已经糊涂了,开始反对起自己的观点。晚晚眨着眼睛说,你敢吗,笨蛋!
两天里,白天总转瞬即逝。车辆、人群、南湖的水浪,几乎都是一闪而过,一眨眼漫漫长夜就悄然降临。夜里,晚晚或蜷缩在我怀里,或贴在我背后,总是不停地问我的大学生活,尤其是盯着我大学时候的女朋友不放。
你们怎么认识的?
就那样认识的呗。
那又怎么分手了呢?
就那样就分了呗。
混蛋,详细点。
好,详细点。我们是一个系里的同学,日久生情,在一个忘了是什么天气的下午开始牵手,然后接吻,后来偶尔做爱,后来经常做,后来终于分手。
为什么要分手?
不知道,也许是因为要毕业了吧。
放屁,这算什么理由!那再后来呢?
再后来,我来到武汉,把一个叫晚晚的女孩子搂在怀里,给她讲我和我大学时代女朋友的故事。
但晚晚依然不肯放过我,说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我这个流氓一定还有别样的行径。我想既然晚晚是自己人,就向她坦白了和女朋友分手后的一点点小动作。正值西安最冷的月份吧,寒冷让人觉得格外寂寞。我忽然想,自己和女友不是相处得好好的吗,为什么就这样突兀地分手了呢?这样一想,我就开始怀念起她的种种好处,幻想假如我们还在一起的情形。这种幻想持续了一个多月,它使我对往事格外地珍惜,同时对爱情二字充满迷茫。当时我觉得这件事十分不合理,简直无法理解。后来终于想通,我们之间的爱情其实并不可靠,而我所怀念的,也仅仅是自己与她一起耗掉的那段青春岁月,却不是她这个人。但那时我误以为自己所怀念的就是她这个人,所以对分手的决定后悔万分,总是靠上网打发午饭以后漫长的时间。每天下午两点钟,我要是没有准时坐在学校对面的“天狼”网吧里,大腿上的肉就会抽搐不已。与“多”相识便是在那段时间。
“多”的全名为“多余的”,很显然是个网名。我们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也一直忘记问她的真名,她也没问过我,我们始终保持着完整的陌生。认识“多”是因为她每天下午两点也会准时坐在“天狼”网吧的同一个位置,瘦瘦的身子歪靠在椅子里,心不在焉地聊天或是点着网页。我每次从她身边走过,外套上的静电总会把她的长发吸得飘散开来。她看也不看,腾出左手往后拢一拢了事。十次二十次都是如此。有一次,我玩游戏玩到手指抽筋,忽然对此游戏心生厌倦,那一刻一股巨大的空虚从心底直涌上来,我觉得自己在这世上是那样孤苦无依,于是急切地想找个人聊聊。我在qq里加了“多”。
“多”说,她从不和男生聊天。
我说,我也不和女生聊,那我们再见吧。
“多”笑了。她说她是一个多余的人,从小就是,现在也是,将来一直都是。
我说,我这里正缺一个人,你过来吧。“多”说,好。
我想既然她这样干脆,便直接开口让她扮我女朋友。“多”没有问为什么不是做而是扮,她只是说,好。于是我们在当晚躺在了同一张床上,隔着保暖内衣相互拥抱。
“多”问,你不吻我吗?
