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建国以来中华第一贪”之美誉的原河北省外经贸厅副厅长李友灿创下了几个中国之最。从2001年8月至2003个4月(20个月共600天),共受贿4744·44万元,日均受贿近8万元;最少一次受贿300万元;最多一次受贿1640万元;百元大钞最多一次是470公斤;作为副厅级干部,年过半百的他亲自搬卸十数个装钱的提包,常常累得体力不支,这么多钱他从来不乱花,只是没事时从上那存钱的房子里数钱玩。
原苏州市外经委副主任丁虎才短短几年时间内暴敛横财近300万元,但他的目标是要在任职期内积累500万元的原始资本,受贿、索贿、贪污,种种手段都用上了,有了这么多钱又不敢存银行,家里藏的到处是钱,有时他把一扎扎钱拿出来欣赏,来寻求心理上的满足。
原江苏省计经委副主任管保萱受贿70多万元,他家里书中夹的是钱,床下铺的是钱,但他的亲哥哥带着儿子来南京找他,回去没有路费,管保萱的抽屉里就放着1万元钱,却假装身上没带一分钱,向同事借了100元钱给哥哥。
原南京供电局城南分局局长李勇,家里摆着别人送来的成堆名酒,却叫妻子买两元多的酒给老丈人喝。
原太仓市自来水公司总经理胡莉萍,50多岁了,敛财200多万元,家里却没什么像样的东西,衣架舍不得买,衣服就挂在竹竿上。人家送的螃蟹、甲鱼,甚至丈夫钓来的几条鱼,都拿到饭店去卖掉。连女儿都不相信她节俭的妈妈贪污那么多钱。
自古以来,人们就必须用金钱去换取生活资料和所需的服务,金钱是一种动力、一个机会、一根杠杆、一种力量,最具爆炸能量,影响痛苦与快乐,可以改变一个人生存的命运,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资源。可见钱也是一个好东西,既不是万恶这源,也不是草芥粪土。正如一名从事多年反贪工作的女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有人要问“有钱好还是没钱好”,我肯定会回答“有钱好”,但是有一个重要前提: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些钱必须是自己诚实劳动所取得的合法收入。
金钱具有两面性,它既能使你快乐,又能使你苦恼。生活中不能缺少钱,但如果把钱看得过重,就必然为金钱所累,被金钱牵着鼻子走,成为金钱的奴隶、拜金主义的俘虏。人生在世,应该有比金钱更高尚的人生追求,那就是奉献。有钱能买到好房,但不一定能买到一个幸福的家,有的人口袋里钱装满了,家庭却分裂了,不一条心;有钱能买到好药,但不一定能买到好身体;有钱能买到好床,但不一定能买到好觉,如果失眠,别说躺在席梦思上,就是躺在什么“思”上也睡不着;有钱能买到珍珠,但不一定能买到美丽,如果长得像丑八怪,佩戴什么珍珠也美不了。
一位古代政治家曾与官员谈论薪俸问题,他劝诫说,官俸虽不丰厚,但像井底之泉,可以天天汲水,不会干涸,因而要老老实实地过日子,不要贪图非分之财。共[chan*]党人当然应比封建官吏有更高的精神境界。应该明白,党的干部除了为人民谋利益之外,不应谋求任何个人的特殊利益。我们不应该算计个人的得失,倒是应该经常想一想:和那些生活处在贫困之中的农民群众相比,和那些不能足额领取工资甚至下岗的职工相比,我们还有哪些地方做得不够,还应该为他们做些什么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众目睽睽难逃脱。”陈毅同志的话我们要铭记在心。有人说,“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有的干部热衷和不三不四的人打得火热,认为他们可以给自己带来好处。经验证明,这些人是危险的。给领导干部送金钱的,送的不是甜蜜,而是毒药、炸弹、手铐。我们的干部只有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财不沾,一尘不染、一身正气,才能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痛定思痛,痛何如哉?”我想劝那些还没有走上犯罪道路的人们:珍惜自己,珍惜自由,珍惜党和人民给你的权力,忙忙碌碌地工作,平平安安地生活,老老实实地做人,踏踏实实地处事,这才是平安人生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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