我不作声,把脸埋进她的头发里。许久,我说,你的发香跟我女朋友不一样。
“多”说,你的肩膀跟我男朋友也不一样。
我说,你比我女朋友身材好,但我不习惯。
“多”说,你太温柔,我也不习惯。
那我们穿上衣服吧。
好。
于是我们在凌晨一点钟穿上衣服等待天明。
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我没有再去“天狼”网吧上网。我从未料想过自己会有这样的经历,回想起来总觉得此事荒唐犹如梦境。我怀疑起它的真实性,在一个月内就几乎要将它完全忘记。只是一个月后收到“多”的qq留言,说想见我,于是我们又见了一面,并再次躺到一张床上。“多”问,你不想看看我的身体吗?我说不想·“多”说,好。我们便拥抱着睡去,然后天明各自穿衣离开,从此再也没有遇到过。
晚晚说,这件事不合理,理由如下:
a.假设我不是流氓,那么就不会做出如此行径。
b.事实上我是流氓,所以做出了如此行径,但却没有进行实质性的流氓行为,这一点不符合我的流氓本质。
综上,此事不合理。
无可否认,晚晚的论证相当严密,我没有能力推翻它。惟一可反击的是说当时我阳痿了。可是那时我并未阳痿,这是假话,假话不能成为证词。我只好保持沉默。晚晚也沉默起来,并用床单将自己掩面罩住。许久之后,她探出头来,嘘了一口气,说也要向我坦白一切。
晚晚说,她最初的沦落并不是因为生活所迫,在这一点上她欺骗了我。真实的情况当属她的自我沉沦。那是刚来这个城市的时候,她在一家小公司做打字员。正处盛夏时节,这个城市的夏天闷热得让人窒息,而她每天中午却只能跟电脑显示器挤在一张桌子上午睡。热风从窗外进来,将她重重包围。她趴在电脑桌上,睡了又醒,醒了又睡。她的脑子里昏昏沉沉,模糊一片。后来她终于完全醒来,站在十五楼的窗边看外面林立的楼群和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那一刻她忽然觉得悲从天降。她很想大哭一场,想从这高高的窗口飞身而下。她说,如果当时有我在,她就会狠狠地抱住我,打我,咬我,在我怀里放声大哭。但那时没有我,没有任何人,她不能抱住一张桌子放声大哭,所以她只能忍住悲伤。
晚晚说,就是在那个中午,她忍住了悲伤。但公司老板突然到来,向她表示爱意,也就是要用金钱收买她的青春。她终于再也忍不住,开始放声大哭。那一刻她好想有我在,让我带她离开,可是我不在。她转而一想,就算我在又能怎样呢,我又能将她带到哪儿去呢?于是她觉得人生不过如此,便欣然应允,把悲伤细细收藏,埋在心底。
(三)
我一直都是喜欢纪实的,就像这篇文章,它的每一个细节都源自我真实的生活。虚假的事写来有什么意思?这一点说明我比较适合搞历史。但在中国,搞历史一直都是很危险的,而尤以我这种直筒子个性的人为甚,所以我没有涉足。由这点出息可以看出,我并不是一个胸怀大志的人。从小到大,我的理想一直都仅限于丰衣足食,从未奢望过要当什么家什么长,为此还挨过小学老师的骂。
说来惭愧得很,在武汉的一年里,我的微浅的理想依然没有实现。那段时间,我主要是靠晚晚养活着的。我四下去找工作,可是没有找到。后来我降低标准,混迹于初高中生中,想进一家电子制品厂当工人,竟然也没有成功。原因是我笔试成绩太高,被招聘人认定是大学生,不肯要我。他们说大学生都不肯吃苦,总做不了一个月就要走人,不能要。然后不容我解释和保证,“请”我出来了。
我从那扇深重的大门里出来,面对的是一条“t”字形大街。我站在“t”字的横竖结合点上,所以有三条路可以走。往左是回晚晚那里的路,回去可以接受晚晚的安慰;往右是去火车站的路,去那儿可以乘火车南下,寻求一个工作的机会;往前不知道是去向哪里的路,它穿过了城市繁华的灯火,仿佛通往幽冥的无人之境。一时间我不知道该走哪一条路,琢磨了很久,猛然意识到晚晚的提问我还没有回答好,只得暂时放下了思索,转身向左,回到那条昏暗的街巷。
回去的路上,我想起这种艰难的抉择在很久以前就曾经历过。也是在突然之间,一个念头的出现让选择的结果发生改变。那是高二时候的暑假,一个午后,我去晚晚家里找她,家里只有她一个人。晚晚一个人躺在床上死死地睡了一个下午,我生平第一次走进她的闺房,准备轻声将她叫醒。这时晚晚翻了一个身,一条长腿从床单里滑落出来,白嫩犹如秋后长成的第一节莲耦。我当时有两个选择:一是走上前去,掀起床单看个究竟;一是退出房门,在卧房外面大声将她叫醒。当时我立住不动,凝神静气犹豫了两分钟。突然间一只土蜂从窗外飞进来,落在晚晚的洁白的大腿上,在那儿吱吱嗡嗡地,看上去像随时都会蜇上她一下。我来不及思考,一个巴掌扇过去,将土蜂扇出老远,晚晚就此醒了过来。
醒过来的晚晚羞愤难当,抡起胳膊给了我一耳光。后来她承认打我不对,却不肯向我道歉,说在这种情形下,除了给我一耳光外别无选择。我就开始后悔,觉得反正是要挨耳光,倒不如掀开床单来看个明白。这样的话,没准恰逢晚晚在梦里春心荡漾,在扇我耳光之后会半推半就地跟我做爱。这当然是个好结果。更好的结果是我们刚做完爱就被她从菜园里回来的母亲(不能是她父亲,否则我会没命的)看到,然后两家的家长在一块商议,为我和晚晚定下终生大事。
倘若真是如此,晚晚就会为我守身如玉,不会沦落到现在这个样子。我也就不用为她解释生活的合理性。就我自己来说,也不会因为无聊而在大学里交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女朋友,从而对爱情丧丧失信心和兴趣。
一个人对爱情失掉兴趣,未来漫长的岁月就会缺少一种重要的信仰来支撑,这样他的下半生就会比较难过。我并不希望自己的下半生变得难过,所以对爱情我其实还抱有一线希望,盼着什么时候会出现一个“崭新”的人将我的观念改变。对我来说,晚晚是一个“旧人”,就没有把目光投到她身上。现在想来,当初若把目光投到晚晚身上,当属一个正确而美好的决定。这样的话,就会把我们青梅竹马的爱情重拾回来,继续下去。不仅如此,所有一切都会变得合理起来,晚晚可以跟我一起南下,开始艰苦但却是崭新的生活。可那时我觉着自己已经不爱晚晚了,也就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我那样喋喋不休地向她解释生活的合理性,为的只是从她身边离开。这说明我和这世上众多无情的男人一样,自私得厉害。
那天回到晚晚身边,已是夜里九点。晚晚收拾了屋子,双腿盘坐在床上等我。那些林立的内衣都被她收起来了,屋子空旷起来,空气里满是桂花香水的气味儿。晚晚问我,此刻这里像不像一个家?我愣了一会,说,像。她便从床上赤脚跳下来,将我紧紧抱住。然后我们很自然地开始做爱。
其实严格来说,“做爱”这个词用在这里是不正确的。因为就当时而言,我并不爱晚晚。我既不是因为爱她而做,也不会因为做过而爱上她,所以这件事跟爱扯不上关系。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我和晚晚很自然地开始性交。所谓性交,是因为有了性,所以想交,乃是一种生理需要。这样说来比较合理,只是不大符合众人的习惯,别人会认为我这个人恬不知耻。但我个人认为,尊重事实才是最重要的。这说明各人有各人的看法,所以中央才一再说要统一思想。可惜我这个人很难被统一,于是成了少数派。这大概是我找不到工作的根本原因。
当晚我和晚晚做爱的情形大体是这样的:我先抚摸了她的两个ru*房,然后是腰和耻骨三角区。这时她便完全湿润,分开了双腿让我进去。进去之后,我问她感觉如何。她说很不错。说完这句话她闭上了眼睛,将我的头扳下来贴在她脸上,开始跟我说悄悄话。她说,跟我在一起总湿润得特别快,感觉也很好。跟别人做的时候常常要使用润滑剂,而且行事时她全身紧绷,像是在挨宰杀。她一直后悔高中时没有把第一次给我,这是她的一块心病。听到这里我心里陡然一阵慌乱,早泄了。
我从晚晚身上下来,看见她脸上有两块很健康的红晕。这时我才发觉,洗净了粉饰的晚晚还是像从前一样清纯,甚至依旧带着一点稚气。
我说,晚晚,你现在的样子跟四年前一模一样。
晚晚问,真的一样吗?
真的,我回答。
于是晚晚让我再帮她摸摸。我伸手下去,她的双腿越夹越紧,脸上的红晕也越来越深。最后,她的身子在我怀里扭动了两下,红晕褪去,她松开了双腿。晚晚轻柔地在我耳边说,这是她生平第一次高[chao]。
(四)
有关高[chao]的事,我向晚晚作了如下解释:女性的高[chao]乃是一个随机事件,对已确定的个体来说,它发生的概率应当是一定的。也就是说,在有正常性生活的情况下,总有发生的时候。而第一次就让我碰到,大概只能说明我运气比较好。但晚晚再次说我是在放屁。那一刻她似乎有很多话已经到了嘴边,但她忍了忍,只说出这一句。然后这件事就算过去了。
当时有很多事就这样在解释和争辩中一闪而过,我始终没能把一件事说得让晚晚满意。我也便这样一直留下来,跟晚晚一起面对具体而琐碎的生活。为了避免吃软饭,我向晚晚借了一千块钱买了一台烂得不行的二手电脑,开始做低级写手,给一些二三四流的时尚刊物写不入流的小文章。事实证明这笔生意我亏了,因为在近一年内我卖文挣的钱还不足一千块,而那台二手电脑带也带不走,卖也卖不掉,这等于我连成本都没有收回。但不管怎么说,我总算有了事做,不至于在晚晚“上班”的时候总一个人面对着门外的行人发憶怔。我这个人有白天发憶怔的毛病。有时候看着看着门外路过的一个小女孩,我就进入了梦幻之境。等醒过来,发现走在门外的已经是一个颤巍巍的老太太,我总会有年华老去,行人已老的沧桑之感,觉得自己刚才一梦经历了整整的一生。这真是扯蛋得很。
晚晚说,我原本是一个文青,现在肯放下架子来做写手,说明我长大了。因为文青是年轻人做的,而我已二十三岁,倘若在老家,是孩子都抱到手的人了。这把年纪还做文青,对父母不好交待。我觉得这话像是在夸我,就抱起她在小屋里转了两圈。放她下来时,她突然对我说,她的一个姐妹得艾滋了。我当时的第一念头是,如果能采访到此人,就能写出一篇四五千字的纪实稿投往《知音》,这可是千字千元的大生意。可再一想,我***真是个混蛋,一点同情心都没有。然后我问晚晚她人怎么样了。晚晚说,死了,把钱寄回老家就上吊了。她接着说,要是将来她也得了艾滋,就把那些臭男人一个一个找出来杀掉,自己再从长江大桥上凌空跳下。
我说,这个假设的结局固然壮烈,但仍旧是消极,我们应该有一个积极的归宿。有关归宿问题,晚晚说,她已不再奢望什么了,只想再做两年,攒一笔钱在武汉好点的地段盘一家服装店来经营,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出路。她不愿意回家做农民,更不想做农民的媳妇,在这一点上自她迈出家门那一刻起就从未动摇过。但她又似是而非地开起玩笑来,说假如我现在回家种地,没准她会愿意陪我回去。我没理会她的玩笑,一本正经地说,两年时间太长了,夜长梦多,不如我们想想办法,只用一年时间挣两年的钱。晚晚说我是在痴人说梦。
两天后我想到了一个堪称绝妙和办法,连晚晚也为此拍手叫好起来。这是那段时间她对我的惟一一次赞赏。我的办法是让晚晚假扮大学生,这样价码便会翻上一番。我们随即行动起来,在街头巷尾寻找“办证”的牛皮癣广告。为了保证万无一失,需要办两个证,一是学生证,另一是学校办的身分证。在选择学校的时候我们犯起愁来,按道理说,办武大华科的证肯定吃香,可以漫天要价。但这样也容易被人追问不放,搞不好会暴露。学校太差也不行,行情不好。因为我们当时住得离中南政法最近,而中南政法又在武汉的重点高校里排行中等,不拔尖也不掉档次,挑来挑去最终选了它。接着是专业问题,考虑到晚晚高中时语言成绩不错,古文底子好,作文也写得漂亮,就选了中文系。
这样晚晚摇身一变,就成了中南政法中文系的一名大二学生。我去学校里抄了一份中文系大一全年和大二上学期的课程表让小表熟悉,告诉她像《毛泽东思想》《现代汉语》《中国文学史》等这一类的科目只需知道大体讲什么内容就行了,但那本《大学数学》要学得精细才行。因为一个大学生,不懂微积分是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的。我本来准备用半个月时间教晚晚学完那本《大学数学》,但她上手特别快,学导数用了一天,不定积分用了一天,定积分再一天,就基本可以应付当年我所学的《高等数学i》的期末考试了。这时我才意识到,晚晚没有考上大学真***有些不大合理。
为了不露一丝破绽,我还对晚晚的形象和装束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这一切都以随和自然为奋斗目标。那几天我就像一个模特培训师,让晚晚在中南政法的校园里来来回回地走,观察她身上有哪些和政法女生不一样的地方,然后逐一纠正。经过仔细比较,我让晚晚在化妆时只描眉和唇,不要打眼影,而且唇不宜描得过深。还有就是头发要染回黑色,再挑出几缕来染成葡萄红色。最后,走路不要急匆匆,不管什么时候,都要像散步一样悠闲,让高跟鞋砸在地面上的声音听起来是一种享受。
十天后,一切完工。晚晚精通简易微积分,粗通中文系大一全年和大二上基本课程,走在政法校园里就是一名正牌的政法女生。为此,她提出应该出去吃顿饭庆祝一下,同时也算给我过生日。我这才记起,那天是农历九月二十,我要满二十三周岁了。想到年龄我有一些伤感,这么大人了,一事无成,前途又是一片渺茫。
晚上我们都喝醉了。我端起酒对晚晚说,干。于是就一起干。这样一杯接一杯,不醉才怪。我们相互扶着跌跌撞撞往回走,刚走出一段,我就被尿憋得不行,便推开了晚晚,转过身在马路上尿起来。晚晚蹲在我身后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她说,你晃来晃去地是在学领导题字吗?(高中时有一位领导来我校视查,应邀题字时就这副尊容)我说,好,我来给你题一句。我写的是:晚晚,i love you。晚晚说,这样大不敬写出来的东西,含义肯定是相反的。我只得重题:晚晚,i hate you。可是刚写到“hate”的“t”时,就尿完了。
我记不起后来我们是怎样回到小屋里的。当我清醒过来,天已经大亮了。我的头扎在了晚晚的怀里,被她紧紧搂着,我们俩就像两个半边括弧一样呈互补状睡了一夜。对于这样的睡姿,晚晚说她喜欢抱着枕头睡;而我,则喜欢把头扎到被子里睡。看来这个解释非常合理。可是晚晚却突然阴霾了脸色,问我这些天的折腾究竟为了什么。这大概可以说明女人是很情绪化的。
对此,我只好现身说法。我说,其实我们的处境极为相似。我这个人没有什么特长,只在大学时期做过几年文青,所以可以写写小文章来挣点钱。晚晚也没有什么特长,只有长相还算可以,所以可以做这一行。依我们目前的资质,只能做到这一步了,倘若我想当作家,而晚晚去做演员,这都是不可能的。人本质上来说,我们的生存方式是相同的,都是在做自己不喜欢的事,都在受着生活的压迫。这大概是我们注定要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方式。当然,“我们”可能不是我和晚晚,而是其它人。但关键是,“我们”是必定要存在的,这个世界早就为“我们”留下了位置。其实我也可以不做写手,而去街头摆摊;晚晚也可以不做三陪,而去饭店端盘子。可我们不肯这样。至于为什么不肯,理由仿佛非常明显,可深究起来,我们都无法说清楚。而我们所作的一切折腾,全都是为了逃离。
(五)
在我后来的经历中,先是去一家小刊物做编辑,然后又跳槽进广告公司做文案策划,直到现在。现在我过上了一个世俗人的正常生活,意识到那段跟晚晚在一起的日子当属我的后文青时代。对于晚晚,那当属她的后三陪时代。我们当时都急切地想脱离那种无绪的生活状态,慌不择路,误入了庸俗的生活圈套。当然,这是后来的事,当时我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晚晚最初扮大学生的成绩并不理想,因为没有找到“组织”。她的第一单生意居然是我给介绍的,也就是说,我曾做过一回皮条客。仅此一条,便足以证明我的流氓本质。
一切也都在无意间。我在无意间听到那家小饭馆的老板跟人吹牛,说这辈子除了女大学生,他什么样的女人都见识过。我随口说,我有资源可以介绍的。没想到竟被他纠缠不放,硬要免去我的一碗饺子钱。
回去告诉晚晚,她说她可以去看看。我又觉得那个老板是个粗人,劝晚晚不要去。晚晚说,男人都***一个样。没想到这一去倒是闹出了点麻烦。
也不知道那王八蛋是怎么知道晚晚不是真大学生的。那天他在街上把我揪住,说要退钱,否则就剁了我。退钱我肯定是不干的,就好说歹说,要他再加两百,帮他去找个真的。一听再找个真的,这家伙又两眼放光,但却只肯加一百。我想一百就一百吧,然后就去一所三流大学蹲点。足足蹲了三个晚上,在第三天的黎明时分终于等到一个特征比较明显的,便飞奔上去搭话。
我问她什么时候有空,一起聊聊天。她打了一个哈欠说,今晚吧。我问价钱,她说六百。我抬头看看那张脸,不知比晚晚差了几个档次,话便脱口而出:太贵了点吧?不想她倒厉害,说,嫌贵找你妹子玩啊,免费。你不知道大学学费又涨了吗?我突然间手心奇痒,想赏她十八个大嘴巴。可想到等了三晚才等到,来之不易,就忍了。只是说,操,你们倒也挺与时俱进的嘛!于是要了电话,就这样定下来。
这件事让我和晚晚都受到了教育,就是没有“组织”是不行的。因为在“组织”里,不仅会有一个稳定的生意来源,而且出了事,“组织”上会扛下来,不会让我们自己去解决。所以我们的当务之急,就是要找到“组织”。
我们在街头巷尾,仔细侦查,终于在一个角落里发现了“组织”上张贴的广告。这张广告被那些“一针根治淋病梅毒”的小广告包围,显得不那么可信。其内容是这样的:
高薪诚聘
本公司常年高薪招聘高级公关人员。女性,学历不限,专业不限,相貌端正,思想开放即可。尤欢迎大专院校在校生。
跟“组织”上联系时,我本想让晚晚骗一骗“组织”,说她是真的大学生。但晚晚说,“组织”上的人心狠手辣,还是说实话比较好。“组织”上也算通情达理,说既然晚晚两证俱全,又懂微积分,倒是可以以假乱真。不过“组织”上毕竟担有风险,所以介绍费要多扣一点。我们觉得这个协议还算合乎情理,便点头同意,跟他们签了一份非法合同。
晚晚变得繁忙起来,几乎每天都出去接单。她在小屋里描眉,涂唇,梳理散发清香的头发,然后衣冠楚楚地跟我吻别。她的唇形便淡淡地印在我脸上。她容纳在衣服里的美好线条从这屋子里飘出去,高跟鞋和水泥砖碰撞的清脆声响一声一声地传来,由重到轻,直到被风吹散似地消失。
晚晚出去接单,有时候是在白天,更多时候是在晚上。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她走后我总是心有戚戚,对着电脑敲不出字来。以前是没有这种感觉的,此时大概是因为她目前的生活状态是我一手策划的,既然跟我扯上了关系,我总觉得是我每天在出卖她。如果晚晚白天出去,一般黄昏就能回来;倘若是天黑以后出去,那大多要在外面过夜。不过这也都说不准,所以我总是习惯等着她回来。晚晚回来的时候,她的高跟鞋踏着砖路的清响最初像是被风吹来,带着缥缈的沙沙之音,接着才慢慢充盈起来,变成坚实的铿锵之声。我因此可以判断她走在风中的姿态和距离小屋的远近。
尽管我从未开口,晚晚却从一开始就知道我每天总是在等着她回来。所以,有时候,只要能够脱身,她愿意在深夜里赶回来。后来她告诉我,不管是黄昏、深夜还是清晨,她踏着水泥砖从巷口走过来,寂寞总是在她身后发疯似地滋长。冷风穿过了她,让她觉出自己是那样单薄和孤苦无依。但一想到我在等着她,她心里便满怀激动,想扑在我怀里大哭一场。她说,那时候她故意走得缓慢,风姿绰约,让每一个足音都印到我脑子里去。她一直很想对我说些什么,但她无法开口中,只好让我听听这个。
每次回来,晚晚总是静静地在我身后把衣服一件一件地褪下,去卫生间一遍一遍地洗澡,一遍一遍。对此,她说,如果不洗上三遍以上,躺在我身边就会心中忐忑,难以入睡。可是她这样洗过以后,我就再也睡不着了。
现在回想起来,那段日子要比我刚遇到晚晚时沉闷了许多。就好像一条溪流从浅滩流向了深处,浪花和泡沫终于变成暗流。有关生活合理性的事,晚晚不再发问,我也不再解释。惟一可让人稍稍振奋的是晚晚每天总能拿回好几张百元钞票。她勉强抿一抿嘴角,算作是对我笑笑,就把钱扔在了床上。我过去一张一张地拾起来,顺好,放进她的皮夹,过两三天便到银行帮她存上。看着她帐户上的金额越来越多,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替她感到高兴。我坐在南湖边,看浪花一脉一脉地迎面涌来,仿佛置身于无边的汪洋大海之中,开始眩晕起来,这个问题便怎么也想不清楚。
(六)
其实,我后半年留在晚晚身边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她已经步入到一种稳定的生活状态中去,在这种生活状态结束之后,她可以心想事成,盘一家服装店来经营。我在她身边对她已没有一点帮助,相反,还要吃她的软饭。但那是我实在找不出一个直接强硬的理由来离开,我陷入了和晚晚在一起的这种生活。
一直到第二年的八月,广东一家小刊物让我过去做文字编辑,我才向晚晚提出要离开。晚晚沉默了一会儿,说机不可失,让我过去。我说,我还没有解答好你提的问题。晚晚说,这早已不是个问题了。其实要解释每一件事,都能找到冠冕堂皇的理由。可如果是这样,人的一生也太容易自圆其说了,我们的生活也便太过轻浮和浅薄。她从未想过要从我这里得到生活的合理解释,所以这件事就像那天晚上我用尿为她题字一样,只是一个游戏。现在她宣布游戏结束。
临走,晚晚说再陪我看一次长江。站在长江大桥上看宽阔的江面和江两岸广袤的大武汉,我想起了我们的县城枣阳。高中的时候,我和晚晚常去流经县城的沙河边玩。有时候散着步聊天,有时就那么静坐两个小时。沙河大概只有四五十米宽,不及长江的四十分之一;枣阳城的大小也不及武汉的四十分之一;那时候我们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也不及现在的四十分之一。晚晚猜出我在想什么,她说,我们当初远不知道会有怎样纷繁芜杂的生活在等着我们,有怎样形形色色的人将会碰到。我们那么单纯地走出县城,却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我接过晚晚的说,最后一次给她解释生活的合理性。我说,所谓生活,就是要让我们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相比那些道貌岸然的人,那些丧心病狂的人,那些愚昧无知的人,我们要好得多啦。晚晚听完尖声大笑起来,尖锐的笑声在初秋的晴空中显得突兀异常。
晚晚似乎急切地要将我送走。我说,再呆两天吧。她却不肯。她用了整整一个小时化妆,时间长过以往的三倍。化完之后,我感觉高中时代的晚晚又回来了。可费了这么多神,她却只肯送我到巷子口。她的高跟鞋的清响飘在我耳畔,一步一步,到了巷口便戛然而止。你认识路,自己去吧。这是她的最后一句话。我回头看了她一眼,走掉了。
我在广东先做小编辑,后跳槽进广告公司做文案策划,彻底告别了文青时代。我一直没有遇到一个我想要的“崭新”的人,反倒是晚晚的样子总在我脑子里挥之不去。闭上眼,总能看见她风姿绰约地从那条巷子口走来。可她一直不肯跟我联系。
三年后,我去武汉出差。我想晚晚一定早已有了自己的店面了。于是没事就胡乱地逛服装店。没想到我们真的还有缘再见。恰逢周末,店里的生意好得不行。两个能说会道的女孩子帮着答理,晚晚只坐在一边负责收钱。看到我,她并不是那么惊讶,仿佛我们是并不相识的陌生人,或者,只是经常碰面的熟人,熟人而已。我约她去吃饭。犹豫了一会,她还是答应了。
席间,晚晚说,那时她一直觉得自己罪孽深重。她说有时候做梦,梦见别人在她身上压着,她总是怒不可遏,一脚将此人踢翻下去,心中充满快意。醒来一看,被子就掉在了地上。尽管如此,她还是那样开心,要在黑夜里笑出声来。她说,她的罪孽是一重一重加上去的,一个个陌生的男人,在她身上留下了永远无法洗却的脏。这些脏压在她身上,就像一座罪孽的大山,所以她在这个世上步履维艰。她从未奢望过这么重的罪孽能一下子就被时间轻轻抹去,可她又是那样年轻,那样不甘心就这样地苟活一生。她曾经无限渴望有人来爱她,将她拯救。
晚晚说,三年前我路过武汉,和她相逢却又分离,这件事决定了我们不再有呆在一起的可能性。她在那时是曾有过一些奢望,可这奢望放在生活中又显得那样荒谬不经。但不管怎么说,在那长达一年的时间里,始终有我陪伴,她觉得自己幸福万分。那一年她一直生活在两个世界,一个是外面的世界,一个是与我组成的新世界。她说,本来我们两个青梅竹马,一起生活在外面的世界上,但后来我上了大学,世界便一分为二,我们只得各自生活在自己的那半个世界里。当四年后我们在武汉相遇,各自携带的那半个世界又合二为一,我和她则又构筑了一个新的世界。这个世界美丽凄艳,牢不可破,在我走后成为支撑她下半生的永久幻象。她便从此不再需要我。
本文已被编辑[朱文科]于2005-9-29 12:58:33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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